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去了。 ——沈从文
1.
作家在书桌前点燃一支香烟,那支惯用的钢笔被弃置在一边,马克杯打翻了,里边的咖啡汩汩地淌出来,吞了稿纸上一个个龙飞凤舞的字,残留下意味不明的污渍。
灵感这种东西像是性欲,它萌生时若身边有一支笔便能方便了事,否则任是苦苦寻求也到达不了那极致的快感。作家觉得自己可能性无能了。
他斜睨着桌上的手稿,像看着老去的情人。曾经谁都不愿放手,他们缠绵悱恻,相爱相杀。可岁月淌过去了,淌过情人的脸上、身上,留下了黄土高原般的千沟万壑,他不再爱她,他觉得这并不能归咎于自己。
十年了,经过十年的作家生涯,他忘了,再记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她,还是她的罗裙绣裳或是她身后的名门望族。爱情啊,终究是现实的。作家感叹。
2.
她是他的初恋。
少年时的某一个初夏,树荫里的他拿着支铅笔,咯咯地傻笑,写下他的第一个故事。
好像当时他拿着一只红气球在田野里追她,她笑,她跑,站在田垄的高处,“你爱我什么?”她停下转过身问道。
他气喘吁吁,对着佳人隅望。“送你”,他把红气球递过去。没有说其他多余的话,笑容却已浮现,气球的颜色无知无觉地印染了半边的天还有他们的脸。
这是他初见她,只一眼,爱上了她。
在他的这个故事最后,拿着红气球的男孩最终和女孩在一起。
3.
她是他的糟糠之妻。
他决意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有纸、有笔、有她,足矣。
在几平米的地下室,她一路追随他从乡村来到这个城市,不离不弃。
他时常坐着一整天,拿着笔,杀红了眼。
“对不起,没能给你个好去处。”他懊恼地扯着头发。“若是你跟着别人,肯定过得更好”
“不。”她也红了眼。“不好”她说“这里最好。”
便是那时他认定了她,她是他的妻子,也是他的情人、他的知己。
每当他一持笔,她便起舞,举手投足,皆是他最爱的样子。
4.
她是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
他离开乡村,离开那个破败不堪的地下室,坐进写字楼。他换了个名字,人们叫他作家。
可在她眼里,她多么希望他还是那个小男孩。他忙了,主要是应酬多了,笔也很少拿了。她不再舞,他便不看,流连忘返其他生活。他生出三头,徘徊于床头、拳头、噱头之间,他长出六臂,形化成了钓誉虫、摇钱树、屈权鬼。
她劝他,他不听。她苦苦哀求,他却撕碎她的衣裳,把她扔在角落。“现在谁还会看你这么个丑婆娘!”他冲她吼。她也不恼,躲在那里,他需要时便出来为他一舞。
他有时对着她拳打脚踢,有时抱着她痛哭流涕。
5.
也许是因为她的陪伴,他在相同时期的作家中名望更高些。许多人与他寒暄,总是提及她,他这才意识到她的好。
于是他为她穿上华服,为她构建背景,时不时带她出去转转。她美极了,却不像她。
夜晚,他坐在书桌前,一个个冠冕堂皇的字眼,挣扎着、扭曲着,从他指缝中挤出来,让他恶心。
起初,他以为她会一直待在角落里的等着他的。
很久后的某一天,他回味起她来,想再尝尝她的舞,却发现她不见了。
6.
他成为作家十年了,但从他的第一个故事起远远不止这短短的十载光阴。
他双鬓白了,孑然一身。人们说他太过清冷,太过孤独,只有他知道——自己不过是庸俗到了极致。
他回看自己饱受好评的作品,字里行间总能看到她的身影,而不施粉黛的她和年少轻狂的他眉宇间那么相似。
他夹着烟的手开始发抖,他感觉钢笔也在颤动,咖啡似乎也飘舞起来,他的心跳得厉害,仿佛和第一次见她时的跳得一样快。
他又看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