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正大的抢劫,且合情合法,谁?
银行,绝对堪称老大。
老大就有老大的风范,全民性的展开霸王条款。
我一直以来接受新事物比较慢,没等反应过来,已经闪付了,说一下何为闪付:是一款银行业务,300元以内不需要密码,消费时直接耍一下卡就行了。
平时在银行办理业务,知道那是霸王条约,所以没必要看内容,横竖都得签,索性就直接签名,大不了强行下载的手机银行或是网银,我回家删除得了。还没完没了,每个行都下载,拜托,这任务也完的的太恶心了。
你们的硬性任务为什么非要强加在用户身上。
要不然呢?强加在哪儿,可笑!
有一点,银行的有些业务是隐蔽的,你不用,就永远发现不了,就拿闪付来说,此业务可以开通,也可以关闭,但我办卡的时候没人告诉我开通此业务,未经我本人允许,就直接开通了。突然享受了便捷服务的我,吓了一跳,辛亏是没有超过250呀!
请问霸主,我要求便捷了吗?假如我的银行卡丢了,别人岂不是可以随便刷二百五,反正300以下不需要密码,这不是给犯罪分子提供方便吗?
霸主的权利也是不可挑战的,即便我投诉了,也是无果。
得到的回复:你可以申请关闭此业务,关键是我申请开通了吗?我设置的银行密码有何用,摆设呀!
感谢霸主,让我恶心到呕吐,甚至还有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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