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生产队的副队长,说了一次他的沾光,是这样的,他家要盖房子,就缺少椽,心思一有,进大林就去砍,两人砍了两架子车椽,从林地拉出。
当时有林业站,木头拉出要有出林证,林业站上的工人也叫护林员,他俩没有出林证,两车椽就挡在了林业站。
林地的树木禁止砍罚,有特殊情况,就得办手续,他知道该处公社书记是老乡,就去找公社书记了。
他俩与人家平常不熟,认识是同街人,求上门,人家热情招待,管吃管住,住了一夜,第二天给他俩开了介绍信,他俩也就顺利的通过了林业站。
好在林业站离家乡有40里路,他俩当天就回家了。
他一直记着一份情,觉得该还,几年后,那位公社书记找到了他,提出条件,说他家有一个院,位置太低,水流不畅,需要一些土填院,他很爽快就答应了,在队里的一块山地去取土。
土拉了好多车,他叙述得很实际,觉得还情是合理的,反正生产队的地,队长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