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下的是欲望,舍不去的是贪婪。
原来回趟家有些小折腾,从住的城市搭车到火车出发的城市,然后再到要去到的城市。下了火车坐上公交车回家。回时一样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有时候买不到票找朋友的顺风车也要回的。
开车回去,一路向南。七个多小时的车程总是可以让我兴致勃勃地不知疲累。现在高铁通到了家门口,我却丢失了回去的权利。一切都变得扭曲。
想想十一年前的那天,只有一个突来的想法,于是挎着手提包,跳上朋友的车,就回去了。当我晚上踏进房门的一霎那,舅妈惊讶的说“这个小丫头,也不讲一声就回来啦。”
于是准备好一桌子小菜,拿出红酒,我们边吃边聊的忘了时间。
那年元旦节,我和舅妈在家里做了5天的丝袜花。结果回来小城后就出现了现在的人和生活。
“你回来了?”
“嗯。”
“我也在这边做工程。见个面吧。”
“好。”
“吃点什么?”
“什么?”“一杯咖啡。”我轻轻地对握着双手,不怎么有兴致。
“晚上喝这个?你不怕睡不着?”
“不会,我挨床就着。”
看着窗外的硫璃夜色,我知道对于眼前的人只有敷衍。
那个年代,一个全皮的包包外挂一件有质感的铁牌子是一种时尚。那时手机最流行的是“apple”,但绝不是“4567”的型号后缀。国内买不到。
“我觉得只有那款苹果最适合你了。在上海看到过,我买了寄给你。”
“不要,我喜欢诺基亚。用习惯了。”
没话了。“晚上不回去可以吗?”我愣愣地看着他的脸,看得他忐忑地掩藏着自己的眼神。那么的没有底气。
“小光,你看到我了,我也看到你了,好了。以后也不要胡思乱想了。别傻了。”用好看来形容一个男孩是不是太简单点了?
好吧,是帅。是一个可以和台湾演员“仔仔”一比高下的孩子。一个比我整整小了十一岁的男孩。
可就是这样一个小孩,跌跌撞撞傻傻地一路找到我,为了一句荒唐的五年之约。本该感动到无可救药地我,此时却意外地平淡。
接下来的事情简单明了,没有效果的解释,让我生无可恋的表情冷冷地甩了他一脸。
结账、出门、打车、回家。
“不可以答应我吗?”当他再次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拉着我的手想拥我入怀时,我本有的善良和心软一下子全然消失殆尽。
“不可以。回去吧。不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