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这些文章和任何专题无瓜!!勿喷!!!!也不是任何一个专题!!!!只是我写的一个文集!!!不要在评论区说你是什么什么部门研究古代什么什么律法的!!!虚构的!!!!!我在此声明过了!!!!所以我是不会理睬你这种人的!!!纯属个人爱好!!!喷子右转不送!!!
1、禅让
(1、)若在位之君自觉力不从心,可择一人传位之。
(2、)此君如膝下有所出,且有仁善者,则可择一子传位之。
(3、)若无所出,或无仁善之子,则可择一氏族群里仁善者传之。
(4、)退位之君可享“太君”之号。
(5、)若退位之君故去,则以一品官员之礼葬之,不可以君主之礼敛葬。
(6、)血缘虽至亲,却不及才能又用,故禅让之时需在众目睽睽之下传位之,不可为家族之荣誉而折损全族之前程。
(7、)新登位之君需上九重天谒天地共主,得其首肯,方可执政。
注:这是《少阳君时代君主法则》,这里的君主指的是翼族、鬼族、魔族、妖族这四大族群的翼君、鬼君、妖君、魔君,此时的少阳君已经是天族的人啦,并且是天地共主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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