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天涯
我知道强魔是个非常霸道,且说一不二的人,但没想到他这么霸道,都没询问过我的意愿,就让校篮球队队长来强拉我入队,还不允许我拒绝?
不行,我要据理力争,不然,以后每天都看见大笨牛这张痞子一样的脸,肯定会吐的。
“不是。他……吴老师就只是一个班主任,和篮球队又没啥关系,凭啥插手你们篮球队的事啊?”我说。
吴畏一脸无奈的叹了口气,说:“你不知道,我们教练和那老家伙是好哥们,从一个战壕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老铁了!只要是那老家伙推荐的人,教练也不管是高手还是菜鸡,都照收不误。”
听了这话,我感觉这事儿已经板上钉钉了,但,我还想再挣扎一下,便违心的说:“那为啥非要让我进球队呀?我又打不好,进了也你们拖后腿。”
“不是刚和你说过吗……”吴畏看了看手表,有些不耐烦地说,“嘶!你丫杂这么啰嗦呢?赶紧地把尺码告诉我,我好给教练发过去弄装备。这上课时间都快到了,还磨磨唧唧的,是不是爷们儿啊?”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吴畏着急忙慌地样子,生怕他下一秒就着急地掉出眼泪,当然,大概率可能是让我掉出眼泪。于是,我赶紧把自己衣服、裤子、鞋的尺码告诉他,让他好回教室交差。
待吴畏骂骂咧咧地离开校医室,我又在脑海中重温方才的场面,并联想到他挨强魔骂时一脸吃瘪的模样,直接“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直到校医老师从问诊室探出头叫我安静。
我笑着和校医老师说了声抱歉。
我实在太喜欢看吴畏吃瘪的样子了,虽然两次都是因为自己,害他无辜被骂,但是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爽快。
不过,转念一想,刚入学就害一名学长连续两次挨骂,还要被迫来照顾我这个病号,还能和和气气的和我聊天。而且,从他的语言、眼神、表情、动作中,却看不出有一丝“埋怨我”的怨气。
或许,是因为某种原因,使他不得不将这些心思小心翼翼地藏起来;又或许,是他心里也认为是自己的失误导致,才没有对我心生怨念。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吴畏仍然“坚持”每天放学就来班里看我,还会到食堂给我打姜汤,说这样好得快些,才能早一步开始做日常训练。
期间,他和强魔偶遇过几次,可能是在赌气吧,两个人都没说过话。
对自己父亲冷漠如生人,对仅有两面之缘的我却总是“驱寒问暖”,倒是搞得我有些不自在了。就连班上的同学,对我和他的关系也颇有微词。
一开始,我还会以“他只是想让我早一点参加训练”为由,向他们解释。不过,仍然有个别的男女打死不信。从这个别男生眼神和表情中,我能很清楚地看出“嫉妒”“不服”等词汇。他们可能只是单纯的在质疑我凭啥刚入学就能进校篮球队,他们却要等球队发“新人通知”。
对于这种人,我也懒得搭理,毕竟,在强魔“高压法令”的威慑下,他们也不敢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我身上。
只有一个女生是例外:喜欢看言情小说,并总幻想自己是言情小说女主角的学习委员,李焕湘。
这女子长相一般,身材一般,比同龄女生略高一公分,炎热的夏天也是长发披肩。闲暇之余,只会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看小说,两耳不闻桌外事,一度被同学戏称“冰湘女人”;后来,不知是哪位幸运儿亲眼目睹了,她甜甜的回眸一笑,然后彻底迷上了她,并为其取名“甜美人儿”。
然而,命运总爱作弄人。
“甜美人儿”的爱称刚传出来,李焕湘就遇上了她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吴畏。
她对他一见钟情,并将其称为:从言情小说中走出来的“黑道王子”。即使,“王子”表示自己并没有谈恋爱的打算,也无法浇灭她内心熊熊燃烧的爱情之火。
为了得到“王子”的芳心,她不惜浪费宝贵的看小说的时间,也为他写了一封千字情书,并一个飘着鹅毛细雨的正午,趁大家都在午休时尾随我进洗手间(注:洗手间和厕所是分开),委(威)托(胁)我一定要把它交到“王子”的手中。
呃。说实话,要不是她在我缺课的两天,帮我整理了课堂笔记,鬼才会替她干这种闲差事。
且不说强魔的儿子会不会收下这封情书,要是不幸落到了强魔手里,他指不定会罚我写多少作文,说不定还会把我父母叫到学校来批斗一顿。
所以,我必须避开所有人的耳目,将这封要命的情书交给吴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