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律”变“自律”实现“沉浸式”守纪

       2月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多措并举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各项作风要求内化为日常的言行准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律”是“自律”的基础,“自律”是“他律”的升华,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只有将“他律”转化为“自律”,才能真正做到“沉浸式”守纪,在纪律的框架内实现更高层次的自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党纪如尺量初心,以思想“铸魂”夯实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理解党纪的内涵,明确纪律规矩的边界,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将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和行动的准则。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应原原本本、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纪,全面准确地掌握其精神实质纪律和规矩必须始终挺在前面,将纪律规矩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党纪如尺,量出的是党员干部的忠诚与担当,量出的是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在思想上铸魂,行动上守纪,才能真正筑牢纪律、作风防线。

       铁规随风化春雨,以震慑“醒脑”筑牢防线。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既要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要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要发扬刀刃向内的“自省”精神,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深挖问题根源,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警”要求,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党纪为镜,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时刻警惕各种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更好履行职责和使命。

       紧箍咒护航化护身符,以实践“固本”形成自觉。正如陈云同志所说,“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而不会感到是一种约束。守纪律不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是具体实在的行为。党纪就是管理约束党员的“紧箍咒”,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必须心怀敬畏之心、常念“紧箍咒”。广大党员干部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正反典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从而自觉把“紧箍咒”变为“护身符”,使铁的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自觉用好“护身符”,涵养律己心,时刻不忘党员干部身份,紧把“关口”、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按照纪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心地安然无敲门之惊,胸怀坦荡无指脊之虑”,树牢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敬畏、严格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养成,“沉浸式”守纪,以实践“固本”形成自觉。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委组织部 许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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