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房子依然是必需品,婚后更是一个家的载体,有句话说的好,男人给女人一个房子,女人还男人一个家。话虽然听起来温柔缠绵,那离婚后男人给女人的这个房子,还算数吗?看看不同的情况下,女人都能得到什么回报吧。
在结婚前,男方已经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此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此时基于一些原因将男方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子,房子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此时房子属于男方父母所有,此种情况对女方来说,是最为劣势的一种情况。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钱,房子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单方赠与,此时房子也只属于男方所有。
同样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子,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少见,就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此时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对与全款买房,贷款买房更为常见。
如果是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贷款买房,房子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先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一般会认定该房子产权归属于男方,未还清的贷款作为男方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另外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
2、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3、如果是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女方出钱装修,房子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夫妻婚后没有其他共同财产,此时房子产权依然属于男方,女方只能得到男方对现存装修价值的补偿。
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彩礼钱的认定是男方赠与女方的,因此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前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的房产,并且只是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此时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6、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男方用自己工资卡还贷,女方没有收入或者收入用于维持家用,此时依然属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实践中除非你能证明是用婚前财产来还贷,否则,无论是夫或妻任意哪一方,一般认为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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