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一篇关于“善意”的文章,忽然想起2011年我在一所村小任教时发生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2011年我们还没有步入智能时代,所用的手机会上网已经算比较前沿的了,微信更是闻所未闻。当时我和爱人在同一所小学任教,学校没有集体办公室,一人一个单间,既是办公室,也是自己的住室(学校老师大部分是外村的,所以老师基本都住校)。我和爱人的办公室在二层办公楼的一楼,办公楼后面3m远处是学校围墙。在办公楼和围墙之间,有1块3m宽,70m长的空地,住校老师们利用这个空地种些蔬菜,解决伙食问题。通往这块空地的唯一通道是办公楼一楼楼梯间,平时由一扇钢筋焊制的铁门把守。 我们的办公桌就放在窗户前,办公之余抬头看看窗外绿油油的青菜,心中油然是升起丝丝惬意,却也不错。
当时没有微信,加上我和爱人在一起工作,所以爱人有时一连几天把手机放在钱包里一动不动。有时我出差在外,要打别人电话才能找到她。
一个周六的晚上十点钟,我在家中正准备休息,我的手机忽然收到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为:某某某号码正在使用你的手机。看到这个信息,我的第一反应是爱人手机丢了。虽然当时手机落后,但爱人的手机有防丢失功能,只要别人更换了手机卡,她的手机就会自动向我的手机发送信息(我的号码是提前在她的手机里设置好的)。一问爱人,她说两三天没见手机了。虽然手机不先进,当时也价值1200元。在确定了那个号码不是老师们的号码后,我拨打了110报警。派出所在了解了情况后,记住了那个发信息的号码。
第五天后,我忽然接到派出所的电话:
“某某某,你认识吗?”
“认识,我教过的学生。”
“她多大啦?有没有超过14岁?”
“没有。”
“那好吧,咱们一起去她家找手机。”
提到某某某,是我五年级教过的学生。女生,母亲是精神病患者,父亲已经七十多岁,家境十分贫寒。很快,派出所警车呼啸来到学校门口,要接我去某某某家找手机。想想是自己的学生,于是我跟警察说:“她还是个学生,我们不开警车,走着过去吧?再说,她家也不远。”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某某某家。家中上房坍塌,其他房屋也破旧不堪。警察经过询问,原来她发现办公楼一楼的自制钢筋门之间的缝隙被学生拉宽了。身材瘦小的她刚好可以钻过去,恰好我的窗户没有上锁,于是她推开窗户……除了手机,钱包里还有三百多元现金一并消失了。
听到这种情况,加上她家里的这种状况,我主动和警察说,现金不要啦,手机归还就可以了,同时还希望警察不要追究某某某的责任(当时派出所要罚款500元)。谢过警察之后,我拿着手机满心欢喜的向学校走去。心想,自己为某某某做了一件好事,不仅让警察不开警车,给她保留了面子;还让警察对她免于处罚了;我自己没有要回现金等于给她捐了三百多元。 心里对自己的这个善举还是颇为满意的。
到了学校,当我把处理结果给老师们说后,大家认为某某某应该把拿走的300元钱拿回来。理由是她已经12岁了,这次1200元的手机加上三百多元的现金,应该算比较严重的事件了。如果她不仅没有受到警察的处罚,我还不追回现金,她会认为这次犯的错是小事。父亲七十多岁,母亲患病,家庭对她根本无法管教,可能导致她以后犯下更大的错误。我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听了大家的意见,通过警察我又拿回了现金,现在想想大家说的对。建议警察不开警车,保护了一个孩子的尊严;建议警察不处罚,考虑到家境困难,表达了同情之意;拿回手机和现金,告诉了孩子不是自己东西不可取。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可我们在表达善意时要注意事件的性质,注意表达的技巧。表达善意,既要保护他人的尊严,同时还要使对方能更好的积极面对生活。这应该才是较为合适的表达善意的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