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简单一个人,不乏活力与骚气,也有时刻卖弄自己,看些历史繁文,整些酸气文采,张扬着自己。那是的自己,简简单单,没太多想法,也没太多渴求。只是如一支素笔色调、一页宣纸干净、一杯凉白开甘凉。那时我只是简简单单,没太多想法,很干净,很纯洁。继续进行着生命中的洗痕。
我喜欢科比,不只是他带领湖人打造了紫金王朝,不只是他一次次在球场逆转狂杀,不只是他凌晨4点的科比,更不是他为黄金一代;只是他体内血液一直流淌,那中狂野与骄傲。我们都有过失败,更承认失败,那是一次次要站起的前奏。来到世间,遇到很多形色的人,这便是缘,有了更深的了解,这又是分。缘分时刻在我血液中滋养着,这是前行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