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跟一个有名的律师学习财富管理的相关法律,当中讲到一个真实的案例:
杭州独生姑娘小丽的父亲在10年前去世,给她和母亲留了一套127方的房子,房子属于小丽父母亲的共同财产,登记在小丽父亲一人名下,现值300万。去年小丽母亲也去世了,今年女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因为父亲留下房子属于学区房,小丽想着把女儿户口迁回该房子,希望女儿就可以在学区房的公立幼儿园上学。于是小丽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但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有房产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才能办。小丽于是又跑去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详细问了她父母亲离世时的家庭关系,之后告诉小丽她不是他父亲房子的唯一继承人,现在办不了房产继承权公证书。下面用思维导图展现这所房子的所有权人:
学完这个案例,我尝试分析自家的房子,一分析,自家房子可能跟大舅的三个儿子和小舅子有关系,这无论如何我是不允许发生的,原因是在前年外公去世后因为一丁点的遗产继承问题外公的几个孩子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一点情分也没有,甚至是老死不相往来,真是让人悲伤。那我这个房子是如何跟他们产生关系的?我也用一张思维导图来呈现:
假如我早于母亲去世,母亲又早于外婆去世,那母亲从我这里继承的房子份额部分会由大舅的三个儿子和小舅继承,鉴于他们在外公去世时的表现,这是我绝不允许发生的。于是开始想如何避免这种风险,哪怕发生的概率是微乎其微。我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她建议我现在立一份遗嘱,指定房子由先生和女儿继承,然后将寿险的受益人改为母亲和女儿,这样即可以保证房子落在先生和女儿身上,然后又履行了一个女儿对母亲的责任。
确定这个方案后,我与先生交流,分析潜在的风险,跟他说我打算立一个遗嘱,指定我身故后房子由他和女儿继承,寿险理赔金一半给母亲,一半给女儿(女儿未成年,由他监管)。先生很认真地听完,沉默了好久。
宗萨仁波切在《关于死亡的体验你准备好了吗?》一文中写到:“父母们真的应该准备一份好的遗嘱。我见到过很多孩子陷入困境,因为父母执着于永恒的生命,忘了准备一份合适的遗嘱,所以在父母离世后,子女们痛苦地争吵。”
因为珍惜这份血的缘分,所以想办法保护好它,尽管这些办法有时看起来是如此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