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后,在明仔和喜妮闹离婚期间,明仔的小舅舅常常回忆起初见喜妮的情景。那时候他刚刚四十岁出头,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七岁大的孩子,正在感受小家庭生活的温馨。他是一位中学教师,在教育和文学方面有着自己的追求,却又从来对成为名师或作家不感兴趣,既不愿结交已经成为名师的同行,也无心给报刊杂志投稿,所以无论是其中的哪一项,似乎干得并不出色。他对世界抱有理想主义情怀,为人随性诚恳,因为他的学生很喜欢他,又因经常不讲报酬地承担一些学校的文字工作跟领导一向相处和睦,所以内心世界很和谐。
他大约是南京较早拥有个人电脑的一批人,买电脑主要是为了写作方便,因为他的手稿太多了,在生活中也没有什么条理,常常找不到已经写了一部分的稿件。朋友建议他买电脑,他便花了全部积蓄在上个世纪末买了一台486,从此他觉得在写作上如虎添翼,但仍然并不投稿。也是在那个时候,南京的房地产行业如朝阳初升,先知先觉的朋友们已经动手了。他不愿贷款,他说“人不能成为物质的奴隶,如果因为月供而影响了生活品质,我是不乐意的”,其时他和夫人正住在学校分配的一间破旧的满是老鼠的平房里。后来,教育局为解决各校教职工的住房问题在离学校很远的地方盖了一批集资房,比市场价格要便宜一大半,他这才在大家的动员下东挪西借了首付款。这是他享受到的最大福利,很多年里,一直到现在,每当想到这点,他都会发自内心地感谢政府。新世纪初,他有了孩子。俗话说,孩子愁养不愁长,很快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他在学校旁边找了个台湾人办的幼儿园,倒不是因为这所幼儿园条件好,而是“培养完整儿童”这个育儿理念让他怦然心动——是的,在他看来,很多年来,我们的教育培养的大多是“不完整儿童”,他一直试图找到一个他理想的儿童的名称,一直以来却苦于找不到,而“完整儿童”这个新名词一下子直击了他的心灵。他在学校当班主任,每天七点半之前要到岗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和早读,夫人在两公里的地方上班,接送儿子的任务自然得他承担。于是他添置了一辆电动车,一大早把儿子穿戴整齐送到幼儿园,晚上下班再把孩子接回家。晴天还好,雨雪天气里,儿子就受罪啦!入冬不久,脸上和手上就生了冻疮。他心疼儿子,与夫人一合计,就在幼儿园周边物色房子。他希望找到一个位于二楼而又阳光充裕的房子,“金三银四”的住房选择对他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一楼潮湿容易闹鼠患,二楼以上又离大地太远,上去就不想下来,所以只有阳光充裕的二楼才是他的最爱,不仅可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可以随时下楼和大地亲近。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在离学校和幼儿园都比较近的地方看上了一套两居室的老房子,要价三十三万元,他合计了一下,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再贷款十五万就可以了。于是他一手卖房,一手买房,事情就办成了。他把房子设计成一个在他看来是一个浪漫而温暖的小窝。正对门的过道被改成饭厅,墙上用杉木窄板拼成海浪的样子,上面挂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笑脸钟,取“海上日出”的意境。两个房间很大,他把主卧室的南墙窗子下的墙拆掉,把通向阳台的门拆掉,又把门拓宽了一点,这样他和妻子的卧室与阳台之间就只保留了一个方柱子,用以支撑房顶,敞亮而又安全。他把双人床放在靠近阳台的那边,在床的北边定制了一个用高密度板拼成的一米多高的带着小方格的长隔断,可以临时放置一些书籍、毛绒玩具之类的东西。隔断上沿都是开放的,取“天天向上”的意思。隔断中间有几个格子是实心的,拼成一个“V”形图案,取“victory”(胜利)的意思。他在格子北面放一张橘黄色的三人沙发和一个长玻璃茶几,在沙发对面的墙上打了一排吊柜和一个摆货架,架子下面放一个电视柜,上面放一台二十五英寸的创维彩电,在正对床头的那面墙放一个衣橱,这样他们就拥有了一个小客厅,而客厅与卧室之间形成“隔而未隔界而未界”的关系,既不显得局促又不显得凌乱。阳台约莫一米一宽,他分别在东西两头各打一个带书架的书桌,桌上放着台式电脑。他给儿子的房间买了一套组合家具,蓝白相间,包括带圆弧形的书桌、书架、衣柜和床,书桌之类放置在南面靠墙的窗下,衣柜放在西边墙壁,紧挨着衣柜,放置着一张单人床,在北面的墙壁下放着两个五斗橱,里面存放儿子的各种玩具。门后放着一张折叠小床,因为每年,他的母亲都要轮着到他家里过三个月,在此期间,儿子的床边就要放母亲的床。为了加强锻炼,他设计了一个不锈钢压腿的架子,安装在门后的东墙壁上。架子共分三挡,最低一档离地60厘米,最高一档离地120厘米,希望儿子从小到大不忘拉伸筋骨,他自己也常年坚持压腿。儿子床头边的西墙壁上,竖着安装四块杉木板,约有2米高,他每天会靠在上面倒立几分钟。他说“倒立一分钟相当于全身做一次血液体操”。厨房虽不到四个平米,但经过他创造性的设计,不仅灶台、油烟机、冰箱、水槽、碗碟、微波炉、电饭煲等等各得其所,洗衣机竟然也有了着落,厕所不到两个平米,却也干湿分开。他和夫人结婚已经八年,夫妻琴瑟和谐。夫人是个小学老师,也是个擅长搞点浪漫情调的人。当他们搬进新居之后,夫人将儿子的照片放大,将他和儿子的合影做成日历,张贴在饭厅里的那面装饰墙上,又在圣诞节、春节等节日里,在窗玻璃上贴上适时的窗花,使家里到处洋溢着童话色彩……夫人对她的闺蜜们说:“每天早上,我们家都可以迎接到第一缕阳光。”总之,这是一套让他和妻子儿子都很喜欢的房子,直到十年后,他们搬到一个更大的房子里,他的妻子和儿子还常常怀念那个被卖掉的温馨小屋。
喜妮跟着明仔来到小舅舅家之前,她隐约听说过这个人。明仔的母亲在盖楼时候就炫耀过她有三个在大城市有钱的兄弟,而在明仔和姐姐成长的过程中,这位小弟弟一直在资助他们一家。娘舅,可是了不得的亲戚,明仔一家命好,摊上了三个有本事的舅舅,自然也对喜妮乃至她的父母亲产生了一定的吸引力。“兄弟家的钱又不是她家的钱,”在段叔给喜妮提亲的时候,她的父母倒是表现出足够的理性。段叔说:“老孙哥你还别说,老林家的楼房竖在那里可不是假的。”经过实地考察,楼房确乎比段叔的嘴更有说服力。也就是说,老孙夫妇尤其孙大娘之同意女儿与明仔接触,或多或少是看在明仔有三个了不起的舅舅面上。喜妮想到就要见这位小舅舅,联想到那些她见识过的家庭豪华布置,想象着那些她没有见识过的家用电器,心里还有点儿忐忑。不过她到底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认为无论明仔的舅舅多么有钱,她孙喜妮还是配得上明仔的,当然她的自信大部分来自身材,小部分来自脸蛋。再说了,明仔的舅舅舅妈不过是中小学老师,再有钱又能富到哪里去呢?她按照老家的规矩带了两瓶蜂蜜、一袋白糖和一袋桂圆跟着明仔来到乙冬子家。走进破旧的小区,看到外观破烂的五层楼房,她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找错地方的感觉。当她确定这就是明仔小舅舅住的地方时,她想:这个小舅舅混得不怎样嘛!待到见到乙冬子本人时,她失望到了极点。他身材矮小,稍显肥胖,短发根根直竖,额头的皱纹很深,双眉间还有几道竖纹,眼睛不大但很有神采,鼻子挺拔,长着两片厚嘴唇。他穿着一件短袖灰衬衫,下摆露在牛仔裤外面。“小舅舅好!”她的声音还算热情。他对喜妮和蔼地笑着,将她和明仔安排在沙发上坐好,热情地给他们每人泡了一杯龙井茶,自己从饭厅拉过一把靠背椅,放在茶几的斜对面隔断旁边,然后坐下来,翘着二郎腿。这时,夫人从厨房端进一个果盘来,里面有切成小方块的西瓜、菠萝、哈密瓜,红黄绿相间本就很好看,上面插着几把银色的小叉子,就显得更有味道了。喜妮忙站起来:“小舅妈好!”小舅妈笑着说:“坐,坐。吃水果。”小舅妈大约一米六的身高,跟小舅舅差不多,长得丰满,腰身却很一般,穿着一套黑色特步运动短衣,扎着画着小熊维尼图案的围裙,短发扎成马尾,倒是显得十分精干。她皮肤细腻白净,圆圆的脸上,额头光洁突出,眼睛稍稍有点儿对视,鼻子和嘴都很小巧,特别像个洋娃娃,看上去比小舅舅年轻很多。她把果盘放在茶几上,然后又到隔壁房间领来儿子,蹲下身,指着喜妮对他说:“叫姐姐。”儿子便羞涩地叫了一声,又指着明仔逗他说:“这个大男孩是谁呀?”儿子说:“是明仔哥哥。”她笑了,对明仔说:“你上次来,他只有三岁哩,这次来他都换牙了。”喜妮听了感到这位小舅妈很喜爱明仔,觉得她嫁给小舅舅稍显委屈了些。小舅妈把儿子安顿在一张小板凳上,说:“你在这跟哥哥姐姐好好玩噢,妈妈去择菜啦!”说着对喜妮点点头,站起身向厨房走。喜妮说:“有什么事我来帮小舅妈做。”小舅舅说:“诶,你第一次上门是客,哪能让你忙呢?”于是,他们三个边吃水果边聊天,儿子则在一旁用雪花片拼各种各样的东西:长颈鹿、大机枪、飞机、奥特曼……而且不时地要明仔和喜妮看。小舅舅问了问喜妮的工作情况,对于服装制作流程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明仔可没有这么问过她工作上的事,这让喜妮感到有些得意。
乙冬子对喜妮的印象非常好。姑娘的脸蛋很一般,皮肤也稍显粗糙,但身材很好,健壮而又灵巧,特别是那身素颜本色打扮——马尾辫、白色鸡心领线衫、浅蓝色碎花小立领衬衫、浅蓝色高腰牛仔裤、白边黑色板鞋。哦,这些朴素的衣服,包裹着的,必然是一颗淳朴、本分的心。再加上孩子见应对得体,对自己的工作说得头头是道,语言表达清晰,他隐隐地有了一种明仔配不上喜妮的感觉,当然,这种感觉当时是极其模糊而且难以言表的。所以后来的十年里,时不时听到姐姐说她不孝顺、为人凶蛮,乙冬子一向都在为喜妮辩护,因为他认为世界上再没有他更了解姐姐的为人做派了,在他看来,能跟乙玉华处好的媳妇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夫人是个美食家,忙碌了一个下午,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红烧鱼、蒜泥龙虾、西芹百合、银鱼涨蛋、芦蒿干丝、酱排骨、清炒四季豆……分别装在形状不一搭配却很好看的大小碗碟里,摆满了一桌子,小舅舅让两个青年并排坐在背对屋门的玻璃长方桌边,自己坐在他们对面,把水晶样的明晃晃的方底圆口玻璃杯分放在每个人面前,又给每个人分发了一只金色小碗,旁边摆上铁木筷子,拿出一瓶海之蓝和两瓶特种兵,然后问喜妮喝不喝酒,听说不喝,便给她倒了一杯特种兵,要给明仔倒酒,见明仔也不要,便也给他倒了一杯特种兵,自己给自己倒了半杯酒,等夫人带着儿子落座,他又把他们面前的杯子道上特种兵,于是举起杯子说:“今天我们家喜事临门,让我们欢迎喜妮姑娘!”大家便站起来,一一碰杯后,各自喝了一口。小舅妈不停地给喜妮和明仔夹菜,菜的味道真是好极了。喜妮问舅妈的手艺从哪学的,小舅舅抢着说:“祖传的哦,我的岳父大人就是大厨师哦!”表情甚是夸张,小舅妈笑着对喜妮说:“听他瞎说!我是从书上学的。”明仔说:“喜妮,喜妮!待会儿我们把小舅妈的书带走吧! ”小舅舅喝了两口酒,两颊已经略有红晕,显得比先前年轻了许多,听了明仔的话说:“拿走!拿走!你小舅妈早就烂熟于心了!”他们边吃边聊,倒也其乐融融。在乙冬子看来,喜妮的话不多不少,刚刚好,而明仔则显得木讷了些,只有这句话还是挺会来事的。嗯,这个喜妮可以打九十分,明仔嘛,七十五吧。乙冬子想。
当我不爱你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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