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于我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我将女儿送到兴趣班后,像往常一样到附近的新华书店消遣。每次到书店或是图书馆,总想着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的话就做一名图书管理员,整日与书为伴。如今的图书市场琳琅满目,我对藏书有自己的标准,很多畅销书特别是明星所著大都属于快餐文化,收藏价值普遍不高,借来一看足矣。新华书店的书可以借阅,作为本土书虫,的确是一件幸福的小事。每每新书到手后撕开覆膜的感觉,如同女人收到网购美衣的包裹般欢欣。新得的一笔稿费虽然微薄,但用于买书也是不错的选择。写作源于阅读,阅读利于写作,这无疑是个有助精神滋养的良性循环。毕竟人这辈子,总得坚持点什么。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行每至一处观光游玩的同时,遍寻当地最美书店,了解书店的故事,并买一本作为纪念。或悲或喜,或丧或甜。如果入住的酒店书香浓郁欢喜尤甚。印象最深的是成都的亚朵酒店,装修豪华不乏几分古韵,处处可见错落有致的书架,宛如私人图书馆。南方古镇有很多藏书较多的民宿,和老板一边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一边聊古今文学。车子的后备箱常备有一个装书的箱子,无论在哪儿堵车或是等待都不觉无聊,也被朋友戏称“微缩移动图书馆”。这大概是对毛姆那句“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最为应景的实践吧。

      有一次在京参加腾讯举办的图书颁奖典礼,与身旁一位“面目狰狞”的年轻人交流得知,小伙子是因煤气爆炸所致重度伤残,并在那场灾难中痛失双亲。这些年来他早已走出残疾阴影,甚至感恩上帝给自己留下了两根能够用来翻书的手指。我有感于他面对煎熬挫折的积极心态,联想到作家屠格涅夫在《猎人笔记》一书中关于活尸人的描写,丝毫不亚于美剧《行尸走肉》中的丧尸形象,这是一个惨遭抛弃并在生命弥留之际依然心系穷苦受难百姓的女人。生活中并不缺少这样的英雄主义,即遭受了命运的不公对待、认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平日里时常有朋友要我推荐书,看书和个人喜好密切相关。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深受余华、陈忠实以及贾平凹等当代作家影响的我推荐了几本自己很喜欢的小说,而“小姐姐”关于仙侠、玄幻小说的阐述,一度让我感觉不知其所云。所以看书这事,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至于推荐,我向来首推中外经典名著,那些传世经典对人类思想能够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质朴是大师的品格,它既体现在日常举止中,也体现在作品中。这是一种丰富的简洁、深刻的平淡、自信的谦虚。书店中有太多没有营养价值的书价格不菲且备受追捧,令我唏嘘不已。我是典型的纸质书控,传统纸质书系统化、体系化的深阅读,以及独有的墨香厚重感和思想性给人带来的深刻感受,是手机软件商店里阅读分享、听书之类的APP所无法比拟的。个人觉得经过主播分享后的阅读难逃拾人牙慧之嫌,受主播学识、表达以及对作品把握所影响,尤其是名著在被译者“加工”过后,又被主播“过滤”一番,你获取到的信息诚如叔本华所言“就像夹别人餐桌上的残羹,头脑成为他人思想的运动场,进而有丧失独立思考能力的风险”,唯有自己阅读以后对作品有了深入理解与思考,方能有助提高进步进而重塑三观。

      读书在精不在多,因而我在选书时也会尤为慎重。每列一份书单总会反复斟酌。近两年多以历史、古典文学和当代小说为主。依稀记得上学期间买书时,很大程度上受腰封推荐语影响,如今想来确有几分可笑。至于数量,每周两本是常态,拿下“词典砖头”恐怕要一月之久。看书与琐碎的生活、无尽的工作形成一股紧迫的张力,久而久之我习惯了这样的张力,并且能够从中感受到细微的强弱变化。说来奇怪,有时候明明疲于奔忙、累到一塌糊涂反而阅读量更大。阅读不会让我变得富有,却让内心变得丰盈而充实。古语道: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是最好的化妆品,是永不过时的生命保鲜剂,难以想象那些不去阅读、松松垮垮的日子是何等的百无聊赖。前些年因为熬夜甚至通宵读书,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引发眼疾,所以更为注重选书。毕竟读书的习惯已深入骨髓,而眼睛又是看世界的心灵之窗。书海浩瀚,用有限的时间读最有价值的书。我的“新书怪癖”坚持了很多年,看过的书和新书并无二致,即毫无半点标记、折角等痕迹。这使得我拥有一定数量的定制书签和读书笔记,亦是对所读之书的留痕。读书笔记令我获益良多,或摘录,或书评,不仅对作品的深刻内涵加深理解,也是总结思考极为有效的方式。人最贵重之处,大概是将经历过的事、读过的书以及走过的路,揉碎吸收以后滋养内心,索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优于过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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