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鹿鼎记》看完了,我不知道说什么来作为这篇读后感的开头。在结尾时金庸前辈的“后记”给我很多感悟,我想把它再摘抄一遍,也许还能从他的结束语里面学习到很多自己不知道的写作思维。
后记
《鹿鼎记》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开始在《明报》连载,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玩,一共连载了两年另是一个月。我撰写连载的习惯向来是每天写一续,次日刊出,所以这部小说也是连续写了两年另十一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远有特殊的意外),这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
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在报上刊载时,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因为他们发觉,这与我过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其实这当然完全是我自己写的。很感谢读者们对我的宠爱和纵容,当他们不喜欢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个段落时,就断定:“这是别人代写的。”将好评保留给我自己,将不满推给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笔人”。
《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的尝试一些新的创造。
有些读者不满《鹿鼎记》,为了主角韦小宝的品德,与一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法。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创造人物:好人、坏人、有缺点的好人、有优点的坏人等等,都可以写。在康熙时代的中国,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物并不是不可能的事。作者写一个人物,用意并不一定是肯定这样的典型。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罗亭能说不能行,《红字》中的牧师与人通奸,安娜卡列尼娜背叛丈夫,作者只是描写有那样的人物,并不是鼓励读者模仿他们的行为。《水浒》的读者最好不要像李逵那样,赌输了就抢钱,也不要像宋江那样,将不断勒索的情妇一刀杀了。林黛玉显然不是现代妇女读者模仿的对象。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鲁迅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
小说中的人物如果十分完美,未免是不真实的。小说反映社会,现实社会中并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小说并不是道德教科书。不过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照学。
我写的武侠小说长篇共十二部,短篇三部。曾用书名首字的十四个字作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搜狗一打就出来这副对联了,哎,生前达到这种名声,金庸先生实在是了不起。)最后一个不重要的短篇《越女剑》没有包括在内。
最早的《书剑恩仇录》开始写于一九五五年,最后的《越女剑》作于一九七零年一月。十五部长短小说写了十五年。修订的工作开始于一九七零年三月,到一九八零年年中结束,一共是十年。当然,这中间还做了其他许多事,主要是办《明报》和写《明报》的社评。
遇到初会的读者时,最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小说?”这个问题很难答复,所以常常不答。但就“自己喜欢”而论,我比较喜欢感情较强烈的几部:《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飞狐外传》《笑傲江湖》。又常有人问:“你以为自己哪一部小说最好?”这是问技巧与价值。我相信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所进步:长篇比中篇短篇好些,后期的比前期的好些。不过许多读者并不同意。我很喜欢他们的不同意。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二
到这里来说整本书结尾,我合起书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呼出。
书中各个片段似电影一样在脑中想象、放映。
我之所以把这篇“后记”抄下来,是因为我认为这本书是金庸先生的封山之作,后记也很有可能成为最后一篇。在这篇后记里定然有他对自己作品的总结,对多年写作的思考。
看完两遍后,我脑海里充斥各种想法。
作家也是普通人,通过阅读后积累的字词再经过自己总结揉捻成文学语言,让我们读起来大加赞赏,这实属积累才能得到的博学。
再者,“后记”给我的感觉不像是我心目中的高高在上与世隔绝的大作家的口吻。更像是以为慈祥的老者、教师似的,跟我面对面交流,没有架子,没有做做。这也是读者深深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吧。
因此我又觉得,一篇好的文章不一定非要有多么华丽的文笔,但要有充沛的感情。只有以情感人的文章才能长久。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写文章很好的编辑,没有施展出自己的丰富词汇写出令人传颂的文章。(说不定太过追求文采后会失去真情创作也不一定)
关于《鹿鼎记》的故事梗概,我想很少有人像我这样,没有看过电视剧。直到现在才可跟大多数人“平起平坐”,对《鹿鼎记》称得上是“耳熟能详”了!
全本结束之后让我记忆犹新的不是里面的具体情节,而是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和一些历史大事件。可能这也正是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吧:全书看完以后所有都忘记了,还能记住作者刻画的人物形象,仿佛陪伴自己成长,自己亲眼所见一般。
这些人物形象如此鲜明,我想会成为我身边的“真人真事”,且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历史”,伴我终身。而那些故事中的具体情节,则可能在我遇到极其相似的经历时,会突然想到的吧?
我觉得写作的时候是快乐的时候,写作是快乐的事,所以不要逼着自己写。有想写的东西了,就写下来,灵感来了,写好些。写到不想写了,就停笔。把创作当成日常,把记录当做生活。把读者当做朋友,把自己当成说书先生!!姑且献丑献丑。(看到不喜欢的就权当支持兄弟了哈)后面这一段纯属记录自己心情,所以划去(๑❛ᴗ❛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