对于阅读书籍,我是热爱。
困惑时,我习惯翻开一本书;寂寞时,我还是习惯翻开一本书;想改变我命运时,我能想到的,还是翻开一本书。
书,我生命里重要的伴侣。但是,遇事要决断时,我却是不翻书,只信任自己,凭着感觉决定。
因为书中智慧的决断,属于作者的,而我的决断,只能属于我,属于我心灵,属于我个人属性。
所以,书中的智慧,未必是我想要的。
三毛曾经说:
我们不肯探索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过分看重他人在自己生命里的参与。于是,孤独不再美好,失去了他人,我们惶惑不安。
这句话打动我的是,不肯探索自己本身的价值。
因为许多时候,我们都不信自己,不敢按着本心过活。一下听这个声音,一下听那个声音,摇摇摆摆得宛如风中一落叶。
我年轻时,就这样过来的。
怕触碰这规矩,又怕违反那规则,整个儿地活着没了自己。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只是做着不会被批评的事,好像唯有这样才安全。
读高中时,一次下起了大暴雨,水涨到了膝盖上,马路成了急涌的河流,但是学校没通知停学,我只能上学。
去上学不是我热爱学习,或者喜欢上学,而是我没能力询问自己想法,做出自己决定,甚至都没想过,原来规则下,我还能有自己做法。
我没有,连这样意识都没有。
我冒着可能踩进井盖洞的危险,骑着自行车跑到学校去,当时衣服,鞋袜都湿透了,根本就听不进课去。
老师表扬说,我有多么热爱学习,可我知道,我只是怕违反规矩,与爱学习没一星半点关系。
规矩,就这样一直困扰我。
出来工作,规矩困扰我;谈恋爱时,规矩困扰我;进入婚姻,规矩困扰我。我怕呀,不敢跨越过规矩一点点。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
活着,却又没活着一般。这就是我30岁前的人生。
后来,我遇见一个天崩地裂的人,来不及思考,规则就被摧毁了。
我,从规则的牢狱里出来,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这时,我才意识到,除了规矩、道德、规则,还有一个活生生的我,这个我呀,才是我活着的证明,而不是规则。
我,探索起这个我,为她负责,为她努力,亦为她违反规则。
可这一条路,也是艰辛的。
因为这个我,太脆弱,太怕事,太怕麻烦,导致遇事就想着后退,要后退到规则中。
这时我遇见了《眠空》,一本改变了我的书,里面说:
人们其实很少爱自己,也不认可自己的真实。
这时我渴望爱自己,克服着退的想法,逼她站出来,面对自己,面对挫败,承担起责任。
这时,我遇见阿梅。
一个泼辣,又雷厉风行女子,她一直鼓动我:想爱的,你就去爱;想做的事,你就去做。不做,你才会后悔,做了的事,就没什么值得后悔的。
她时时用行动,支持着我。
一次我们去阳朔旅游,那时是下午2点了,我想骑自行车去桃花源,可是时间不够,体力也不跟不上了,陌生城市,也担心不安全,于是犹豫不决。
她说:
想去,我就陪你去。不用怕的,只要你想做的,我都支持你。
那天,我们去了。
直到晚上10点多,才累成狗地回到酒店,我又颤巍巍地想体验阳朔的酒吧。
据说这里酒吧,有名的风流阵地。
我想见识一下,可有坏心没坏胆。
阿梅说:“去呀,你想去,我们就一起去呀。”
跟阿梅十年时光,足够我一次又一次地,了解真实的自己,靠近自我。
比如写作,她一直就说:只要一直努力,就有可能。不努力,就什么可能都没有。
生命过半。
我知道,若我勇敢,若我承担,就是做唯一的自己,亦是善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