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的水波冲撞着芦苇荡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黎明时分,水气很重,即使站在木桥板上还是觉得被水雾迷了眼。如梦似幻,虽然他已经在这里立了半夜没有合眼,但此时此刻他感到自己站在一个梦里,一个永远不会醒过来的梦。
他忘记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忘记了黄昏发生的事情,忘记了昨日的晚餐,忘记了小时候第一次看到彩虹的惊喜与欢悦,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耳边的声音,他站在这个梦里感觉自己终于是干净的,他多么希望自己能这样一直沉溺在这里啊,没有未来,没有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自我......
可就在此时太阳升了起来,从遥远的地平线上,露出了火一般的赤焰,朝阳瞬间染红了天空和湖水,啊!天亮了!可是这一切才刚刚开始......这一切!这糟糕可恶的一切!
他的眼睛里一半是欢喜一半是仇恨,像从影视剧里走出来的人,带着诡异的面孔。极端的情绪撕扯着他,任何人都根本捉摸不透此时的他到底拥有着善良的心还是魔鬼的灵魂,甚至是他自己也沦陷了!
“既然所有人都在逼迫自己做一个傻子,偏负了众望又如何?”沐浴着清晨的光辉他暗自笑了,略带阴险,棱角分明,眼角透着七分的危险和三分的自负。
杜鹤歪了歪头,发出筋骨拉伸的嘎吱声,悠悠踱步回到临湖别墅。他的背影像一个丧失自我的僵尸,而如果此刻面对着他的脸,会因为他眼中莫名的喜悦和兴奋而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惧。 过往的一天结束了,现在是全新的生活!
沐浴梳洗了一番已过八点,太阳照进落地窗直击人的心脏让人全身莫名的舒畅起来。管家拿着衣服候在一边,“杜先生,不知道今天是否去公司?”
杜鹤一边系着领带,一边不经意地吩咐:“把文件准备一下,直接去理事会。”领带缎面上青灰色的纹路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可它主人的眼睛里却没有露出一丝光彩。
十点钟的理事会提前了一刻钟,于是当杜鹤打开门信步走进会议厅的时候,围了一圈的几欲打瞌睡的老头一时间懵住了,“杜鹤,这里是理事会,你来做什么?”
“马经理不必着急,我一个代表理事,不会妨碍各位的家国大计。不过就是来学习一番,各位尽管继续。”
“我竟不知道你有什么学习的必要?何诗君都不亲自来,你过来装什么样?只怕是有些人司马昭之心。”
“大哥,是继续开会呢,还是与我口舌呢?”杜鹤笑眯眯地看着何诗铭,似乎一点儿都不生气。
会议结束后,杜鹤并没有要离开的样子,何诗铭斜眼看着他,两人直到众人都走了才心领神会地看了彼此一眼。杜鹤整了整衣领装出要走的样子。
“哦?不该来的人现在怎么又急着走了呢?我这里可不是那么随便的地方!”
“谁这里?大哥的话不要说得太满,谁的公司也不一定吧。”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苦心经营何氏这些年,父亲的遗嘱上难道还能把股份分给别人不成?你以为你老婆平日里装模作样讨老爷子欢心就能滥竽充数了,这些年她到公司来过的日子我一只手就能算清。别做梦了,杜鹤,你一个外人,挂着闲职享受着待遇已经是我忍耐的极限了,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
“大哥既然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要有分寸。那便晚上老宅见了,等宋伊律师宣布遗嘱,到时候自然有定数。”
傍晚六点,秋日的何园有一点枯败萧瑟。想起往日里和何诗君一起回来的日子,心中不由得有些怀念。只可惜,开败了的花是再也不能傲立于春的。杜鹤瞥了一眼此刻也站在庭院里的宋伊,毛呢的短裙勾勒出年轻女人姣好的曲线,像盛开的月季令人赏心悦目。
“杜先生,总是很准时呢。”宋伊望向杜鹤,太阳已落山,此时只剩一方余晖,昏暗的光线中,宋伊背光而立,她的发丝闪烁着温柔的光,与何诗君与生俱来的盛气凌人截然相反。
“过来。”杜鹤朝面前漂亮的女人微微一笑,棱角分明的脸上此时终于显现出一丝柔情。
“你那边可一切顺利?“宋伊依偎在男人的怀里,她喜欢他许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一切都好。”
“我也一切都好。过了今晚一切就结束了!”宋伊突然想起来十年前初见杜鹤时的情景。那时候自己不过二十岁,还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学生。杜鹤作为优秀毕业生回到师大讲演,学弟学妹拥挤了一堂就为了亲眼一睹这位传说中法学系十年来最帅的学长。自然宋伊也未免俗。那天下大雨,天气颇阴沉。宋伊记得很清楚,所有人都在灰蒙蒙的天气里显得灰头土脸的,彷佛坏天气把人都变丑了。可唯独演讲台后的杜鹤,像是聚集了此时此刻世界里所有的光,白净爽朗地立在那里,又像是利用着这张完美的皮相的骗子,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易得到了所有人的青睐。可他分明是这么鲜活这么完美,谈吐举止,一颦一笑都让人忍不住的着迷。大概从那时起他就骗走了宋伊所有的爱。只是完美的人往往都早早地被他人收入囊中,宋伊知道,这位闪耀的学长一毕业就和当时社会名流何氏的二小姐在一起,虽然何诗君大杜鹤三岁,然而公主的光环是何诗君骄傲的资本,她就是可以拥有别的女人望尘莫及的东西。这一点,宋伊从来深信不疑,只是她与别的姑娘不一样,她比别人多了一份耐心和野心。所以即使那天演讲后,杜鹤被一群后辈围了个水泄不通,宋伊也依然在角落微笑着等了两个小时,直到所有人都陆续离开,终于走上前去。只一句“学长,晚上有空一起吃饭吗?”便得到了杜鹤的侧目。后来杜鹤曾告诉过宋伊,自己从没见过第二个这么大胆的女孩子,自然第一个是骄傲的何诗君,不过幸而宋伊不只有大胆。
晚饭所有人都吃得心不在焉,何诗铭知道自己的妹妹是无论如何不会来本家吃饭的,父亲的葬礼都没露面的人更别提来听遗嘱了,只是何诗铭远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现如今的局面。
“怎么可能把股份对半分?她何诗君这些年里做了什么,父亲怎么可能做这么愚蠢的决定?!我不信,这份遗嘱一定是假的,我不相信!”
“何先生,您请冷静一下。我知道这些年来您为何氏做了很多,但老先生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何小姐和您都是他的骨肉,他不想在自己去了以后还要为这些年来对女儿的疏忽而后悔。所以才有了这份决定。而且即使是股份对半分,也不会影响您作为大股东以及董事长的地位。”宋伊拿着一纸遗嘱,目光沉着冷静。这的确出自何老爷子之手,而她作为委托代理的律师,不过是日积月累磨了些嘴皮,何诗铭除了乖乖听话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大哥,现在父亲去世不久。你就是何氏的当家人了,无论如何,诗君也是你的妹妹,这些年来,她虽然执拗任性了些,可毕竟待自家人还是好的。二则,既然是何家的事闹得太过,下面的股东和集团里的人也看笑话,我想,大哥先确认了有什么我们日后再协商也是可以的。”杜鹤和气地笑了笑,俨然一副和事佬模样。不得不说他一向是个好演员,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让别人相信他嘴里说的每个字,相信他无辜的眼神和爽朗的笑脸。
“杜鹤,你一向最会做人!哼!替我转告何诗君,不要再耍小聪明,不然我一定有办法让她一辈子别想再踏进何氏!”
何诗铭没有再多说什么,生气地离了桌。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一次离开何氏地老宅,或许下一次回来一切都将不复从前......
“他走了……没想到这么容易……”宋伊怅怅然地看着空空的饭桌。
“何家的人……向来容易。”摇晃着红酒杯,隐约折射出的光晕里杜鹤似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那是一个骄傲到天上的女人,她和他世界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她独断专行,霸道大胆,根本不像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温顺可人。杜鹤本来以为她是温室中的公主,所以才养成了一朵带刺的玫瑰,但后来才发现原来何诗君天生就是一颗仙人掌。因为生长在沙漠中所以凌厉锋芒。杜鹤向来知道自己的优势,用自己的脸蛋轻易就骗到了这株因长久生长在沙漠而来不及去领略红红绿绿的大千世界的仙人掌。“杜鹤,你答应我,绝不能骗我!”这是何诗君对他唯一的要求,“如果你骗我,那我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可以相信的人了……”杜鹤已经记不清何诗君下面的话,但他知道即使是第一句话,他恐怕也做不到。
又是一个夜晚,他一如前夜站在冰冷的水边。渐渐起雾了,空气像凝住了似的,四下一片沉寂。水面上不起一丝波纹。从很远的地方发射出一丝亮光,水气隔开了杜鹤和面前的世界。他似乎又是干净的了,不用去挂念白日里的一切,不用担心任何外人的言语,他只是自己,甚至没有了形体只剩下一个灵魂,一个纯粹的灵魂。他突然想做一个少年,一个拥有一切他曾经拥有过的美好的少年。于是他想起来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曾经告诉过他要好好照顾弟弟。他一直对弟弟很好,唯独那一次,母亲去镇上买自己爱吃的五花肉。他望着正在一边玩积木的咿呀小童,突然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把小孩抱起来放到了门外。那天似乎也很冷,天上下着大雪,小孩一直在门外敲门,嚎啕着,说着只有孩子才听得懂的稚语。再后来弟弟因为高烧意外离世,他便成了母亲唯一的得意的孩子。是的,他一直都是最得意那一个……朦胧中他突然瞥见一方白色丝巾缓缓的从水那边飘过来,这是一条那么眼熟的丝巾。“天凉了,你惯会在秋分喉咙痛,系个丝巾会好一点。”说着杜鹤把自己出差带回来的白丝巾递给面前漂亮的妻子,她穿着什么都很漂亮,戴白丝巾也美。她笑了,笑得眉眼弯弯的,他映在她的眼睛里,像世界上最爱她的人!
“诗君!”声音撕破一片迷蒙,像黑夜中的枪响,惊吓走了枯木中的野鸟。“扑通”一声,水面击起一阵浪花。过了许久,终于再次安静下来,此时此刻岸上终于再也没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