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日落,是有执念的。到什么程度呢?我这个人平时还比较和善,却因为以为即将要错过日落,在过去的一年里发过三次不小的脾气。
第一次是在纽约的五号线上。那天天气极好,我和小许五点半从摩根图书馆出来,我提议去海边看日落,小许立刻兴奋地说:“我知道一个很好的地方,叫电池公园,那是我在纽约最喜欢去的地方。”这里冬天的日落通常在六点半,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步行半个英里去中央车站、乘坐五号线五站路、再走大约一分钟。时间是完全够的,我们甚至在中央车站买了一个三明治。可就在坐地铁的途中我开始闹情绪,一种我现在称之为“日落焦虑症”的情绪。我开始埋怨他为什么不去更近的东河平台要去什么电池公园,为什么要买那个三明治而不天黑了直接去吃饭。我想那时的我应该是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要用心待我,但我就是觉得一切令我错过日落的人或物都是有罪的。第二次也是在纽约,不过是快要离开的时候了。当时我因为没有找到漂亮的教堂而感到失落,他突然说那我在日落前向你求婚吧。他将最后一天的酒店定在the Standard,旁边是我最喜欢的高线公园,前面是碧蓝色的哈德逊河,日升日落呢,就在高线公园的尽头和对面新泽西城的夹缝中交替进行着。这是一个美好的许诺,对我而言,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浪漫,尽管我们都知道现在不是成家立业的时候。但是在回去的地铁上悲剧重演,以我的一句“要是不能在日落前赶回去那我这辈子都不要嫁给你了。”开始幕间休息。结局当然是好的,我们像过家家一样在缇色的流霞里对彼此say yes,但这是后话,我又一次伤了他的心。
第三次是今天,我和朋友们临时起意想去屋顶看庚子年最后一场日落,却因为找不到钥匙、心里觉得来不及换上漂亮的衣服而对弟弟不耐烦地说话。这个屋顶是我和儿时的玩伴有一次在上海的弄堂里乱玩的时候发现的,它藏匿于都市深处,却有着极好的景观,夏日里还能听见栖息于树内的鸟啼或不知躲在何处的蝉嘶。但是这一次,我对于拥有这样的浪漫情节,却是抱有歉意的。我开始思考我对日落的执着到底来自于哪里,我发现每次想要看日落都是临时起意,留给我追赶日落的时间总是不超过一小时,我总是急于在这一小时之内安排好完美的一切并且不择手段,却熟视无睹平日里点滴绽放的晚霞。我才发现这其实是一种对于时间流逝的无奈和焦虑,当我意识到“留给自己的时间所剩无几”这件事的时候便几乎是本能地开始与之“赛跑”,周遭的一切都仿佛成为了我的障碍物。这么看来,我还是一个严苛的道德主义者而不是在追求什么末世浪漫。
后来我如愿来到了屋顶,脚下是高高矮矮的树和弄堂里常见的白砖红瓦的房屋。我莫名地想到卡尔维诺笔下的那个男人,他为了躲避人情世事和锱铢生计而选择在树上生活,可是他会怎么描述时间流逝的每一个细节呢?当他看到树叶从发芽到枯萎,轮回又轮回,也会有那种“快煞戏”的焦虑感吗?时间流过我们身上,如同奥尔西尼公爵建造圣心森林,他用无序的美来反对外界的种种约束,他让人们在这里可以看到想象中的巨兽,他建造题有“请大家抛弃所以思虑而存有希冀”的“地狱之口”却故意创造条件让它爬满青苔,然后让我们在最后一刻明白,只要有了时间的存在,我们便都是青苔。吉田兼好在《徒然草》中写道:我在世上已无了牵挂,只对于时序节令的推移,还不能忘怀。时间成全故事,时间也把人变老,这是遁世者都无法放下的执念。
和我一起看日落的是我的两个很爱的朋友,一位是蔡小姐,一位是顾先生。说起这位蔡小姐也是一个很神奇的人,她读得多也看得多,总能置身事外般地对与一些事情产生共鸣,与其说她情感丰富,不如说她善于以理智渠道放纵情感波涛。她也总是不紧不慢,在我和小顾在屋顶上一边等日落一边吹冷风的时候,她还到富民路的一家买手店里散了个步,最后踏着一个恰到好处的时间与我们会合。我和她从初中交换写着苏打绿歌词的明信片,到现在讨论葬礼上要放什么乐队的歌。她说她想要在四十岁的时候死去,然后把骨灰撒进大海。蔡小姐说西班牙语里早上起床不说“醒来”而说“recordarse”,意思是记录你自己,想起你自己。她一想到未来很长的一段日子一醒来就要开始做蔡冰沁,就觉得自己像在做一个愚蠢而古老的游戏,一个没完没了的任务。年轻的我们当然会有“哈哈真好我又回到这了不起的世界上了”这种想法,可是谁能保证四十年后我们依然会觉得不朽是一种幸福?
我突然想到季羡林老先生说印度人是聪明的,他们把时间和死亡视为一物,梵文里的“hala”,既是“时间”又是“死亡或死神”以此来警戒自己世间活物都有始有终。还有一种解释是如果一个人把时间每时每刻都用物质生活填满,其实也在某种意义上死去了。我们管记忆与遗忘的交融叫做想象,想象构成了每个人的精神世界,而且这个世界他每天都在重构,哲学家把这个过程叫做“我思故我在“。但是这样的人,例如博尔赫斯小说里记忆无边无际的福内斯,他是没有想象的能力的,他把自己变成了与时间平行的一种物质,留给世人的只是一张模糊的脸。既然生命的厚度在于记忆与遗忘交融的程度,那么时间的边界其实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俞平伯先生讲“从现在起我们要仔仔细细过日子了。”其实不只是他,我们大部分人在日子当前的时候总过得马虎,快乐的时候忘乎所以,时间一过才发现好多珍贵的时刻都被“当时只道是寻常”了,那个时刻里的自己一定比“回想起来”过得更快乐。因此如果能够把每一个当下认为“不寻常”一点,也许就是我能够做到的对生命最好的诠释了。
天黑之后我们在一家小顾调侃为“脱了鞋会更有风情”的异域餐厅吃完饭,就开始寻找十点钟不会打烊的小酒馆,倒也不是多想喝酒,只是因为剩下的话有点太多了。我们这一群人是浪漫的,具体体现为我们找到的酒馆是人家设在路边桌椅,与马路牙子无差,此时上海5摄氏度不到,续命全靠一盏会发热的灯,我们让服务员拿了毛毯出来,她的脸上立刻闪过一丝无语,好想在说:“作得要死。”我们聊北野武那张帅脸还是不要当导演了,聊不听my little airport不许说广东话,聊发条橙,聊性解放,聊絮絮叨叨的伍迪艾伦,聊南京中山纪念馆上飘扬的旗帜,聊Merry Christmas Mr.Lawrence,聊这个世界什么时候能变成我们喜欢的样子。我突然有了一种神秘的体验,仿佛我们三个游离在时间和空间之外。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持续了多久,既然我在时间之外,也许一分钟,要更长一些;既然我在空间之外,也许我们现在不是在上海而是巴黎。我回过神来努力地想要捕捉这种感觉,但它稍纵即逝。
回家来到案前俯首振笔,想起白天看到的热搜:“地球自转加快,一天已不足二十四小时。”我没有很惊讶,因为我似乎很久开始就这么觉得了。布拉德雷有一本很好的书叫做《现象与实在》,他在书里把时间比喻成一条河流,他说时间从未来流向我们,人们总是溯流而上。而未来转变或溶解为过去的时刻,就是此刻。我突然感到释然,在这天地之间,从无始到无终,时间浩荡地移行着,也有自己的生活,若是一味地赶来赶去,倒显得像从中作梗的狭隘小人了。
今天是小年夜,明天就是除夕,想想有好多事情要做啊。大扫除、贴春联、逛花市、用红线圈住水仙花想要怒放的枝干,好像圈住了好山好水好运气。每年都是如此。我想象自己其实身处在未来的某一个除夕,然后溯洄从之,去拥抱那个孩童时期期待过年的自己。我的新年愿望是能够热烈又冷静地去爱这个世界,能够在梦里回到40亿年前没有大海的时候,和我最爱的朋友们在持续千年的暴雨里狂奔,也能够仔仔细细过日子,享受每一个当下的兴味,不要有“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遗憾。我依然爱日落,爱它自地球诞生伊始便每天都来看望世间万物,爱它对这个星球古老而深沉的告白。我仍然沿着红尘里的圣心花园前行,任时间逐渐将我变成地狱之口上的一粒青苔,我欣赏松间明月与流过石上的那份高旷的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