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信如晤。
坦白来说,当时你提出要我写信时,我是惊讶大于惊喜的。
虽然我偶尔喜欢写一些东西,不过我们之间没有通过这种方式交流过。高中的时候我倒是常常写纸条,现在很久都不会动笔;其实我是很愿意手写一封寄送给你,只是有点麻烦,最后只能作罢。
这算什么呢——我当时犹豫了一会——是算情书好,还是内心的剖白好?我今天将《面纱》又看了一遍,思索之后决定写成一封表白信。毕竟表白嘛,也可说成感情的表白,也可说成自我的表白。
说来有点不好意思,我真的没有向你这般长篇大论的表白过。年轻时喜欢做这种事情(当然这话挺矫情),年纪大了以后,反而颇为害臊。书上说的不错,最炽热最激烈的感情永远存在于少年人的身体中。当然,我的心里仍有着这么一股火,不过我常常将它压抑着、也耻于表达出来。这样不好,我明白,但是卖不过那道坎儿;是在和谁较劲呢,我着实不太明白,或许是你,或许是自己。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否还保持着这样的想法:在我们的这段关系中,你爱我胜过我爱你。实话说,我以前也有些同意。因此,当我在看完《面纱》后,颇有种当头棒喝的感觉。尽管我们的感情比书中好上太多,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学生,决没有那种惊心动魄、生死关头的经历,我仍然从毛姆刻薄的文字中寻出了一点共鸣。
在书中的高潮片段,瓦尔特曾对凯蒂说道,“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这是我第一次为毛姆的文字惊叹,带着一点被踩中痛处的不甘和愤怒。事先声明,你和瓦尔特没什么共同特征,倒是我自认更与他相像;我也不是凯蒂那样活泼美丽的交际花,长时间内,我一直觉得我是活在自我世界的怪胎。但是,二流货色这四个字确确实实地击中了我。在那之前,我曾为我们关系中稍微的不平衡而沾沾自喜过,而这不仅仅是对你的伤害,更是对我们感情,对我自己的伤害。我忖度后发现了我的愚蠢和自私。不知道你是否生出过这样的想法,不过在大学毕业后我反思自我,那大概是一个幼稚而自闭的女孩,实在说不上讨人喜欢。
所以,你当初为什么会喜欢我,也是一件令人困惑的事情。我自认高中毕业后算不上什么美人,在近年学习了化妆之后凭借外部手段有所好转。智慧上也只有一些小聪明,性格也不怎么讨喜。但感情这种事情毫无定数,就像瓦尔特爱上凯蒂也是我没法想通的命题。
不过,《面纱》中最动人的并非二流小说家的爱情故事,而是凯蒂最后对自己的救赎。与之相反,瓦尔特倒是没能揭开蒙在心上的那层面纱。他是个高尚冷静的人,也是个偏执顽固的人。他带着忿恨自杀,却因为凯蒂的道歉而后悔了。
很遗憾,我没有被凯蒂的转变而打动。“然而狗死了”这五个字为我带来了第二次震撼。这句话在临终时的悲哀气氛中显得不知所云,但我因为它又哭了一次。为瓦尔特,也为我自己。
因此,我们关系中的不平衡是一个伪命题,不过是我不擅长将这种感情表露出来,一半是自我保护,一半是自我催眠。
在我的偏好中,我最推崇的是一股江湖气,具体是什么,也不太能说的上来。大概是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潇洒又自在吧。所以我喜欢汪曾祺的散文,很富有一种平淡而无谓的趣味在。
但是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与理想截然相反,我在乎别人的看法,大概会在乎到发疯;你也不知道的,我还会歇斯底里地嫉妒,嫉妒地也许会发狂。以上只会发生在晚上,在我一个人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时候,所有的评论会在我脑子里滚动,决不愿意给我安宁。同样,嫉妒的苗头也会悄悄地升起来,我不知道这样的是真实的、揭去面纱的自我,还是失去控制的自我。
这么说吧,我会讨厌所有和我男朋友有过接触的异性,不过但凡理智的人会把这些掩盖住。在我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我曾认真地考虑过怎么给同学的水杯下毒(后来发现无论是技术还是情感层次上都很幼稚)。在我们谈恋爱前以及这四年间,嫉妒的念头也是时隐时现的。我记得你说过是有把握才向我表白的,这让怀疑自己是不是以前表现的太过了。在你向我表白前,我还以为这是一场持久的折磨人的暗恋。时间久远,我估计当事人应该已经淡忘了。当初你和盛韵颖的关系更为亲密,而这一点芥蒂留到了现在。详细的不必再说,反正都是我的自我折磨。但是我想有必要让你知道,我有时的情绪波动的的确确是因为这不足挂齿的嫉妒心罢了。
谢谢你能够包容我,为我的愚蠢,也为我的偏执。
很奇怪,文字上的倾述要来的简单的多。所以,在我们聊天时请不要提起这样,我真的会恼羞成怒。
本来想就此打住,不过还有一些话想说,关于我的家庭,你可能已经听烦了。近来我生成了许多新的想法,如果有下次写信的机会的话,我大概会斟酌着说出来。
祝好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