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创业就是头脑一热。
我有个朋友叫疯牛,你们肯定不认识这个人,这没关系,他的大名叫牛峰,西北汉子,血气方刚,敢说敢做。
我第一眼见疯牛是在大学军训时,他胡子拉碴,面色黧黑,眉目之间,透出凶气。我管他叫哥,不是因为他年纪比我大三岁,而是忌惮他的长相与身材。
我所在的文学院总共20个男生,几乎每个人都愿意与疯牛交朋友,但同时又有所顾忌,说不出的纠结。这是因为疯牛一方面侠肝义胆、豪气满腹,对朋友真的能两肋插刀;但另一方面,疯牛又总因为一些米粒大的事情与朋友闹翻脸,甚至从此江湖两忘。
据我不成熟的统计,大学四年,疯牛与他的朋友们大大小小干过17架,怂包如我,也与疯牛打过,起因是我开了他前女友一句玩笑。当时隔壁宿舍的一人被惊动,睡眼惺忪地出来看了看在走廊扭打的我们,说,我操,你们怎么打起来了?说完,就拍了拍脑袋带着恍然大悟的神态走回了宿舍。
对于疯牛来说,过一遍脑子的功夫,就能决定得与失。
作为文学院的文学青年,疯牛爱写诗,现代诗。他经常把上课的时间用在写诗上,有时来了灵感,废寝忘食,不知昼夜。诗句其来,犹如难以割舍的人;想念之人,尽付横空不去的诗句。疯牛写这些我们看不懂的诗句不是无病呻吟、伤春悲秋,而是想通过诗句来摆渡爱情——他忘不掉他的初恋,也就是前女友。可疯牛终究没能到达彼岸,反倒是写着写着,越陷越深。总有一天,老子要变得很厉害,回去找她,他说。
疯牛做出创业的决定,前后不超过3秒。吃饭时我说,哎,牛哥,这黄焖鸡米饭怎么就一夜之间火了起来?不过确实好吃。疯牛哼了哼说,那是你没吃过驴肉火烧,可惜扬州这鬼地方找不到一家,干!最后一个字还未完全脱口,疯牛就站起来猛拍了下桌子喊道,老子要创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