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和她约见。洱海边上的一座酒馆,只不过不再是那年的苏威山。
和她熟识起来,最初是从一封书信开始,以及她不远重洋寄过来的一罐亲磨咖啡。
“君身楚庭,不知安否?然恐君踽行久,恐无眠生,本应亭前照柳,却向晚书怀人。襄王有心,妾身无力;西窗夜雨,晓君钟情。故知君心思,研豆并锦书一封,望君忆乡,时日而归。
即安如香,念及惟珍。”
我的印象中,书香门第出生的她,从小虽是接受正统教育,但并不古板固守,正当好年时候,温婉贤淑,形貌又不输于旁人,身边该是不乏追求者的。诸多俗世,该是欢喜如了心意。可似乎从来人们愈是觉得完美的东西,愈是从某种程度上偏离的不成样子。
早早挑了个角落位置,坐下。顶梁的灯刚好可以透照在桌子上的杯子里,打成光晕,里面所装的Brandy,据说是酒家自酿的,稍有清苦。另外在每张桌上水瓶里,还都养着一支花,花样随意。
我的这里,是支玫瑰。
店里生意不算热闹,却也并不至于显得冷清。但凡能来这里的,多半是游玩的客人,当地人寻常不会来,一来地方稍偏,二来有那时间不如多做些工——哪有闲工夫想那些附庸事。还好店主性情温雅,即便是有客人间因不同见解争论起来,也不厌烦这些客人文绉俗套——有时倒却相谈甚欢。
喜欢这里的原因,一直都是因为,一有佳酿,二有佳人,三有佳话。
我几乎将要成为最后一位客人时候,才见穿着身蓝布碎花长裙围着披肩的她,或许是因为灯光微醺,站在门口往里探视——
“这里——”我连忙轻声示意。
“抱歉,不好意思,很久没来这里,差点没找到地方。”她将披肩,随手放在桌子上,两个人没有更多生疏的寒暄。有些关系,即使很多年不见,到底也是没有关系,彼此不会介意,知道一见面,自然就会从记忆的现在瞬间拉回以往。
在我的这些朋友当中,她自然算是其中一个。
我给她添了杯酒,虽说早已是四月份的天,可山间下来的风还是冷的让人窒息。
一
叫我L吧。
(她一直相信存在宿命。任何一件事情发生,悲痛也好, 或许欢喜都有定数,人们只能顺从。当“形而上学”理念还能信手拈来,作为人群中自带光点的她,自然也不例外。)
高中时候,我从北京转回小城,原本应是在那边定居,因为户口问题,按照当时政策,只能回来参加高考。高一回来,高一下半学年文理分科时候,我算是正式见到坐在后排有些安静的S。
当时,据说S是校合唱队一名男高音。
那个年代里,社会风气还远远没有如今这么开放,所谓“艺术”这条路,在多数人眼中还属于“旁门”一类,至少在一座小县城的教育环境之下,多数人若非无奈,走的还是“正统”路子。可艺术虽为诟病,却一直受到追捧。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人们往往所排斥发生在与自身有关的事情,却又同时享受着在他人那里得到满足的快感。
可在我的眼中,S是一个特例。
第一次看见S的时候,他正斜背着一件旧木吉他,穿着已经过时一套洗的发白牛仔装,上衣袖口高高卷起,两只手分别插在裤兜里,一个人就那样斜靠着墙。
当时那种背景下,凡有点艺术气息,又有点“文艺痞子”范的男生,只要长相没什么问题,着装干净,对还处于校园时代的小女生是很具有吸引力的。
当然这些并不是重点。
最显眼的该是他一头那齐肩的头发。这在Y中,基本上是十分难得——甚至可以说是极其罕见。
Y高,是一所私立高中,以其严苛到极致的管理而著名。不单单是校规严苛,对于犯错误学生,从来没有警告处分这一说——直接开除。但正是因为其高规格管理标准,又恰恰符合普遍家长们潜意识里“不打不成器”的教育理念,每年都会有宁愿花费巨额转校费也要进来的转校生。
而在这严苛的校规中,有两条:一、男女生一律不许留长发;二、教室以外男女生间距不得低于一米。
所以看见一头长发的S时,我的心里当时第一感觉:那么瘦,怎么就想唱男高音?
因为对于我来说,但凡能与音乐扯上关系的人,要么自身音色出众,有塑造可能,要么有非常人所不能的天赋。可在S的身上,几乎毫不沾边——除了那有点艺术感的长发外,甚至我一度认为,他的那把破木吉他也只是一件装饰。
这种疑虑直到从学校公示的画板上,看到署S名的一篇洋洋洒洒的千字文。那时我才更加确信,这个后来坐在自己后排整天以“男高音”自居的男生,压根就是个“骗子”,真的只是个业余音乐爱好者。
当然,后来他也确实因为本就抱着“玩”的心态去的校乐队,班主任为了综合升学考虑,高二下半年,还是将他从乐队劝“回”。
至此,S所谓的“音乐”梦想,彻底夭折。
“那时候,音乐老师可是怀着将我送进中央音乐学院的目标来培养我的。”之后每当我跟他提起这段时,他总是一副悔不当初如何如何的模样。
二
面对沉重的学习压力,青春期的悸动在那时似乎并没有像影视剧中来的那么突然。可有些东西就像沙砌的城堡,即便你不主动去触碰,时间久了,日子自然会将它攻陷。
都说文如其人,观其文而知其性情。对于我来说,如果在当初那种一片压抑学习氛围里,没有遇见S这么一个相对古怪的人,那两年多的时间,难以想象会是什么模样,也或许真的就成了以后的某种遗憾。
而这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一直持续到高二。
然后——
高二下期,我和他,恋爱了。
至于怎么发生的,似乎连我自己都记的不清。或许是因为,他终于用那把旧木吉他唱了一首完整的歌,又或许是因为他写的诗感动了我。
就这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因为,在那些人眼中,除了那一点点所谓的爱好之外,我和他两个人丝毫没有共同点:我偏于外向,他属于那种口头上内外兼修,实际上内向至极。最主要,他的成绩远比我要好的多,同年级近两千人,能排进前十(只要他想),而我只能在他之后。
那个唯以学至上的年代,成绩似乎就是一种象征。又何况,他还不仅仅是成绩。
可不管怎样,很多你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就在你的信誓旦旦中,堂而皇之地发生。高一时候,也从没想过,会跟他走到一起。
恋爱中的女生智商为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段学生时代,不允许恋爱。
我们的恋爱在当时,是属于“线下全知道,线上全玩笑”的状态。所有熟识的同学,都知道两个人在恋爱,并且处于热恋当中,可在授课的老师领导眼中其实只是个玩笑。
或许到底还是因为两个人,差距太大的缘故,又或许——
“S的公关做的好——”他让我一直佩服的,这算是一点。从而这也让我相信,跟有素质的人,男人适当地去说一些拍马的话,还是能够达到某些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目的。
不管如何,觉得高中那时候,我觉得我们做了两件特牛的事——
不能恋爱的时候,我们恋爱了。
中央音乐学院,他大方地放弃了。
S属于那种不接近冷如冰霜,一靠近,热情也要分人的人。对于寻常生活中的他,在外人眼里,会觉得是一种故意有些架子,始终是一张呆板脸,即便是熟识之后,也并不是表现得如何热情,让人总有一种距离感。
可对我,真的是好。
私立学校只有周末学生才能放假回家,平常一般不允许外出。自从确定恋爱关系后,S但凡能为我做的,任劳任怨,从不多说。在校吃饭,因为受学校约束,餐厅里男女生不能同桌,为了让我少下楼少走几步路,他都会定时将饭盒打好送到教室。后来,为了能实现两人坐在一起吃饭的目的,他不惜当着巡查老师面脸不红心不跳地介绍“这是我妹妹”,以至于每到吃饭时候连他本家祖宗姓氏都给换了。
不止于此,除了每日三餐之外,因住的地方离学校有段距离,S周末还负责送我回家,周一开学还校门口迎接。这种事情,对于很多人来说,简直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以至于让人会有种错觉:这到底是谈恋爱,还是多了个女儿?
可S不介意。
当然,也通过这件事证明,凡事只要拿捏得当,“恋爱会影响学习”只是那年老师们讲过的“谎言”之一。
只是对于很多人来说,理性与感性,往往想要处理得当,却并非那么容易。
三
感情随着高考的临近而愈发加深,我们也有了对于未来具体的一个打算。他曾开玩笑地说,将来等你当老板了,我去给你看门,不行将我变成相片,每天看你也行。
我只当他是玩笑话,却享受着他的这种宠。大概也是因为,恋爱最初,往往美好的东西更能够让人忽略现实,而对未来的憧憬满怀信心和勇气。
我也一样,书桌前贴着他写的诗,看书困倦时,看一眼。觉得,日子就这样,挺好。
高考完之后的一个月,是最煎熬的日子。在选择上,当然是不愿意他要迁就我,不想因此而困缚住他的一直以来的理想。
于是后来,我选择了冬季偏长的H师大,读播音主持。他去了一直心仪的那所师范大学,离梦想又近了一步。
大学后,开始觉得“距离产生美”,原来也是需要有前提件的。
我早都习惯了他的那种宠,他也习惯了那种给予。这种分离,最开始我们都是不适应的。这种因素导致的结果是,每到周末,为了免除我坐车辛苦,他都会坐高铁到学校这边来看我。哪怕只是简单见一次面,一起坐下来吃一顿饭,一起逛逛公园,看一场电影。
而每次相处时候,大都情况下,对于他,我都是属于那种只说“嗯”的人——
“我们去吃火锅,好不好?”
“嗯——”
“这个喜欢吗?”
“嗯——
“那个吃太多对身体不好,少吃点。”
“嗯——”
“晚上下课,没事你就早点回去,别让我担心”
“嗯”
“你不要吃太多,胖了我就抱不动了”
“嗯”
“你那边天冷,夜里睡觉别乱动,睡觉老实点。”
“嗯”
“想我了就给我打电话,记不起来不打也没关系。”
“嗯”
于是,这种“嗯来嗯去”的生活,波澜不惊地持续了四年。
毕业后,开始各自工作事宜,各种时间上的不对点,更加剧了去维系这段爱情的成本。时间也好,精力也好。换作是我站在他的角度,未必能够有勇气和毅力保持多年如一日那样去经营。
有时会很哀怨地想:这么好的男人,将来不娶一个像我这么好的女人,岂不是太可惜!
四
爱情中的两个人,一定是一个整体,其中一方变得强硬,另一方自然要相对柔和起来,此长彼消,才能中和。多年相处下来,我们偶尔也会有争吵,每次他都是静静听我去说,然后轻轻给我一个拥抱,从不肯对我说一句过重的话。
起初不懂,时间久了我总觉得他并非是太在意我。或许每个人表达爱情的方式并不一样,可能够坚持下来陪你让你不至于反感的,一定是适合你的。有人热烈如虹,有人温爽如风。他是后一种。
当初用了一年时间开始恋爱,后来用了更多时间去适应恋爱,从“开始”到“去”这段路上,让我走的小心翼翼。
也许不应该将爱情剖析的这么细碎,可于我来说,用一年多的时间去适应恋爱,就要用更长的时间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了。
时光苒荏。或许你也曾有过这种经历。
也许有些浪费时间,也许有些耗费精力。也许恰好是足够幸运,遇到一个愿意陪你的人。
世上的事,并不是做任何一件都需要有个理由或者需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当有一个男人愿意去宠你,以任何你想到或者想不到的方式,他注重的更多是事情本身的过程,或许,宠你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可习惯,也会在某一天,突然迫使你变得独立,情感独立,生活独立。女人习惯任何东西,都不如去习惯自己。习惯照顾自己,习惯爱自己。
慢热型的性格,让我这段恋爱开始三年后,自己才确定我是已经爱上这个男人的。或者说是,从爱到确认爱,我用了三年。可认识他,我却只用了一个月,
曾问过他这样做,会不会很累。
他说,要是累早就累了,也可能是习惯了。
他的嘴角总是微微上扬,带着那种憨憨的笑。
习惯是一种毒药,爱情里也是如此。柔性毒药,是一场你侬我侬温柔乡;烈性毒药,是一锅温水煮青蛙。
我也不知该如何去理解他的习惯。因为我一直都比较笨。
或许笨笨的人,比较容易相信爱。
那些能记得的,终究无论如何也是能记得的,那些记不清的,再怎么去记,也只是敷衍的勉强。
听她静静讲述完,店里客人早已只剩下我们。店主将门虚掩了半边,似乎生怕是打搅到我们。
“那个,不好意思,耽误你这么晚。”知晓她住的地方离这里还有些距离,我连忙致歉。
她扭头四周看了看,“喔,没关系。这么客气。”然后回身,从手提包里拿了个东西递了过来,见我诧异的眼神,自然意会到——
“差点忘记,你不抽的。”说着,又似乎有所指地补充道,“时间太久,太过伤神。”
我尴尬地笑了笑。
此时,只有风过轩窗,携来雨落声。
“时间是把杀猪刀,让稚嫩的孩子变得温润丰腴,经得起岁月的调戏。
让曾经天真的我们,越来越幻想天真。
愿世间喜乐,愿你我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