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三流写手的自我修养

一个三流写手的自我修养

门外坐着两个人,一个是作家,另一个也是作家。

(1)

长久以来,我都在构思一个故事。

我希望它有着蜿蜒曲折的情节,值得玩味儿的语言,摄人灵魂的大意。伤心的人,能够在里面找寻到喜乐;躁动的人,可以在其中探索到平静。阅读它的人,读至文尾有意犹未尽之感,文以悦目;赏析它的人,字句斟酌出我不曾赋予过的含义,文以载道。

为此,我做了大量的功课,读书看报,观察生活。为此,我熬了数个夜晚,搜肠刮肚,苦思冥想。我写了若干个故事提纲,编排了数十种行文结构。

我想不落窠臼,可一些俗套又肤浅的情节却不断地在我脑子里盘旋,它们像蝗虫一般把我精心播下的庄稼全都啄食殆尽,最后只剩下毫无营养的枯枝败叶。

将那些意淫又造作的情节从我脑子里剔除出去后,一种江郎才尽之感油然而生。一种求之不得的痛苦唤起了我内心的负面情绪。我开始焦虑不安,如坠深渊,亟需找人倾诉。

忽地,我就想起了胡七万。整个村子里,恐怕也只有他能理解我这种如同蚂蚁噬心般的煎熬。

我与胡七万是村里非常有名的、别人嘴里的「怪胎」。我住胡村头,他住胡村尾。一条小溪村里淌,共饮溪中水。

高中辍学后,我俩均在家务农。与同龄人闲暇时间热衷于搓麻不同,我跟胡七万执着于憋在家中,埋头写作。

村里人称我俩是南傻北呆。我已经在省市级期刊上发表过几篇小说,而北呆胡七万至今未有一字见刊。我耻于同他相提并论。

不要脸地说,我勉强能被称之为作家,而胡七万充其量只是个写手。他还是那种见不得光,不敢署真名的三流。他四肢不勤,不事劳作,主要靠给某黄色网站供稿谋生。

像他这种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写手,反正我是瞧不上。他曾腆着脸,向我发出加入他工作室的邀请。语气甚是傲慢,以为给予了我莫大的荣光。可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羞辱。我一口回绝,打消了他收编我的念想。

不过,夜深人静、无米下锅的时候,我又敬佩起他来。他有许多我不能及的地方,比如他很高产,平均两三个月就能完结一篇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我粗略地估算,从辍学以来他已经创作了近百万字。

当然,我更艳羡他的收入。笔耕不辍的他靠着读者的付费订阅,赚下了不少钱财,还成为了那个网站的头号写手。

我与他本应该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但考虑到日后还要靠文字生存,若我一直怀才不遇,日后山穷水尽,免不了会求到他。因此,我并没有与他撕破脸皮。

我叫胡七筒,他叫胡七万。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我俩是同宗同祖的儿郎。我俩都怀揣着一颗文学梦,希望一朝成名天下闻。

我坚持在传统文学这条康庄大道上行走,希冀能创造出比肩前人甚至超越前人的作品。而他选择了一条虽繁花锦簇却危险重重羊肠小路,创作出了一本又一本的如厕读物,甚至在某些人群中打响了知名度。

(2)

黄昏时分,晚霞千里。

我与胡七万坐在村东头的大磨盘上,冬日的余晖将我俩包围。我们先是讨论了马尔克斯,而后又说起了诺贝尔文学奖新任得主莫言。

文人相轻,针对各自的偶像也相轻,言语攀谈中,免不了唇枪舌战。一番针锋相对,倒也没有伤了彼此的和气,反而有种久违了的、棋逢对手的快感。

胡七万点了支烟,吞云吐雾:“七筒,你的那篇《混账东西》有点契珂夫《套中人》的感觉?”

我挪了挪身子,坐到了上风口,那呛人的烟草灼烧味这才无法近我的身。胡七万说香烟是作家的标配,抽烟让他灵感频现。我也曾尝试过在写不出东西的时候吮吸香烟,只是三两口入肺,只感觉呼吸困难,恶心犯呕。

我问:“七万,你那《村花》里淫魔王二的原型是咱们村长吧?”

他抬起头紧紧地盯着我,眸子里满是诧异。我与他相视一笑,此时他心中应该闪过与我相同的念头:「原来他看过我的作品」。

实话讲,我虽然瞧不上胡七万,但平日里,对于这个与我年龄相仿、同是码字为生的乡党的作品,我还是会观摩一二。

我向他诉苦创作陷入了瓶颈,觉得人类所有的故事与情绪都已被挖掘殆尽。我吭哧瘪肚半晌,也写不出有新意的东西,而我又渴望创造。

他向我袒露心迹,各种类型题材的色情小说他都尝试过了。穿越的,玄幻的,同人的,科幻的,人兽的,地球人与外星人的,等等。在色情小说的创作方向上,他的想象力已经贫瘠。他积极寻求转型。

同时天涯沦落人,我俩越聊越投机。兴之所至,我俩决定联手打造一部旷世杰作。一番沟通畅想,笔名都商量好了,就叫胡氏兄弟。我隐约觉得茅盾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在向我俩招手。

万事俱备,只欠一个灵感。

胡七万从磨盘上跳下来,他拍了拍屁股上粘黏的黄土,对我说:“你在这儿别动,我回家取一下电脑,一会儿就回来,这事咱俩得好好地合计合计。”

我目送胡七万消失在远处扬起的尘土中。

我站在磨盘上眺望远方,西边的火烧云甚是壮观。苍茫的大地上,一群孩子正向我这里跑来。他们一边跑一边回头观望,仿佛是一群被狼追逐的小羊。

我将视线拓展到更远处,一个大个子也手舞足蹈地向大磨盘这里奔来。我揉了揉眼,终于看清了那个大个子的面容,他是村西头的幺傻。

孩子们陆续聚集到我身后,幺傻离我也越来越近。他穿着一件破烂的军大衣,脸上永远是一副吃醉了酒的神情。他咧着嘴傻笑不止,口水时不时往下流。他并不去理会,任由它流入衣中,或在空气中划出一道笔直的线,最后在干燥的土地上砸出一个浅浅的漩涡。

究竟谁是村里最聪明的人,大家看法不一。不过幺傻是村中最傻的人,这被大家所公认。幺傻伸出手来,他的手肿得像馒头,上面满是冻疮,手心里还攥了枚纸折成的元宝。

“筒叔,我们几个打元宝,幺傻来捣乱。 ”

“我们不跟他玩,他就抢。”

“我们跑,他还追。”

……

我转过头,身后几个孩子七嘴八舌,眼睛泪汪汪地盯着我,明显是在给我施压,想让我主持公道。我凝视幺傻,他依旧傻笑不止。

我把狗蛋拉到身前:“狗蛋,幺傻其实是想跟你们一起玩。”

有我撑腰,狗蛋胆子大了起来,他指着幺傻说:“我才不跟他玩,他是个傻子,我爸说让我离他远点儿。”

幺傻依旧那般口水横流,只是眼神里有了些光亮。只见他咧着嘴上前走了几步,狗蛋吓得又躲回我身后。我从狗蛋手里要了枚元宝,放在空地上。

幺傻见状,竟手舞足蹈起来。他俯下身子,用手中的元宝击打地上的元宝,姿势很是滑稽,惹得孩子们哈哈大笑。

我俩交手几个回合,幺傻竟然赢了。他捡起了地上我那枚元宝,揣进自己兜里。照此看来,这幺傻也不是傻的一无所知,他竟懂得打元宝的规矩。

我不服气,要求再战,伸手示意狗蛋再给我一枚元宝。狗蛋从兜里掏出了一枚新元宝却并未递给我,而是走向前,选择替我应战。孩子们见状都围上前观战。

在大家玩的正起劲的时候,胡七万抱着电脑风尘仆仆地向我跑来。他身后还跟随着一个佝偻着背的老太太。我定睛一瞧,老太太是村西头的疯奶奶,如今已有七十多岁,疯了三十多年。

疯奶奶快步走到我们中间,拉着幺傻扭头就走,边走边骂骂咧咧。幺傻明显没玩够,哭着不肯走。疯奶奶见拉不动幺傻,便开始动手打他。幺傻被打疼了,就放弃了挣扎,耷拉着头与疯奶奶消失在夕阳中。

望着疯奶奶与幺傻的背影,我突然灵光一现。

“我有想法了。”

胡七万错愕道:“幺傻跟疯奶奶的故事?”

我点头。

(3)

幺傻的父亲早早就去世了,他那老母亲一手把他养大。老母亲拼命地活,竭尽全力地活,好让儿子也能使劲地活。可是熬到七十岁的时候,老母亲最终还是撒手人寰,丢下了幺傻。

幺傻母亲死后,幺傻家的那几亩地就被惦记上了。幺傻不会种地,村委会商量把幺傻的地分给他的邻居胡八。胡八只需负责幺傻的每日吃喝便可,一个傻子就算再能吃,也吃不了几亩地的粮食。胡八喜笑颜开地接下了这个馅饼。可是拿到幺傻家土地后,胡八就翻了脸。他只想种幺傻的地,却不想供他吃喝。

幺傻虽然是个傻子,但也是村里户籍在册的人,总不能被活活地饿死。村委会几次登门要求胡八恪守承诺,他却总是当面说一套,背后又做一套。多番交涉无果,村委会决定从胡八手里收回幺傻的地,另寻他人。

胡八当然不肯把吃进嘴里的肉再吐出来,他便想出了一个计谋。他把幺傻送给了他那疯了三十多年的寡居老娘。我们小辈们管她叫疯奶奶,疯奶奶并不是生来就疯,是年轻时受了刺激才疯。至于是何人何事所致,我并不清楚。

这胡八不单单是个远近闻名的恶棍,还是个声名狼藉的不孝子。他从来不管他老娘死活。幸亏疯奶奶还有个嫁到邻村的闺女。闺女隔三差五送点米面给她,她活得憋屈却很是顽强,就是不死。

此后,疯奶奶承担了幺傻的吃喝。一个疯子和一个傻子搭伙过日子。原本村里人都以为二人会闹得鸡犬不宁,却不成想相处得异常和谐……

“七筒,你这段描述太写实而且没有什么吸引眼球的看点。若是我们假设幺傻并不真傻,而是装傻,疯奶奶其实也不是真疯,而是装疯呢?”胡七万拿着我的草稿说道。

“那这故事还怎么写?”我满是疑问。

“文学的魅力就在于它允许你无限地想象。疯奶奶今年七十多岁,寡居多年。幺傻今年六十多岁,终身未娶。如果我们大胆假设,其实二人是互相爱慕,囿于世俗的眼光,一个装疯三十年,一个卖傻数十载,如此这般只是为了掩盖情人的关系……”

“你果真是色情小说写多了。在现实中,我无法改变他俩的命运。但在故事中,我可以用笔给疯奶奶和幺傻一个美好的人生。即便是那样,我也更愿意这是一个关于亲情,关于相依为命的故事。”

“情欲是高级动物人类的本能,一个好的作品要有对人类情欲的挖掘,这种对于情欲的描写或含蓄或露骨,但必不可少。”

“人所以不同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会思考,一个好的作品必须要有情感的升华,要有对人类灵魂的拷问。”

………

我与胡七万创作理念不同,几番争论过后,胡氏兄弟在没有发表一部作品的情况下宣布解散。

年尾,幺傻在马路上与人追逐打闹,不幸被一辆轿车撞飞,当场殒命。肇事司机虽然不负主要责任,但心怀愧疚,于是给了村委会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幺傻在这世上已无亲人,村委会最终决定把赔偿金发放到了照顾他多年的疯奶奶手里。

拿到这笔赔偿金后,疯奶奶就被儿子胡八接到了家中,住上了冬暖夏凉的新房子。从前破帽遮颜过闹市的疯奶奶,有着特别硬朗的身子骨,骂起人来,中气十足。在换上了新衣,住进了新房,有人鞍前马后伺候后,她却是一病不起。

我新一篇的乡土故事终于定稿,我把它投递到了市里的《文学选刊》杂志。编辑发来审稿意见,他们评价小说结局太过悲凉,不够正能量,建议我以喜剧收尾。

幺傻被撞后,肇事司机立马将他送进了医院。幺傻身上有几处骨折,但并不严重,在医院养了数日后,已无大碍。经过这么一撞,幺傻的脑子竟然渐渐好使了,大自然真是无奇不有。

既然幺傻不傻了,村委会便把幺傻家的几亩地还给了他。此后,我时常看见幺傻带着疯奶奶在田间里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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