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备孕之前身体不适,吃了很多药;还有一些小夫妻缺乏经验,打无准备之仗,不小心有了,之前已经吃了一些药。于是,令人焦虑的问题出来了:怀孕前中后吃了药,会影响胎儿健康吗?如有不慎,将来出生的孩子缺胳膊少腿的,那该怎么办?
不能不说,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因为,生命形成之前,从妊早期开始,到胚胎的孕育、胎儿发育阶段,最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特别是孕妇疾病以及生病期间的药物影响,稍有不慎,胎儿畸形、流产的事情随时可能发生,即使是没有这些极端情况,一些药物的影响也是隐性的,可能在孩子将来的某个成长阶段,会出现状况。
如今,国内大小医院都建立了孕妇体检规范,可以通过B超、尿检等技术手段,对胎儿和孕妇进行健康监控。畸形儿的产生,除了近亲婚配或有家族遗传性疾病者婚配等遗传基因缺陷外,还有一些是非遗传性基因缺陷导致的,即在孕期对致畸因素的忽视,疾病和药物因素占了很大比例。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官网载文称,国外学者发现,孕妇发高烧(尤其是在怀孕头3个月),会对胚胎发育有不良影响。他认为“高热”是导致人类先天畸形的重要原因之一,并提出了“高热致畸”理论。此后,医学家相继证实,孕妇在怀孕早期,不论是何种原因引起的体温升高,如病菌感染、中暑、从事高温作业、洗热水澡等,都会使胚胎受到损害。其中以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受到的损害最为严重。有调查显示,在流感爆发的年代,胎儿畸形的发病率较高,如胎儿无脑、胎儿脊柱裂、胎儿脑积水、胎儿小脑畸形等。
但是孕妇因感冒、流感、高烧进行的药物治疗,是否也会造成影响呢?目前虽然没有临床数据,但从孕期用药分级管理FDA名单中,可以找到相应的危险药物。
哪些药孕前孕期不能吃,有医学分类
对妊娠期孕妇的用药安全,有相对严格的分类,目前主要参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澳大利亚药品评估委员会(Australian Drug Evaluation Committee,ADEC)和瑞典(Swedish Catalogue of Approved Drugs,FASS)3个妊娠期用药危险性分级,其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 ) 制订的标准较其他分类而言更加涵义明确、科学客观。
FDA 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 、B 、C 、D 、X 五类,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常用剂量的等级、超常剂量等级。
A类
这一类药物对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临床发现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维生素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剂量的维生素A是A类药物,但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U,也可致畸,从而成为高危险的X类药。
B类
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观察,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作用,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不能肯定,且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
日常用的抗生素,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 类药物,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菌必治或罗士芬)都是B 类药。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属于此类。
解热镇痛药中吲哚美辛( 消炎痛) 、双氯芬酸( 扶他林) 、布洛芬( 芬必得) 也属B 类药。但妊娠32 周后服用吲哚美辛,也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极端情况也可致胎死。
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地高辛及毛花甙丙( 西地兰) 也是B 类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B 类药,对胎儿有损害。
C类
在动物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致畸、胚胎致死或其他副反应,但在孕妇中无对照组或在孕妇和动物研究中无可用资料。对这类药物,孕妇必须引起重视,最好选择可替代的其他药物。
抗病毒药,如阿昔洛韦,即无环鸟苷及治疗AIDS病的齐多夫定属于此类。部分抗癫痫药和镇静剂如乙琥胺 、巴比妥、戊巴比妥等也划归C类;自主神经系统药物如拟胆碱药、抗胆碱药均属C 类;肾上腺素药中的部分如肾上腺素、麻黄素、多巴胺等在列;降压药中的酚安拉明、利尿剂中呋噻米(速尿)、甘露醇划入C类;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也加入C类药。
D类
对人类胎儿有危险,临床也有有肯定的研究证据,但如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时,方予应用 。 D类药物比较重视量的使用所造成的危害。
四环素族四环素易破坏胎儿齿釉质,至成人时会导致牙齿发黄。氨基糖甙类药物如链霉素等,可能损伤第八对颅神经而发生听力丧失。值得注意的是,抗肿瘤药几乎都是D类药。
如镇痛药,小剂量为B类,大剂量则为D类,长期应用对胎儿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生长发育不良以及分娩后对药物成瘾,表现为烦躁不安、啼哭等。
抗癫痫药中不少药物是D类药,癫痫病患者妊娠后的胎儿畸形率比一般人群高,特别几种抗癫痫药物同时应时,更增加胎儿的畸变率。镇静和催眠药中地西泮(安定) 、氯氮卓(利眠宁),如在孕早期或妊娠时、有早期妊娠反应及失眠等,不能服用这类药物。
解热镇痛药中阿司匹林、水杨酸钠小剂量使用为C类,长期大剂量服用,则变成了D 类药。
X类
X类药物,在动物或人的研究中证实可使胎儿异常,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X类药已经明确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此中最为出名的是治疗先兆流产的性激素已烯雌酚,维生素A大剂量口服可致畸,是X类药物,维生素A的衍化物维甲酸,是一种治疗皮肤疾病的药物,也是X类药。在早期妊娠大量饮酒,每日150 ml或以上,可使胎儿发育不良或畸形,因此,乙醇在FDA分类中,饮酒时量少属D 类,量多归入X 类。
镇静药中氟西泮 、氟硝西泮属X类药物,抗肿瘤药物中的氨基蝶呤也属X 类。
撇开计量说影响,就是是耍流氓
总的来说,孕期患病,按医嘱服药问题不大,可是服药之后才发现怀孕,其中的隐患就需要进行评估了。从专业的角度来说,即使是有危害的药物,其影响也可大可小,而一些看似影响不大的药物,孕前孕中大量服用,也不可小觑。正所谓没有量变就不会产生质变,离开剂量说影响,那是耍流氓。
为此,准备备孕或已经怀孕的女性,应密切注意身体健康,尽量不要生病,已经有病在身的,要到医院做妊娠安全评估。用药时多听医生建议,并严格按医嘱服药。若服药期间不慎怀孕,应咨询医生根据相关检查,判断药物是否对胎儿产生致畸影响,再决定是留还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