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选择的生物进化过程必然导致人的自私
俗话说“英雄名留历史,庸人繁衍子孙”
换句话说“不怕死的基本都死了,贪生怕死的反而活了下来”
人同时是具有理智的动物
自私和理性构成了博弈的前提
博弈的目的是最求利益最大化
分粥博弈中,分粥人最后拿粥
那么分粥人一定会把粥分的一样多
这是一个自私而理性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的最好的决策
大多数人类社会中的博弈是多次博弈而非一次性博弈
久而久之 人类会倾向于利益最大化的决策
按照康德的第一绝对命令(即孔子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们的所作所为应当成为世界的普遍行为准则
按照这一准则
如果你盗窃别人、那么你就应该接受别人盗窃你
事实上你绝不希望别人盗窃你因为这损害了你的利益
同样你的盗窃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这是一个有理智的动物的换位思考过程)
那么按照博弈论中利益最大化原理
(如果是单次而简单的博弈那就回归到原始的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的情形)
但事实上这是一个因素较多且复杂的多次博弈模型
不去做对别人有害的事就是不做对自己有害的事
做对别人有利的事就可能给自己带来利益
这符合博弈论中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于是久而久之某种行为例如“不盗窃”
就成为了我们心中既定的道德准则
如《社会契约论》所说
一个合理的社会是由契约构成的
法的制定者遵循公平公正、普遍适用的原则
将“杀人、抢劫、强奸”等等危害重大的行为列入法律条文之中
由国家强制执行对违反契约者进行制裁
所有人有默认属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民主制度可以让契约之下的公民修改契约
这就是契约精神
法律是特殊的道德要求
道德不需要上帝也不是权威的产物
道德就在每个人的心中
康德曾说:“世上有两样能让人内心震撼的东西,
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的星辰,二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