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突然想起大三那年仿写的《秋天》。那是经过深思熟虑、再三决定,把自己的情感连同自己的心交付老尹时,写下的当时的心情和感受。
那个时候自已也考虑过嫁给军人,将面临着两地分居、聚少离多等军婚的不易,但自己还是认定认识尹嫁给尹是对的,因为“他”带了快乐给“我”,自己对与他的这场婚姻只有“爱”没有“恐惧”。认定的只是“他”本人,而不是“他”的职业。这场婚姻与“他”有关,与他的职业——军人身份无关。
现在回看,虽马上30年将过,但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昨天才敲定。像那个略带恐吓口气逗我的浮云,依然在逗我:“秋天来了,你这孩子!”只是,我不再是个孩子,而是那个外形日渐枯槁内在日趋丰盈的妇人。
附:《秋天》
再过几日秋天就要来了,
默坐着,抚弄着洁雪般的绒线,
我已隐隐地听见它的歌吹,
从宿舍楼前的小园子里传来。
它是在奏着柴可夫斯基的钢琴曲:
这个使我想起做过的好梦;
从前我认它是好友真是对了,
因为它带了快乐来给我。
林间牧人的摇玲声是好听的,
在败零的草叶间漫步也是乐事,
但是,姑娘的心事我是最清楚的,
今天,我闲雅的兴致完全不在那里。
我对它只有爱没有深深的恐惧,
我也知道它所带来的东西的重量,
但我微笑着,安坐在窗前,
任凭浮云略带恐吓的口气逗我:
秋天来了,你这孩子!
作于河南师范大学化学系337宿舍 199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