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一個好習慣還真的是很難的,這篇文章一直拉扯到晚上七點才結束
Malcolm Gladwell有個10000小時成功法則(The 10,000 Hour Rule),大概是說,如果想在各領域出類拔萃,至少需投入一萬小時的精力吧!儘管在搜尋時有發現Josh Kaufman的二十小時學會一件事法則,還是先以前面的標準檢視下自己吧,促略估一下:
●學英文 2800 h
●看電影 450 h
●閱讀課外書 250 h
●醒著的旅行 350 h
認真回顧,有意識且想的起來的是盡然全都不成氣候,斷斷續續性,大概只有睡眠能輕鬆達到大師級吧(嘆)!我連睡前的消磨在翻來覆去胡思亂想的時間都未過半呢,或許不時失眠也變得有些道理了。學習的目標嘛,希望能在大學前將學英文提到3500小時的水平,一天平均四個小時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呢,老天爺讓我不用煩惱大學充實自己,剩下的就是我的造化了吧。定下心,切勿再有夢最美是時候築夢踏實了呢!
小六莫名其妙就成了國小第一屆畢業生的我,算是看著北大特區一步步擴張繁榮!新開的兩家飲料店,關門的一家便當店,新開的三家速食店,關門的兩家雜貨店,新開的四間教堂......。然後一晃眼就國一快結束了。那是新的一次轉學,大概也是面對人生態度轉變的第一次吧。從七個班到四十五個班,世界慢慢地變大變大呢。那個時候看了蠻多跟學習方法相關的書,也悟出了心得,或許就是現在升學雖不算一帆風順卻也能乘風破浪的原因吧!
國二那年開始迷上了NBA。短暫的與湖人王朝擦身,那時Kobe還能叱吒風雲,快艇還不知道是什摸東西,空接之城是屬於湖人隊的。接下來在Russell Westbrook後就跟著雷霆了,意氣風發的強權阿,鬍子也還是最佳第六人的角逐者呢,慢慢爬上西冠後,又因為傷病薪資而慢慢停滯,人去了大半但樓還沒空,有過往雲煙也有熱鐵烙膚,陪著我考基測,和三五好友到公寓小套房看直播,練倒立,為自己支持的球星喝采,互相吹噓著自己球技......然後就唸了高中,現在已經快要畢業哩,轉眼就五年過去啦!
高中,逃避即拖延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改善,仍然畏懼著挑戰。混了三個社團,每次都告訴自己要多參與,卻總能與懶散妥協......。段考得過且過,唯一值得一提的挑戰大概只有高三上準備托福的兩個月吧!那段時間,五點多放學後就開始學習,三個小時左右的課程,算一算五十天光補習就用了一百小時呢!如果問我有拾回學習的快樂嗎?看到自己開始進步當然免不了微微喜悅,但卻不時有著想放棄的心理,十分慶幸熬過後能驕傲的說自己不會再如此平淡單調沒有目標了。
接下來就是準備學測的歲月哩,就將準備的過程當成下篇的主題吧!
今天早上看了遍昨天的千字文,真是慘不忍睹阿,極度流水帳及口語化的敘事模式,雖然文筆不是我寫千字文的主要目的,但盡快找回之前的筆鋒甚至提升還是令我期待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