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教育重要,还是留给他物质的财富更重要?
自从上一次在车间晕倒被人叫了救护车送医院之后,已经有三年没有晕倒过了。昨天下午又晕了,刚从凳子上站起来走了几步,突然眼前发黑,脑袋一热,差点儿摔跤。
同事问我需不需要送我去医院,我说没关系,老毛病了。他们问我有没有高血压或者血糖低。其实三年前晕倒,在医院检查了三天,也没检查出什么毛病。那一次比较严重,人事不省。这次只是短暂的晕厥。
想想我这不稳定的情绪和时不时犯病的身体,再想到未成年的孩子。我跟老公谈起了遗嘱的问题。如果一无所有,就不用考虑什么遗嘱的问题了。但是有房产有存款,继承是个问题,车子就不用考虑了,低值易耗的东西。
从继承法上来看,父母去世以后,父母名下的房产并不唯一属于独生子女,特别是涉及到房产过户的时候问题多多。比如说一个人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他和爱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他的爱人和孩子没有及时处理这套房产。等到甲的父母和爱人去世后,孩子要处理房产的时候,继承人就不完全是他的孩子,还有他的兄弟姐妹和爱人的父母及兄弟姐妹。这太复杂了!如果立了遗嘱,房产完全归独生子女,将来处理房产的时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纷了。
忽然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如果人不在了,房产存款这些身外之物,何必操那么多心呢?
儿孙自有儿孙福,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出嫁衣。若子孙有能力,根本不在乎父母的那么一点财产。如果子孙没能力,败家子,父母就算留下万贯家财也会被他们败光。
想起了从前读过的一个富翁的故事,他创业拥有了几千万财产,想到要立个遗嘱,以防他意外去世之后父母和兄弟姐妹妻子儿女不能妥善分割遗产。结果呢,因为立遗嘱引起了轩然大波,兄弟不睦夫妻不和。如果不立遗嘱,所有财产都是他个人的,别人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可是一涉及到“分果果”,大家都是想要的比应该要的多。
原来以为夫妻的财产不管在丈夫名下还是妻子名下,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现在看了遗产继承法才知道,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另外一方的财产并不完全属于对方所有。首先去世的这人所拥有家庭财产的一半将作为遗产用来再分配,第一继承人分别是父母,配偶和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原来孩子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也可以继承孩子的遗产。
愿天下所有人都健康平安。
家有神兽,天天跟孩子斗智斗勇,期望着早点开学让神兽归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