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有“个性”么?
当今,“个性”往往被体制同化了!
一个行业里的好员工,大都是吃苦的楷模,耐劳的标兵。“吃苦耐劳”往往把人内在的差异性抹掉,因为领导都喜欢吃苦耐劳的“老黄牛”,哪里容得了个性强的下属。“有个性”,似乎已然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但是,咱教书育人这个行当,还真得要有个性!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教师即课程”的理念已成共识,如何做一个“好老师”,似乎又成了一个问题。窃以为,只要“不搞事情”,一切都不成为问题,道理很简单,一个受学生喜爱且能传道受业的老师,一定有其实力和魅力,这实力与魅力的背后,其实就是这老师的个性---教育教学的个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素质教育也好,核心素养也罢,其本质都是培养学生成其为人,其背后都是个性教育。但个性只能靠个性来培养,没有教师的个性就没有学生的个性。而教师的个性又往往体现于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这也是教师本人创造性能力的体现。
就语文老师而言,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教学个性的教师是如何让其学生去体验语文魅力,进而对语文产生执著兴趣的!而一个有理想的语文教师只有铸成自己的教学个性,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独特风格、体系。惟有这样,自己才能在众多流派、语文江湖中找到自己一席之地。君不闻“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引申过来也可说“有个性的才是有魅力的”。但今天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有人在教学模式化的操作中“追随于名家,模仿于技巧”,在应试教育的挤压下“埋首于应试,汲汲于分数”,哪有时间奢谈什么教学个性?
记得钱理群教授曾谈到北大传统时说:“北大人不做别人所做的事,只做别人没有做的事。”用今天时髦的话讲,这就是北大人的创新精神。这也许就是北大的个性。那什么是语文老师的个性?窃以为,老师的个性体现于教育教学的个性,语文教育教学个性就是一个语文教师教学生命力的独特呈现,它是语文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包括文本处理、教学程序、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乃至教案的写法等)所表现出来的带有语文味的个人化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