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听到过这样一句话:
大学一定要参加学生会,对以后进社会了找工作很有帮助。
作为曾经学生会主席的我,只能叹口气。
刚进大一,谨遵世人教诲,和室友一起去参加学生会的报名,我选的文娱部。
面试时,我大概就重复两句话,“我什么都不会”和“我喜欢写点文字”。
结果我被调配到了学习部。
因为那一句“喜欢写点文字”,只要是文案一类的事都是我来负责。
于是,一年下来,我被迫成为了部门最踏实的人。
第二年,我被推选为学习部部长,
每每接触到上级分管领导,我有一种深深的压迫感,
他们怎么说我便怎么做,然后我又被迫成为了最听话的人。
大三换届选举的时候,我获得了较多领导的投票,成为了学生会主席。
我变得越来越圆滑,他们说这是进步了,我却讨厌这样的自己。
大四,实习期开始,因为是学生会主席的缘故,我收到了比其他同学们更多的offer,
那时我觉得,这便是一开始所谓的有很大的帮助吧。
结果并不是想的那样,每到一个单位实习,他们并不会因为你是主席就让你直接进入管理层。
反而,你和其他普通同学一样,在同一起跑线起跑。
学生会的那一套在这里根本不管用。
那所谓的管理能力在真正的团队建设中能用到的东西微乎其微。
换了几个公司下来,我放弃了。
其他系的学生会主席,大多都和我一样,
要么干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要么就在找工作的途中。
那些混的很好的学生会主席,混的好并不是因为主席这个名号,
而是因为他们天生就喜欢这做这一类的事。
回头想想,我用了三年大部分的时间换来了仅仅只是一句“综合能力提升”的自我安慰。
况且就算这不是一句自我安慰,那这能力也不是我想要的,适合我的能力。
这能怪得了谁呢?
谁的青春不迷茫?
那不叫迷茫,是浮躁。
今天听到有人在创业,明天听到有人获得了高级证书,再过两天你听说某某人年薪过百万。
于是你焦躁不安了,你开始怀疑你的默默无闻是一种堕落。
你试着去复制别人的节奏,却发现那一种节奏不适合你,
你又急着去迎合另一种生活方式,
变来变去,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大学时光,享受一些平凡的小事情,背背英语四级单词,窝在图书馆看一本书,去操场跑跑步,在寝室练练吉他,太阳出来了去自拍。一切都是那么那么自由,随意。若时光倒流,这将是我的选择。
分享一段美国一位流浪歌手的临终遗言:
仁慈的上帝!
我喜欢唱歌,音乐是我的生命,我的梦想是唱遍美国。
作为一名黑人,我实现了我的梦想,我没有什么需要忏悔的。
现在我只想说,感谢您,您让我愉快地度过了一生,并让我用歌声养活了我的六个孩子。
现在我的生命就要结束了,但我死而无憾。
仁慈的神父,现在我只想请您转告我的孩子,
让他们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他们的父亲会为他们骄傲的。
做自己喜欢的事,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这是最困难,也是最简单的事。
如今,我是一位自由撰稿人,用着不多的钱去不同的地方。
发现有很多人都在走着自己的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
大理城门口卖着水果班戟的重庆大男孩,
地下通道唱着原创歌曲的吉他老大爷,
林芝街角画画为生的藏族女孩,
成都郊区开二手书店的文艺女青年
......
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许会被世俗遗忘,但你一定会被时光眷顾。
从前,我看似光鲜,实则一人。
现在,若有一人喜我文字,我便不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