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广播中所有的歌曲都开始变得忧伤时,教室里所有的同学都开始安静聆听,毕业这两个字,都宛如歌词中唱的那样,“教室从一楼到四楼的距离原来只有三年”。
原来,真的只有三年。
高中的日子,记录着一个男孩从懵懂到成熟。叛逆是最开始的样子,个人主义的光环被套在脑袋上,感觉世界围绕着自己在转。没人会理解这种自我良好的感觉,就算换成现在的我,也只能说句年少轻狂。老师,父母,慢慢的开始帮你,一步一步拿掉脑袋的环,让自己从世界的中心回到最开始的地方。
随后,有个女孩闯进了自己的生活,也许就是那时开始明白,喜欢真的不是感觉,而是一种习惯。我开始帮她带早点,每天一大早排队去买她爱吃的面包,面包店里的香味就像闻着晒在她身上的阳光,温暖可人。她喜欢喝的饮料是阿萨姆奶茶,她喜欢看的书是张爱玲的书,她喜欢的颜色和我一样,都是白色。“我喜欢你”是我对她说过的最害怕的一句话,心灵深处的抖动,闭上眼都紧张,插在荷包里的手都能在裤子上印出拳印的样子。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是她最喜欢的句子,总是希望自己是株白玫瑰,没有红的鲜艳,却比红的清纯。
到了最后一年,认识了目前为止,仍是我最值得来往的朋友。壮壮,狗子,鹏鹏,蒂芭,煤老板,冬瓜……那是一种能够融入对方生活的生活方式,缺一不可,永远是一群人。老师把我们的座位分布在教室各地,我们似乎都能通过眼神交流,时而莫名偷笑,时而莫名暗示。到了现在,我们依然保持频繁的联系,总是在群里互相怼人,互相调侃,不时约定一起吃餐饭,或者约定一起去哪里玩。高三的老班说,真正会成为你一生朋友的,总是会有高中的那群人。
说起老班,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他抽烟的样子。那天我们躲在厕所抽烟,一群人说笑嘻嘻的,然后老班默默的从外面走进来,看着这群在他手里成长起来的孩子,老班没有骂我们,他走到我们身边,自己也点上一根烟。我似乎永远记得老班那天的样子,鲜红的火焰从打火机中汹涌而出,愤怒地点燃嘴里叼着的香烟,老班大吸一口,微弱的火光仿佛慢慢被放大,一点一点的印在我们的瞳孔里,脑子里,然后长吐一口,“呼~快上课了,走吧,以后抽烟,别让我看到了。”毕业后我们问老班,那时怎么不臭骂我们一顿,老班给我们一人发支烟,边抽边说,“怎么能不生气,当时想打死你们的心都有,但是,那也是我曾经的模样啊”。
真的是不该想起以前的日子啊,浓浓的烟雾仿佛又从心里滋生,一点一点的触碰着所有感官,充斥着身体的每个角落,又使我不自觉的去想它。失去了所有的烈酒,却留下了一杯佳酿。真的是不该想起,喉咙里的干涩就像是缺乏久违的慰藉,点根烟吧,不为别的,就为了曾经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