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好的软件设计?软件设计的金科玉律:复用
2.设计模式八大原则
-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能改依赖于抽象(抽象)。
- 开放封闭原则(OCP)
1.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2.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 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1.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2.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底。
-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3.设计模式
Template Method
在软件构建过程中,我们需要为某些对象建立一种“通知依赖关系”——一个对象(目标对象)的状态发生改变,所有的依赖对象(观察者对象)都将得到通知。
定义对象间的一种一对多(变化)的依赖关系,以便当一个对象(Subject)的状态发生改变时,所有依赖于它的对象都得到通知并自动更新。
Strategy
在软件构件过程中,某些对象使用的算法可能多种多样,经常改变,如果将这些算法都编码到对象中,将会使对象变得异常负责,而且有时候支持不适用的算法也是一个性能负担。
定义一系列算法,把他们一个个封装起来,并且使他们可以相互替换(变化),该模式使得算法可独立于使用它的客户程序(稳定)而变化(扩展,子类化)。
Observer/Event
在软件构建过程中,我们需要为某些对象建立一种“通知依赖关系”——一个对象(目标对象)的状态发生改变,所有的依赖对象(观察者对象)都将得到通知。
定义对象间的一种一对多(变化)的依赖关系,以便当一个对象(Subject)的状态发生改变时,所有依赖于它的对象都得到通知并自动更新。
Decorator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过度的使用继承来扩展对象的功能”,由于继承为类型引入的静态特性,使得这种扩展方式缺少灵活性,并且随着子类的增多,各种子类的组合会导致更多子类的膨胀。
动态(组合)的给一个对象增加一些额外的职责,就增加功能而言,Decorator模式比生成子类(继承)更为灵活(消除重复代码&减少子类个数)。
Bridge
由于某些类型的固有的实现逻辑,使得它们具有连个变化的维度,乃至多个维度的变化。
将抽象部分(业务功能)与实现部分(平台实现)分离,使它们可以独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