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坚持写作,是因为我还不够热爱
邓永娟
文字的种子,是读小学三年级时播下的。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六一”儿童节,学校的教学楼的墙壁上贴着一张红色的大字报,上面用毛笔字端端正正地抄着我写的一篇小作文,内容大意是:快到“六一”节了,我问妈妈,有什么礼物送给我,妈妈笑着说,那就买一件漂亮裙子给你吧!我听了万分高兴。于是我就把这件事写了下来,没想到,老师竟然把它贴出来,让全校的同学都看到!我看着墙壁前站着许多同学正仰着小脸认真地读着我写的作文的时候,我那颗小小的心竟然充满了虚荣:啊,多么令人骄傲啊,这么多的人都在看我的作文!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起,文字,在我的心底扎下了根,变成了我以后生活和工作的一种乐趣。但是,一直到现在,它也仅仅处于乐趣和喜欢的程度上,没有像郑渊洁那样,每天早上四点钟写到六点钟,然后整天都很空闲的那种习惯,也没有像鲁迅那样,把人家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的努力。写作,总是写写停停,停停写写,爱写就写一些,不爱写就扔到一边。
对于文字,我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为自己辩驳,比如,自娱自乐,为生活增加一点乐趣,又比如,生活要平淡悠闲,不必要做苦行僧,又比如,今天太累了,明天再写吧,再比如,唉呀,脑子里有这么好的灵感,多想立即写下来啊,不过,现在身边没有电脑,还是回家用电脑写吧,结果回到家,那些灵感早已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喜欢阅读,看了一部又一部的小说,阅读了一篇又一篇令人茅塞顿开的文章,要写文字的冲动像一个毛毛虫一样在心底蠢蠢欲动,手痒得不得了,于是就在冲动的一刹那间会写下三两篇像模像样的文章,冲动的劲头一过,藏在身体里的那条懒虫早已不耐烦,一声令下,所有勤奋的种子一下子被阉割了!
作家阿来在记者采访里说:“我也不知道我的写作,算不算严肃。但是我觉得,不要用“坚持”这个词。显得苦兮兮的,而且显得很勉强的样子。如果不能从写作本身获得乐趣,光靠“坚持”是坚持不下去的。我见过太多的人,越是在会议上发言高调地表示要坚持,越是放弃写作得快。我不需要“坚持”才能写作,我与写作,是彼此需要。是写作过程本身,让我很享受。”
看了他的这段话,我终于知道,文字为什么没有这么强烈地钟情于我,我也没有与文字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那是因为,我还没达到热爱它的程度,没有是彼此需要的一种快乐的享受。
那么,为了文字更加钟情于我,我只有倾我一百二十分的热情百分之百的热恋,才能与文字享受鱼水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