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白读书
最初在接触自媒体写作的时候,对于自己写出来的东西,真的连看都不想看,更谈不上修改了,所以,每次提到修改文章就很头痛,自己都不喜欢的东西,硬着头皮再去润色,的确是令人抓狂的行为。
初次接触写作的你,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情况,觉得自己写出来的那就是"狗屎",根本没有动笔修改的心情。心里对修改文章如此抵触,是因为我们太懒,还是我们对自己写出来的东西不满意呢?都不是。
今天恰巧读了《一本小小的红色写作书》这本书,书中指出,很多人讨厌修改自己的文章,非非写作者太懒,也并非抵触自己的文章,而是人的一种正常本性。因为你在动笔之前,就已经知道,无论你写得再好,你的文章都需要修改。
一如叶圣陶老师所说,“好的作品都是改出来的”。
2017年,莫言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提到,即将发表的短篇小说《地主的眼睛》、《斗士》和《左镰》,虽然加起来才两万字,但他已修改了5年。他说:“他几乎每年都会拿出来改一改,反复地改了很多遍,最后一天还改了两个词,一句话。”
我国著名作家路遥,当年一部《平凡的世界》前前后后修改了16遍,他甚至因为这部作品到了吐血的程度,差点因此丢掉性命。这部饱受争议的作品最终在他的不断润色下,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
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在创作长篇小说《复活》时,单是写刚从监狱出来的玛丝洛娃额前那缕垂下来的头发,前前后后也修改了16遍。
乔治•桑德斯说:“如果你出于某个神秘的理由,把某个东西改了20遍,那它就会更具社会性,更具同理心和怜悯心。”
一部作品,想要出类拔萃,离不开作者的辛苦创作,更离不开的是作者数十年如一日的精耕打磨。
伟大的作家尚且如此,何况我们这些写作小白呢?如果我们也能拿出作家打磨16遍的精神,我想一篇两三千字的文章,达到过稿水平应该并非难事。
《存思录》里提到:凡事不可能一蹴而就,你需要做的是向着目标逐渐靠近。所以,如果正在学习或坚持写作的你,也苦于因为修改文章痛不欲生,那么先想想那些在写作领域树立标杆的领航人。
所谓“耐得住寂寞,才能经得起繁华”,愿你我都能越发修炼,成为坚持前行的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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