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榜》中,皇帝有两个地方的用人之道,让我感慨良多。一个是选择靖王作为滨州侵地案的主审,一个是选择宁王作为悬镜司案的主审。这两个选择看似水到渠成,其实花费了皇帝不少心思。
作为最高统治者,制衡之术不可缺,哪怕在当今社会,管理学也提倡公平竞争。皇帝的这两个决定最后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非常值得借鉴。
透过现象看本质
滨州侵地案的主审之争是在太子和誉王吵得不可开交的情况下拉开序幕的。看似靖王得到主审权是靠梅长苏的筹谋,实际上,这个主审只能是靖王,因为皇帝别无选择。
滨州侵地案的被告是庆国公柏业。一品军侯的审判,按照他们的律法,需要三司会审,一旦三司会审,那这个主审必定是皇族之人。当时纪王爷为避嫌,貌似平庸,沉浸在风花雪月之中,只是闲职,当然皇帝也不想让他插手朝政。而如日中天的两个皇子一个是誉王,一个是太子。柏业公开支持誉王,誉王需要避嫌。太子视誉王为政敌,必然会制造许多冤案。
同样,悬镜司案也是这样。誉王与夏江勾结,不能主审;靖王需要回避。选择中立的宁王,虽然胆小怕事,但是誉王的养母皇后常常为难他的母妃,这样打压誉王的机会,宁王也绝不会手软。
皇帝选择的不仅仅是主审,更是平衡隐藏在案件之后的关系。他能透过纷繁的表象,切实抓住案件的关键所在,是用人的睿智之处。所谓的知人善任,需要建立在厘清各方势力的基础之上。能从旁根错节的关系网中做出正确的判断,是一个好领导不可或缺的能力。所以,领导选择谁不选择谁,首要考虑的是是否合适。
所选人的能力水平
皇帝在想清楚每个人与案件本身的关系之后,下一步必然要衡量此人的能力是否能担起重任。
拿滨州侵地案来说,当时宁王也未曾牵涉其中,为什么皇帝不选择宁王做主审呢?后面的剧情可知,宁王生性懦弱。
太子与誉王相争之时,实力旗鼓相当,为了自己的目的,肯定会采用各种手段去要挟宁王,软弱者必定可欺,到时候宁王恐怕不但了结不了此案,反而还会生出各种事端。
而靖王这个人呢,倔脾气,宁折不弯,公平正直,铁胆傲骨,肯定双方的帐都不买。这样一来,太子和誉王都插不进手,案件正好可以不偏不倚得以结案。
再说说悬镜司的案子。有蒙挚审讯,这个主审不需要有太大的魄力,只要镇得住场面即可。又因为皇后与宁王母妃的关系,誉王肯定也插不了手,所以,这个案件也可以顺利结案。
皇帝作为领导者,慧眼识人的能力确实非同一般。要考量一个人是否符合标准,品性、能力、口碑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要做到这一点,恐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思考、学习。现实生活也是如此,那些身居要职的领导,识人的本领也比普通人略高一筹。因为有时候,站在那个位置,才能看到不为人知的一面。
领导选人,能力是必然要考虑的因素。事业的成败兴衰,关键在人。如果在公平竞争环境中,你没有被选择,还是需要反思一下自己的能力。不要总是想“黑幕”。世间哪有那么多不公平,再黑的天空也有闪亮的星星。你所做的不是撕破黑夜,而是要让自己的光芒照亮一片天空。
把握好最终的结果
作为领导,可以不关心过程,但必然要关心结果。
滨州侵地案为什么备受重视?剧中一直强调它牵涉国本。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土豪官绅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当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时,农民与豪门之间的矛盾也会越来越深,直至不可调和,农民愤而反抗,危及皇位。
剧中的皇帝,之所以重视这个案子,就是要整顿土地兼并之风,想以此为契机,杀鸡儆猴,尽量遏制住这种不良风气。靖王审结完侵地案后去汇报,皇帝说,办得好,不过还是要处理好后面的事情,一切力求稳定。
梅长苏给靖王出主意的时候,也提到此案容易审理,证据确凿。可是此案之后肯定还会有很多类似案件,让他处理不同的案子时,恰到好处地出现一些偏差,让各豪门的利益不均,又摸不到规律,这样豪族们结不成盟,有利于遏制住土地兼并之风。这样才能达到皇帝稳定的目的。
果然,此案办理得甚合皇帝心思,靖王也因此事让皇帝刮目相看,以至于后面放心地把巡防营交给了他。
悬镜司的案子虽然没有正面描写皇帝过问,但是蒙挚在审问夏江时说,皇帝对你的两份供状都不满意,也可以看出皇帝很看重办案结果。
一件差事办得好不好,关键在结果。不管你是花了几天还是几个小时,结果是不是达到了预期效果才是最重要的。像皇帝一天处理上百件事,不可能事无巨细,他只要结果,不问过程。因为把握住结果,基本上方向也就把握住了。
作为下属,不要抱怨说自己很辛苦,付出了多少,没有达到领导想要的结果,只能说明你办事不力。
过程需要艰辛,结果需要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