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是中国特有的集吃喝玩乐于一体的汉族民俗文化活动。由于起源于寺庙周围,所以叫“庙会”;又由于小商小贩们看到烧香拜佛者多,就在庙外摆起了各式小摊赚他们的钱,渐渐地就形成了定期的活动。
赶庙会大多是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人成帮结伙地前往。农民朋友们大多放下手中的农活去赶庙会,十里八乡聚集来的人,要吃、要住、要买东西、要看热闹,就为庙会提供了广阔的商机。逢有较大规模的庙会,经营各种饮食小吃的、卖鞋帽布匹的、抽签算卦的、卖丸散膏丹的、打把式卖艺的、卖日用杂货的、唱大戏玩马戏的、卖民间工艺品的等等各类生意人、手艺人、江湖人都从四面八方赶来,使庙会成为民间经济文化活动的大舞台。
在方圆十里的村子里,从年初到年尾几乎月月有庙会,由于我们在上学,所以并不是每个庙会都能前往,但是对我来说有两个庙会我是必去的,赶不到周末就请假。那就是每年的三月初八和四月十二,前一个在我大姑家的村子,后一个在我父亲大姑家的村子,可以一边逛庙会,一边走亲戚吃大餐。
对于奶奶和母亲来说,逛个庙会一方面可以走走亲戚,加深一下彼此的亲情;另一方面可以在庙里烧烧香,为全家人祷告一番;再一方面还可以在庙会上买几块儿样式新颖的布料,回来给家人做衣服。读高中之前,我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母亲买来布料,自己亲手缝制的。
由于是去了亲戚家,母亲或奶奶也不好意思不给我零钱,不然亲戚就会给。一般也就给个五块十块的,拿了钱,我立马离开亲戚家赶往会场,对我来说,逛庙会才是正事。
一般在会场的边缘,有很多“套圈”的,就是在地上摆很多小玩具,然后用几个塑料或者竹帘圈扔出去,套中哪个就可以无偿地拿走,一毛钱一个圈,我每次都会买十个圈来套但每次一个都套不中,但我从来不承认自己扔的不准,总说人家根本就是设好的圈套。
在“套圈”的附近,是一个撑起的大帐篷,一般是马戏团临时塔的舞台,弄些稀罕的“动物”,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它里面不光有骆驼、猴子、鸵鸟等动物,还有些另类的人,比如袖珍人、畸形人和具备特异功能的人,由于门票较贵,我只能看看外面的广告牌,听听里面的欢呼声。
在往里走就是各种摊位,对于那些衣服啊布匹啊,我是看都不看的,而且十分讨厌,因为几乎每个摊位面前都挤满了一堆老婆子,为了三毛两毛的吵个不停。
在布匹的夹缝里,一般有几个“弹珠”的,一个很小的半圆形的小桌子,在直线一侧有三四个隔板,右边第一个隔板里是安装了一个弹簧,其他几个隔板里写了相应的奖励,五块十块甚至很多,当然也有空的,有的好像还有罚的,弹簧前放着一个很大的铁珠子,半圆一侧是用三合板做的围墙,用力一拉弹簧,铁珠子就会被弹出去,碰着围墙会再弹回来,停在哪个隔板里就按上面写的数值接受奖励或者惩罚。这个玩意由于不保险,我也从来没有玩过,每次路过都只是个围观的看客。
在每个胡同口,几乎都有卖“面人儿”的(用面捏成各种人物的模样,并涂了颜色),这个东西不贵,很好看,而且还可以吃,每次都会买三四个,一般都是买的孙悟空,猪八戒,或者其他英雄人物。
在“面人儿”边上,还有卖光盘的,一般我在这儿消费的最多。虽然村里时常会有电影放映,但放来放去也就那几部,有的台词我都背熟了,好在有几个同学家里有VCD,还可以看些其他的电影,那时候我们最爱的是林正英的僵尸,几乎每个周末都会聚在VCD前,挤着看僵尸,想看更多的电影就得去借或者去买光盘了。那时候没有压缩碟,每张光盘里只有一个电影,在庙会上一张光盘要两块钱,三张五块,我每次都会花掉五块钱,那可是我50%的庙会资金,为了能多看几部电影并充分发挥我那五块钱的作用,我又一次利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我把两张光盘盒上下并排地拿起来,然后用力往下甩,这样一个成了空盒,另一个里面装了两张,我用这样的方法用五块钱买了将近十张光盘,买完后立刻溜之大吉,倘若被发现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不过我作案的手法还是相当厉害的,数次犯案未被察觉,真是万幸!
买完光盘,再找个卖棉花糖的地方买团棉花糖吃,那时的棉花糖,是那种看起来真的像棉花的糖,其制作过程也很简单:先把糖加热熔化成糖汁,然后放入机器里,再从小孔里喷出来遇冷就会凝成丝,缠在一起就是绵花糖,小团的五毛,大团一块,我一般买一大团。
我一边吃着棉花糖一边继续在会场里寻觅喜欢的东西,直到把兜里钱花光光净才会转身回亲戚家吃饭。
上初中以后,在大大小小的庙会上就再也看不到我的影踪了,那些庙会上的乐趣再也无法重现了。
机缘巧合的是从前年开始,在我们村北街的东边兴起了小小的集市,每隔三五天就举行一次,虽然规模比不上那些传统的庙会,但麻雀再小,也是五脏俱全,小小的集市上,吃的喝的用的也是样样不缺。每次在家的时候,赶上有集市的日子我就会拉着儿子去转一圈,吃的玩的偶尔买几样,顺便在集市上感受一下讨价还价的热闹气氛。
对儿子来说,这是他乐趣的开始,对我来说,仿佛穿越了时空,走进了幸福的回忆里!父子俩悠闲地转了一圈,不经意间完成了文化的传承和风俗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