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城以南hong
PS:讲义来源于我所购买的中华考试网《经济法》讲师孙林老师的课程,侵删。
第三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
【解释】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合法取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包括垄断地位)并不视为非法,而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则严加规制。
一、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1、基本概念
市场支配地位: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解释】“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质、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
【例-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交易条件”的有( )。
A. 付款条件
B. 交付方式
C. 商品品质
D. 售后服务
网校答案:ABCD
网校解析: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质、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
2、推定标准
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记法】存在几个经营者,市场份额的分子就是几,分母再加1即可。
【提示】
(1)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举例】刘,关,张三家企业占市场份额80%,其中刘占60%,关占16%,张占4%。则张不应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二、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1、不公平价格交易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平的低价”,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同种商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同一经营者在区域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价格;(见人下菜碟)
(3)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降低购买价格;
(4)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増长幅度,或者购买商品的降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降低幅度;
(5)需要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
【例-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应当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
A. 商品的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经营者销售同种商品的价格
B. 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
C. 商品销售价格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D. 商品的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成本
网校答案:ABC
网校解析: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平的低价”,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同种商品的价格;
(2)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降低购买价格;
(3)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或者购买商品的降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降低幅度。
2、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倾销)
可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是:(存在正当理由)
(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生猛海鲜)
(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关业大甩卖)
(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宣传新产品)
3、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1)拒绝交易的“正当理由”包括:
①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交易
②交易相对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影响交易安全(行使不安抗辩权)
③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将使经营者利益发生不当减损;
④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2)变相拒绝交易情形
①实质性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卖家卖葡萄,每次限量一颗)
②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
③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
④设置限制性条件,使交易相对人难以与其进行交易;(如:卖方要求货物交付的地点必须是珠穆朗玛峰峰顶)
⑤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
4、无正当理由的强制交易(必须在我这买)
强制交易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为满足产品安全要求所必须;
(2)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必须;(秘方)
(3)为保护针对交易进行的特定投资所必须;
(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5、无正当理由搭售商品
“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主要包括:
(1)违背交易惯例、消费习惯或者无视商品的功能,将不同商品捆绑销售或者组合销售。(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必须搭配一个范思哲的钱包)
(2)对合同期限、支付方式、商品的运输及交付方式或者服务的提供方式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
5、无正当理由搭售商品
“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主要包括:
(3)对商品的销售地域、销售对象、售后服务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地域歧视)
(4)在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另外收取费用)
(5)附加与交易标的无关的交易条件。
6、无正当理由差别对待
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差别对待的“正当理由”包括:
(1)根据交易相对人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
(2)针对新用户的首次交易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
(3)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7、与知识产权行使有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经营者不得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既可表现为垄断协议行为,也可表现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其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主要包括:
(1)拒绝许可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其知识产权构成生产经营活动必需设施的情况下,拒绝许可其他经营者以合理条件使用该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举例:甲公司获得一项专利权,其他公司以合理价格取得该专利权并使用,甲无正当理由无权拒绝他人使用。
(2)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不得实施下列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的行为,排除、限制竞争:
①要求交易相对人将其改进的技术进行独占性的回授;
【举例】甲公司将某项技术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后,乙公司将该专利权改进,甲在许可协议中约定,乙应当将改进后的技术以独占方式回授给甲使用。要求明确不合理,故不得实施。
②禁止交易相对人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③限制交易相对人在许可协议期限届满后,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利用竞争性的商品或者技术;
④对保护期已经届满或者被认定无效的知识产权继续行使权利。
(3)专利联营中的滥用行为
【解释】专利联营,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通过某种形式将各自拥有的专利共同许可给第三方的协议安排。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专利联营管理组织没有正当理由, 不得利用专利联营实施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排除、限制竞争:
①限制联营成员在联营之外作为独立许可人许可专利;(限制联营成员只能以联营条件对外进行技术许可,而不得以个人身份对第三人进行技术许可。)
②限制联营成员或者被许可人独立或者与第三方联合研发与联营专利相竞争的技术;
③强迫被许可人将其改进或者研发的技术独占性地回授给专利联营管理组织或者联营成员;(明显不公平)
④禁止被许可人质疑联营专利的有效性;
⑤对条件相同的联营成员或者同一相关市场的被许可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4)标准必要专利滥用行为
【解释】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实施该项标准所必不可少的专利。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施下列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在参与标准制定的过程中,故意不向标准制定组织披露其权利信息,或者明确放弃其权利,但是在某项标准涉及该专利后却对该标准的实施者主张其专利权。
(2)在其专利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后,违背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实施拒绝许可、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的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提示】只有第1条强调“不公平”(以不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其他第2~7条都强调“没有正当理由”。
【例-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于经营者从事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违法性认定时,无需考虑其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的是( )。
A.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B. 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C. 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D. 搭售商品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除“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外,其他情形的前提均为“没有正当理由”。
【例-多选题】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正当理由的有( )。
A. 清偿债务
B. 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
C. 处理鲜活商品
D. 处理积压商品
网校答案:ABCD
网校解析: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
(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选项CD);
(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选项A);
(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选项B);
(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三、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经营者因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