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兄弟》,不能说是一部神作,但是对于人物的塑造还是很不错的。李光头,宋刚,宋凡平,李兰,林红都是有血有肉,性格鲜明,就连刘作家之流的小人物嘴脸都刻画的人模人样。
女神的屁股
和菜头写了一篇文章《余华写的什么东西?》,大骂余华的《兄弟》“通俗且恶俗”,而且头两章围绕女人的屁股浪费掉了几万字,认为这是一种病态的行为。
先不说著名作家的个人喜好,从林红的屁股研究起这部小说倒也确实挺有意思的。
首先,林红是刘镇男青年以及男中年心目中不折不扣的女神,李光头在厕所偷看了包括林红屁股在内的五个屁股。这让李光头甚是得意了一段时间,也让他一举成名。他靠着出卖林红屁股的描述信息,吃了五十多碗的三鲜面。不得不说,李光头从小的时候就有经商头脑。
女神林红是骄傲的,就连李光头偷看了自己的屁股都不追究,而是偷偷地走掉。
骄傲的女神林红,当然看不上刘镇的凡夫俗子。她要的男人一定是与众不同的,这时候宋刚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
女神的宋刚
宋刚是刘镇的大好青年,虽然没有了爸妈,只有一个臭名昭著的非亲生兄弟李光头,而且还是地主出身,但是宋刚的条件好啊,身高和他父亲一样威武,人品自是没话说,不像李光头躲到厕所去偷看女人的屁股,估计真有热屁股伸到宋刚面前,宋刚也会是不屑一顾的。
女神的审美自是不会差,可是林红毕竟是兄弟李光头的追求对象,宋刚答应过死去的继母说:即使只有一碗饭他也会全给李光头吃,即使母亲说让兄弟俩分着吃。
宋刚最开始还能把持住,但是扛不住“女神的诱惑”啊!试想一下,年方二十的壮小伙,和青春饱满的女神相遇,一见倾心,再见倾刘镇。
女神放下自尊主动去追求宋刚,甚至逼着他要是不答应自己就跳河,而她还真的跳了河。这是多么可贵的女神品质啊,只有真女神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一般的女神只会逼着自己的男人回答“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或许,女神林红的心里一直有“越是得不到的越是美好的”这种想法吧!刘镇中、青年男人们的追求对于她来说太过于廉价,她也不敢轻易的答应,因为她分不清那些男人们追求的是她的身体还是她的心。
宋刚是个文艺青年,文艺青年的标准装备是“装”,所以这一点让他看起来和刘镇青年们表现得特别不一样。也因为李光头的特别“叮嘱”,所以当所有的男人都在色迷迷的看着女神的时候,只有宋刚看着地面或者远方。他“装”的像个圣人,他“装”的也像个诗人,所以才能在林红骄傲的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记。
宋刚的结局是悲惨的,最后男不男女不女地卧轨自杀,而死的时候自己的老婆正和自己的兄弟疯狂做爱。惨上加餐!
女神的李光头
最后,李光头终于如愿以偿,在和全世界不计其数的女人们上过床以后,他还是忘不了自己最初的“女神”,并最终和“二手处女”林红疯狂做爱。小说里是这样写的:“二十年前的梦想恍然成真,但他和林红却再也回不去。”;“两人更像是一出仿真版的拙劣滑稽戏,唯一真实的只是肉体的狂欢”。
在兄弟宋刚死去之后,这个小时候偷看女人屁股,和电线杆、长椅乱搞男女关系,两次年纪轻轻失去父亲,从收废品的到能影响整个县城GDP的亿万富翁,不怕死、坚强独立的李光头却激流勇退,性功能彻底报废。
李光头的爱情观是:只有和真正爱你的女人睡了,才真叫和女人睡觉了。可是和李光头睡觉的女人只爱他的钱,李光头自嘲自己睡了再多的女人也等于没睡,还不如自己和自己睡。李光头的痴情,女神不懂,李光头在追求林红的时候虽不是屌丝中的战斗丝,但是由于臭名昭著,女神当然避之不及。
李光头的感情容易让人想起《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费洛伦蒂纳,同样是年轻时追求的女神,同样是没能最终在一起,同样是到等到时过境迁,男人历尽万千女人之后还放不下女神;不同的是,李光头为了林红甘愿“结扎”,而李光头和林红也不像费洛伦蒂纳一样和费尔米纳年轻时已坠入爱河。
李光头对林红是真爱,只是当兄弟俩人面对一个女人的时候,必须有一个男人默默忍受。最初是宋刚在忍受,但是最终还是李光头做了妥协,因为宋刚是他的“兄弟”,如果换作别人,李光头早已把他打出了“无产阶级的本性”。
女神的美发厅
一代女神林红最终还是沦为了准红灯区里八面玲珑的交际明星,她同时具备了两副面孔,生意场上的满面笑容和生意之外的冷若冰霜,她对男人的态度和她的内心永远是个谜。
最爱她的兄弟两人,一个因她而自杀,一个已彻底失去性功能。林红的悲剧,从她爱上宋刚开始,虽然婚后二人过了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神仙眷侣生活,但是或许结局真如刘作家说的那样:宋刚性无能,两人躺在床上就像两把无声手枪一样。
和菜头说余华在这本书里彻彻底底地愚弄读者。虽然和《活着》无法相比,思想性也不高,但是《兄弟》也是一部能让人深思的好作品,通俗并不意味着恶俗。男作家描写女人的屁股也不是病态心理,只是女神林红的屁股好看而已,而且说起来这也是一个因为屁股引发的爱情故事。
不知道林红还会不会想起坐在宋刚永久牌自行车屁股后面的美好时光?那是她最幸福的时候,是开始,也是结束。女神的故事到此为止。
201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