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一位年轻的自媒体作者聊天。
他很愤愤不平,因为每过段时间,总会有些忠诚的读者离他而去,甚至有些反戈相击。
他说,原来那些读者,夸他思想有深度,是自媒体界的清流,可是也是这些人,又说他思想偏激,是条愤青狗。
他不理解人为何如何善变?
我说,别人善变是正常,咱别自作多情即可。
这句话我说得很认真,依我的观点,作家是最自作多情的一个群体。
几乎毫无例外的,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文笔异常出众,逻辑也自恰分明,思想还很深刻。
这还不算啥,自我膨胀还会延伸到其他领域。
比如,我所认识的所有自媒体作家,也普遍对自己的外貌有过高的评价,女的觉得自己靓丽秀美,男的觉得自己英俊潇洒。
当然,也有那种照镜子时,自己也忍不住要笑场的,不过他们会觉得自己有魅力......
我说这个一点不夸张,因为但凡是个作家,肯定就会有拥趸,那些赞誉,会让你渐渐找不着北。
你也会变得越来越自作多情。
其实呢,你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人家对你的好感,很多时候也是一时兴起,恭维你两句,当时乐一下就完了,可别总想着海枯石烂,死心塌地。
我观察了一下,但凡需要在大众面前“表演”的行当,都容易引发人的自作多情。
除了作家,还有歌星、演员、培训师......
良叔当培训师时,就挺喜欢自作多情。
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培训,可以称作完美,课堂气氛达到了高潮,收获了一批粉丝。
其中有一名女学员,特别热烈,又是要我微信,又是与我合影,还说我“解开了她这辈子的迷题”。
妈呀,那可是个漂亮的女孩,可想而知,听到这话时,良叔是怎样的心神荡漾......
然而,就在4个月后,在某个机场,我巧遇了她,我很快叫出她的名字,虽然她已经记不清我是谁。
后来,我自报家门,她也只是“哦”了一声,寒暄了两句,便各奔东西。
当然,我也没指望发生什么,只是由此我明白了一件事:我并没那么重要。
很多人最宜动情,不过来得快,去得也快,你不过是在一个适当的场合,成为对方想像中的一个摆件,离开那个场合,那摆件也失去了意味。
仅此而已。
接受自己并不重要,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要说服自己,还要说服身边的人。
良叔和朋友聚会时,总会被对方吐槽,说:
“你好歹是个作家,胡子也不刮,形象也不注意,你看看你,把手插在两腿中间,多丑?你的读者认出你怎么办呢?”
我往往会回怼过去:“我手插自己两腿中间,又没插你两腿中间,你着什么急?”
当然,人家是好意,但是我实在已经不想再考虑形象这事儿,太累。
主要是也没以前的自作多情,我不会再指望,把谁彻底打动,好让人家对我崇拜的五体投地。
这没必要,也不现实,这世界离了谁都照样转,就连刘德华曾经的超级粉丝杨丽娟,现在也坦言当时追刘德华是浪费生命。
你看,就连刘天王也不过如此,又何况是我们普通人呢?
你有没有自作多情的时候?
欢迎留言告诉大家,良叔小随再坚持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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