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叫夏灿笙,二十七岁。
忘记离开南方的时候是什么场景了。总之,很是决绝。一个人经朋友介绍到北方工作,已经有两年了。我现在闲赋在家,原因嘛,不好好吃饭,有拼了命的工作,亏欠身体的,总是要换回来的。
我一个人住在市南的公寓,偏远些,总算环境好些,交通也还算是方便。
上周我一个人在公司加班,犯了胃病,疼晕过去,到第二天早上被同事发现,送了医院。是胃出血,好在不是特别严重,住了半个月医院,公司还同意我再修养一段时间。在这个到处都是压榨的时代,我不禁有些受宠若惊。
在这期间,我把从南方带来的虞美人移种到了楼下花坛,可能是水土不服吧,一直长得不好,将养着活下来,像初到北方的我。其实,虞美人很美,大红色的花朵,美极,艳极,也傲极,像把一生的精粹和美好都化为片刻的枝头绽放,美得触目惊心。
我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给楼下的虞美人浇水,定时施肥,但它总是怏怏。
“你应该晚上给它浇水,让它充分吸收,白天日光强,自然会是长不好”声音来自一个陌生人,穿一身灰黑色运动衣,带着耳塞,显然是刚跑步回来。看起来二十六七岁,同龄的样子。
“谢谢”我的回答很礼貌,也一副生人莫近的态度,他也识趣的离开了。
后来也在电梯里遇见过,原来是住一栋楼。直到一天傍晚,我在给虞美人浇水“原来,那天的话你听进去了。”他蹲下来,黑色的西装有些褶皱。
“是啊”,虞美人长势愈发的好,我自然也是开心“刚下班?”
“嗯”他的方向微逆着光,太阳已经要落下去“你是南方人吧?”他尾音微向上挑,像是在询问,却又很肯定。
“对,不过日后会留在北方。”我冲他笑了笑,他便没再追问下去。
后来,我们也经常遇见,算作熟识,我告诉他,我叫夏灿笙,他叫我灿笙。我也得知他叫顾知江,三十岁,比我大上三岁,是一家报社的副主编。他也是南方人,大学毕业到北方,鲜少回去。
之后,我恢复了工作,他大概也很忙,我们没有再见过,我也快要忘了这个人。冬去春来,虞美人又发了新芽,有偶遇过几次,他比去年开朗了许多,似乎也爱笑了。
暮春时节,虞美人将开未开之时,顾知江给我发过来一条短信“我可能要回南方了。”我走向阳台,望着天边的夕阳,即将被黑暗吞噬,他就笔直的站在楼下,望着虞美人发呆。
虞美人越发长得好,我的心中却有种说不出的失望。
那个周末,天气很好,天空湛蓝,早上还有一股湿气。我坐在虞美人旁的路牙子上,翻微博。那是从初到北方时开始写的,那个时候,短发不过耳,其实是因为来北方才剪短发的。快三年了,短发早已过肩,但我却一直不曾扎起来,染了栗子色,只有阳光下才有淡淡的黄。
“你变化很大”我惊急回头,是顾知江“你没回南方?”
他却无厘头来了句“等到花开了,我们一起回去吧,我很喜欢你,想把你带给南方的父母看。我今年三十岁,也该而立了。”
顾知江和夏灿笙在一起了,相敬如宾。
但没有人知道,顾知江的未婚妻死在去南方看他的路上,所以顾知江决定一辈子生活在北方,他本来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灿笙。他和未婚妻缘起虞美人,所以总觉得这个女孩子格外特别,又发现她安静的像猫,也适合相伴终老。
夏灿笙的男友与另一个人结婚了,生活圆满,可那是她暗恋了七年的人啊,也终究验证了那句老话,得不到的终成执着。而至于那株花,是她与男友分手前夕,他最后送她的礼物,他说灿笙笑起来和虞美人一样,既骄傲有令人惊艳。
但无人再将这些提起,经历了这么多,也想平庸相敬过余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