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退伍后,回到了山里,在乡政府里工作了一段时间。那是他第一次脱下军装,换上便装,在自己出生的地方干些基层事务。
从老家走到乡政府,要穿过一段弯弯绕绕的山路,再渡过一条又宽又急的大河。河上没桥,河面上全是裸露的大石堆,水流湍急,只能小心翼翼踩着石头过去。每次过河,都是一次冒险。
有一天清晨,老马像往常一样赶路。走到河边,忽然听见有人喊:“有人掉水里了!”他循声望去,是一个上学路上的小女孩,被河水卷着冲走了。
他没犹豫,衣服都没脱,直接跳进了河。水冰得刺骨,流得又急,一边喊人去叫大人,一边拼命朝孩子游过去。几次几乎被水冲散,他死死拽住孩子的衣领,咬紧牙关,一点一点朝岸边靠。折腾了好久,终于把孩子从湍流中拽了上来。
人救上来了,鞋却丢了——他脚上的一只鞋被水冲走了。那时候一双鞋能穿好几年,丢了一只,就等于没得穿。他急得在岸边直跺脚,最后只好跑去附近的村子,硬着头皮借了一只鞋。大小不合,也顾不上了,就那样一只脚穿自己的旧鞋,一只脚穿别人的借鞋,蹭蹭哒哒地去上了一整天班。
那时候也没人给他发奖状,更没有“见义勇为”的报道。到了上班的地方,只是感叹:“运气好,没迟到。”
第二天,女孩的父母带着一双新鞋上门来,说:“我们全家都记着这个恩情。”后来才知道,这个小女孩,竟是老马侄女的同班同学。
那双鞋,老马摆在床头很久都没舍得穿。他说:“不是因为贵,是穿上心里沉。”
他记得的不是那鞋,而是那个冬天的清晨,那条没桥的河,那孩子哆哆嗦嗦抱住他时的哭声。
其实,这并不是老马第一次救人。早在1979年,还没当兵前,他就救过人——而且救了两次,是他的亲堂弟,也就是我后来喊的“二爸”。
第一次是在夏天,老马还小,堂弟不小心跌进了水里,是老马第一个扑下去把人捞起来的。
第二次更惊险。是在一个大水坝,堂弟又落水了。这次水更深、更急,老马下去后在水里游了很久都没救成功。眼看就要漂到放闸口,他心里已经升起绝望。可就在最后一刻,他拽住了堂弟的一角衣服,拼尽全力把人拖上了岸。
多年以后,在医院里,那个被救过两次的堂弟,也就是我的二爸,已经住进病房。我们去看望他的时候,他的老母亲还在感叹,一遍遍说:“你爸爸救了我儿子两次命啊,我们这一辈子都记得。”
写这段的时候,二爸已经去世大半年了。老马没说什么,只是坐在阳台沉默了很久。我知道,他在回忆,也在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