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顾东桥书》【32.1】-【32.8】 节
《答顾东桥书》是明代文学家王阳明创作的一篇散文,其收录在其著作《传习录》中。这篇文章主要讨论了“诚意”的重要性,批评了当时学者忽视内心修养、追求外在知识的风气,并阐述了知行合一的观点。
创作背景:
《答顾东桥书》是王阳明针对顾东桥的来信所作的回复。顾东桥在信中提出了对王阳明学说的一些疑问和看法,王阳明则通过此文详细阐述了自己的心学思想。
主要内容:
1、诚意与心学:王阳明强调“诚意”的重要性,认为学者应当注重内心的真诚与纯粹。他批评当时学者“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并提倡通过“诚意”来挽救学术风气。
2、知行合一:王阳明深入阐述了“知行合一”的思想。他认为知与行是密不可分的,真知必然导致真行,真行也必然源于真知。
3、格物致知:王阳明提出了与朱熹不同的“格物致知”看法。他认为“格物”要通过内心的良知来洞察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4、心即理:王阳明阐述了“心即理”的思想。他认为心是万物的主宰,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
5、对圣人之学的看法:王阳明认为圣人之学是教人如何克除私心、去除障蔽、恢复心体之同然的学问。他批评当时学者偏离了圣人之学的正道。
思想意义:
《答顾东桥书》不仅回复了顾东桥,也阐述了王阳明的心学思想。通过此文,王阳明明确了“诚意”、“知行合一”、“格物致知”以及“心即理”等核心观点,为后世心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该文也反映了王阳明对当时学术风气的深刻洞察和批判精神。
文学价值:
作为散文,《答顾东桥书》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王阳明以流畅的语言、清晰的逻辑将复杂的心学思想阐述得淋漓尽致。他还运用了大量的比喻和例证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和可读性。
【32.1】原文: ——— 下功夫的途径:诚意
来书云:“近时学者,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故先生特倡‘诚意’一义,针砭膏肓,诚大惠也!”
吾子洞见时弊如此矣,亦将同以救之乎?然则鄙人之心,吾子固已一句道尽,复何言哉?复何言哉!若“诚意”之说,自是圣门教人用功第一义,但近世学者乃作第二义看,故稍与提掇紧要出来,非鄙人所能特倡也。
【32.1】注释:
“故先生”一句:王阳明早期曾强调“诚意”的重要性,他所著的《大学古本序》第一句就是“《大学》之要,诚意而已也矣”。
【32.1】解析:
来信写道:“近代的学者,注重外在的知识积累而忽视了内在本心的存养,知识广博却遗漏了关键所在。所以先生特意提倡‘诚意’,以针砭时弊,这实在是很大的恩德呀!”
你对时弊洞若观火,那你又打算如何去拯救呢?我的思想观点,你的几句话都已经把它说明白了,我能再说什么?我能说什么呢!‘诚意’的学说,原本是孔门教人用功的第一要义,但近代学者却把它当做次要看待,所以并非是我本人的首倡,我只是稍稍把它的重要性提示出来。
【32.1】解读:
这是阳明先生给友人顾东桥信的开头语。王阳明在信的开头就着意阐明了自己突出倡扬“诚意”的本意,此乃针对时弊而言。阳明先生提倡知行合一,他认为真知就必须要行动,而真正的行动也必须要达到知的目的。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知行合一”呢?其实很简单,即是王阳明所说的“诚意”。然而,简单并非简易,正如阳明先生说“不行不足谓之知”,就是告诉我们只一个人即使晓得一件事简单,但是不能去实行,这件事对你来说也不能算是真的“简单”;另外,即使一件事在今天你能行之,也不能保证你明日也能行之,所以这简单绝不是简易。王阳明提出的这“诚意”,看似简单,实际上难得很。
【32.1】度阴山曰:
阳明心学最讲诚意,“如好好色,如恶恶臭”就是人最大的诚意。
诚意,就是真诚无欺地对待自己的正念,见到美女立刻喜欢,闻到恶臭马上厌恶,绝不含糊。
如果没有了这份诚意,出于私欲,见到美女也假装不喜欢,闻到恶臭却特别喜欢,甚至还吃屎,这就不是诚意了。
在王阳明看来,诚意是他学说的第一大题目,还要排在“格物致知”之前。顾东桥说王阳明心学“学说太过高妙,但下功夫的途径太过便捷”,是有道理的。阳明心学讲究顿悟,但顿悟却是从长时间的渐悟积累而来,下功夫的途径也特别便捷,先让你诚意,然后是致良知。
这不由让我们想到真理的两个特点:简单;无可操作性。
王阳明心学正是如此。简单,只让你诚意,只让你致良知;但怎么诚意、怎么致良知,他拿不出具体的方法来,他只能给你点化,若想悟透这一学说,必须你自己去体悟,因为你的良知就是你自家的准则。
【32.2】原文:
来书云:“但恐立说太高,用功太捷,后生师传,影响谬误,未免坠于佛氏明心见性、定慧顿悟之机,无怪闻者见疑。”
区区格、致、诚、正之说,是就学者本心日用事为间,体究践履,实地用功,是多少次第、多少积累在!正与空虚顿悟之说相反。闻者本无求为圣人之志,又未尝讲究其详,遂以见疑,亦无足怪。若吾子之高明,自当一语之下便了然矣,乃亦谓“立说太高,用功太捷”,何邪?
【32.2】注释:
明心见性:佛教禅宗的主张,意为让自己心底清澈明亮,待看见自己的真性,就可以成佛,而无须于文字上抠求。
定慧顿悟:定慧,佛教的修养功夫,指禅定与智慧。除去心中的杂念为定,明了事物的道理为慧。顿悟,意为突然之间明白了困惑已久的佛理,一悟成佛。与儒家的“困知”相对。
【32.2】解析:
你来信说:“担心先生的学说立论太高,而学生们用功时又过于简单,难免会产生谬误,就容易陷入佛教中的明心见性、定慧顿悟,这就难怪世人会对先生的学说产生怀疑。”
这些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学说,是就学者的本心而言,学者的本心需在日常事物中体察、探究、实践、落实,实实在在用功,这其间分很多阶段,也有很多积累!它和佛教的定慧顿悟的说法正好相反。听到我的学说的人自己可能没有圣人的志向,加上又没有详细研究过我的学说,所以有些疑惑,也不足为怪。但是凭你的聪明,对我的学说应该是一点就明,为什么也要说“立说太高,用功太捷”呢?
【32.2】解读:
关于立志这个问题,王阳明做了一个非常精当的比喻。他说立志用功,就像种树一样。当从根上长出芽来的时候,还没有干,当有干的时候还没有枝,先有枝然后才有叶,先有叶然后才有花实。当你开始种根时,你只管栽培灌溉,不要去想枝,不要去想叶,不要去想花,不要去想果实。悬空去想有什么好处呢?只要不要忘记栽培灌溉,还害怕没有枝叶果实吗?
【32.3】原文: ——— 知行并进
来书云:“所喻知行并进,不宜分别前后,即《中庸》‘尊德性而道问学’之功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之道。然工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如知食乃食,知汤乃饮,知衣乃服,知路乃行。未有不见是物先有是事。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
既云“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则知行并进之说无复可疑矣。又云“工夫次第,不能不无先后之差”,无乃自相矛盾已乎?“知食乃食”等说,此尤明白易见,但吾子为近闻障蔽,自不察耳。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岐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已先知路岐之险夷者邪?“知汤乃饮,知衣乃服”,以此例之,皆无可疑。若如吾子之喻,是乃所谓“不见是物而先有是事”者矣。吾子又谓“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是亦察之尚有未精。然就如吾子之说,则知行之为合一并进,亦自断无可疑矣。
【32.3】注释:
近闻:指朱熹的知先行后的观点。
【32.3】解析:
你来信说:“你说知行应该同时进行,不应该区分先后,也就是《中庸》中的‘尊德行而道问学’,两种功夫互相存养,互相促进,内外本末,不能分割,只能一以贯之。但是修行功夫不可能没有先后阶段的区别,就像知道是食物才吃,知道是汤水才喝,知道是衣服才穿,知道是路才在上面走。不可能还没见到是什么东西就先行事的。当然,在先后的顺序间也只是瞬间,并非有截然的区分,不会是今天知道了这件事,明天才去行事。”
你既然已经说“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了,就应知道知行并举的说法,根本就不用再去怀疑了。你还说:“功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这不是已经自相矛盾吗?“知食乃食”等说法,尤其明白易见。但是你被朱熹先生的观点所蒙蔽,自己还没有察觉而已。人一定是先有想吃东西的心,之后才会去认识食物,想吃食物的心就是意,也是行动的开端。而食物味道的好坏,必须等到入口才能知道,难道在还没有进口之前就会预先知道食物味道的好坏的吗?必定是先有走路的想法,之后才会去认识路,想走路的心就是意,也就是走路的开端。而路途的坦荡或是险峻,也须等亲自去经历过之后才会知道,难道在还没有亲自走过就预先已经知道路途是坦荡或险峻的吗?“知汤乃饮,知衣乃服”,也跟吃食、行路一样,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如果像你所说的,就是所谓的“不见是物而先有事”了。你又说“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也只是因为你洞察得还不够精确罢了。但是,即使像你所说的那样,知行并举也是完全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了。
【32.3】解读:
“知行合一”是构成阳明心学的核心内容之一。阳明先生认为知是行动的开始,行则为知的完成,二者互为始末,因此行一件事前,必先有知,而行事必以知为前提。知需要行,行亦需要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各种食物的味道只有经过自己的舌头才能尝出其中的真味,否则只听他人描述,自己永远无法知道它的真味。王阳明将知行放在人的生活实践中加以观察,以为人不是因为知道了吃的事实、道理而进食,而是因为饥饿、有食欲,方才进食的;并且是在吃了之后知道事物的味道,不可能在食之前依靠读书、听讲知其味道。他以此来证明知行合一,深入浅出地阐明了知与行的关系。
【32.3】度阴山曰:
“知行并进”最好的例子是自然状态下的水:水在自然状态下无意识地向下流。水绝不会先思考一下,然后再向下流,因此“知行并进”,不分先后。
人肯定要有想吃的心,然后就去认识、寻找食物。想吃的心便是意念,一念发动即是行,便是行动的开端。而食物是否美味,要等尝了之后才知道,怎么会有未尝食物就已知其是否美味的道理?
我们可以把“知行并进”制作个公式:(欲)知—行—知。这好像是个循环,当你完成这个循环时,你发现知和行,分不清先后。若想知,必要行,只有行了之后才能知,由此形成闭环,所以说,知行就是一回事。
【32.4】原文: ——— 心即是理
来书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若真谓行即是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suì yí】物理,必有暗而不达之处,抑岂【yì qǐ】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即如来书所云“知食乃食”等说可见,前已略言之矣。此虽吃紧救弊而发,然知行之体本来如是,非以己意抑扬其间,姑为是说,以苟一时之效者也。
专求本心,遂遗物理,此盖先其本心者也。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晦庵谓“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此后世所以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
【32.4】注释:
告子义外之说:语出《孟子·告子上》“告子曰:‘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的评论见《孟子·公孙丑上》“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
【32.4】解析:
你来信道:“真正的理论是能够指导实践的,而不实践就不足以称为认识。向学者指出的切实的方法,让学者们务必躬身实行,这样说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真的把实践当做认识,恐怕人们只会专门追求存养本心,而遗漏了万物之理,也肯定会有偏颇不通的地方,难道这是圣学关于知行并举的方法吗?”
认知确切之后付诸行动就是实践,行事实践之后明确的体察就是认识。知行的功夫本来不能分离,只是后世学者要把它们分开作为两部分来用功,反而丢失了知行的本体,所以之后才会有知行并举的说法。真知是能够指导实践的,不实践就不足以称为认识。像你的来信中所说“知食乃食”等,已经能够明白了,前面也已经大略说过了。这虽然是因为拯救时弊才说出来的,但是知行的本体就是这样的,并非是我为了追求一时的效用,而按照自己有所褒贬的意思提出来的。
专门追求存养本心,便抛弃了万物之理,大概这是失去本心的一种表现。万物之理并不存在于心外,在心外探求万物之理,就是没有万物之理;遗漏万物之理而追求存养自己的本心,那么本心又是何物呢?心的本体就是性,性即是理。所以拥有孝心就是有孝顺父母的道理,没有孝心也不存在孝顺父母的道理了;有忠心就有侍奉君王的道理,没有忠心也就没有侍奉君王的道理了。理难道是在我们的本心之外的吗?朱熹先生说“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像他这样把心和理先分开之后再结合起来,未免就会产生让学者们把心与理分开看待的弊端。后人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的忧患,就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心就是理。在心外寻求万物之理,实际上是告子的“义外”观点,会有偏颇不通的地方,孟子也因此批判告子不懂得义。心,唯有一个,就它对所有人的恻隐而言就是“仁”,就它的合理而言就是“义”,就它的条理清晰而言就是“理”。不能在心外求仁,也不能在心外求义,难道就独独可以在心外求理吗?在心外求理,是把知行当做两件事了。在我们的心里寻求理,这才是圣学知行合一的教诲,你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
【32.4】解读:
王阳明讲“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在他的意念中,所谓的真知包含了行为契机,必以行动证验所知;倘若无心实践只是一味高唱理论,则不为真知。真正的认识是能够付诸实践的,不能实践就不能叫做认识。
【32.4】度阴山曰:
这段话讲了四点。
第一,认知达到真切笃实的地步就是实践,实践达到明觉精察的地步就是认知。特别真切地想要吃美食,这种念头坚定不移,就是行;吃得特别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吃出了味道,吃出了感觉,就是知。因此,知就是行,行就是知。
第二,事物的道理并不在心外,向自己心外求事物的道理,是无法得到的。但是,如果你遗弃事物的道理而凭空探求本心,本心就成了虚无。这段话,其实说的还是知行的问题:有知(心)有行(事物的道理),才是正理。
第三,各种事物都有个理在,但这些理其实都在我心。如果我不以良知给这些事物一个理,它们就没有理,没有理的事物,就等于不存在。所以说,心外无理。
第四,向心外求理,就是将知和行看作两回事了。因为心理合一,知行必然合一。
【32.5】原文: ——— 看破生死观、客观规律和命运
来书云:“所释《大学》古本,谓致其本体之知,此固孟子尽心之旨。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然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
“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此语然矣。然而推本吾子之意,则其所以为是语者,尚有未明也。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物格、知致。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圣人之事。若鄙人之见,则与朱子正相反矣。夫“尽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心、养性、事天”者,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乎?吾子骤闻此言,必又以为大骇矣。然其间实无可疑者,一为吾子言之。
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中庸》云:“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此惟圣人而后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犹与天为二也。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养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者也。故曰:此“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至于“夭寿不二”,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固己一心于为善,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今使之“夭寿不二”,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犹以夭寿二其心,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己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犹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立者,“创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孔子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者也。故曰:此“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
今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风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见矣。吾子所谓“务外遗内,博而寡要”者,无乃亦是过欤?此学问最紧要处,于此而差,将无往而不差矣。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其不容已者也。
【32.5】注释:
“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句:语出《中庸章句序》“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
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语出《礼记·祭仪》“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意为父母把子女完好地生下来,子女要好好地保全身体发肤,等到死时完完整整地归还给父母,这才是孝。
“立德”、“立言”、“立功”、“立名”句: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讲做人的几种境界。
率天下而路:语出《孟子·滕文公上》“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意为对一个人来说,各种工匠的产品对他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每件东西都要自己制造出来才能用,这是率领天下的人疲于奔命。
【32.5】解析:
你来信说:“先生注释的《大学》旧本提到对心的本体的认识是致知,孟子‘尽心’的宗旨与此是相同的。而朱熹先生也用虚灵知觉当做是心的本体。但是因为认识的天性才会尽心,致知要依靠格物。”
“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这话是正确的。但是我看你说这话,大概是因为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朱熹先生把“尽心、知性、知天”当做是格物、致知,把“存心、养性、事天”当做是诚意、正心、修身,而把“夭寿不贰,修身以俟”当做是认识的最高境界、仁爱的顶峰,是圣人做的事。但在我看来,正好相反了。“尽心、知性、知天”,即所谓的天生就知道,天生就能够实践,是圣人才能够做得到的;而“存心、养性、事天”,学习就能够知道,并且顺利实践,是贤人能够做到的事;“夭寿不贰,修身以俟”,获得知识很艰难,实践起来也很勉强,便是学者们的事。怎么能简单地把“尽心知性”当做为知,而把“存心养性”当做行呢?你听到我这话,一定又会为此非常惊奇了。然而这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我一一给你解释。
心的本体就是性;人的本原就是理。能尽其心,就是能够尽其天性。《中庸》中说:“只有天下最真诚的人,才能够充分发挥他的天性。”又说:“知道万物的生化孕育,崇拜鬼神,而没有产生疑问,这是知天。”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这些,所以我说:圣人才能做到先生就知道和实践。存养本心,说明还不能够做到尽心,还必须加上个存养的功夫;存养心性很久之后,到了不需要特地去存养而时刻都在存养的境界,才能进一步到达尽心的境界。“知天”中的“知”,就像“知州”、“知府”中的“知”意思一样,知州、知县把管理一州、一县当做是自己的事情,“知天”,就是与天合而为一体。“事天”则像儿子孝顺父亲,大臣侍奉君王,还没有达到与天合而为一的地步。上天给予我们的,是心、是性,我们只需存起它而不丢失,修养它不损害,就像“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一样。所以我说:这种“学知利行”,是贤人做的事。至于“夭寿不贰”,则和存养本心的人又还有些差距。存养本心的人虽然没有尽心,但本来就已经是一心为善,失去了本心的时候再存养它就行了。现今要求人不论夭寿始终如一,这依然是将夭寿一分为二。仍旧将夭寿一分为二,因为寿命的长短而分心,是因为他为善之心还不能始终如一,尚且不可能存养它,尽心更从何说起呢?现在暂且让人们不再因为生命的长短而改变向善的心,好比说生死夭寿都有定数,我们只需一心向善,修养我的身心来等待天命的安排,主要是因为他平日还不知道有天命呢。事天虽然是将天与人分而为二,但已经知道恭恭敬敬地去承受天命了。那些等待天命降临的人,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天命存在于何处,仍旧只是在等待天命,所以孟子说:“所以立命。”“立”,即“创立”的“立”,就像“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中的“立”。凡是说到“立”,都是指以前从未有过而如今开始建立的意思,也就是孔子所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的人。所以说:这种“困知勉行”,属于学者的事情。
现在把“尽心、知性、知天”当做格物、致知,当初学者尚不能做到一心一意时,就拿他不能像圣人那样天生就认识和实践来指责,这简直是无中生有,让人摸不着头脑,使得人们疲于奔命。如今世上格物、致知的弊病已经明显可见了。你说注重外在的学习,而忽略掉内心的存养,博学但又没有学到要领,这不也是它的弊病之一吗?在做学问最关键的地方出了差错,就会无处不出差错了。这也是我之所以冒着天下人的否定、嘲笑,不顾身陷罗网,仍喋喋不休的原因。
【32.5】解读:
在此段话中王阳明从“天命”之说而进一步推及格物。他认为尽心方能知性知天,学习之人不应捕风捉影否则就会茫然不知所措。在这里体现出阳明先生对尽心之事的重视。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尽其心”,简而言之,就是避免心的陷溺和遮蔽,不断地充实完善,回到它本然的状态。心愈回到本然的状态,它对于“性”的觉知就愈真实、愈圆满。现在的人们被物质包围,离自己的“真心”越来越远。一开始,是充满着好奇,但越往后,就越迷茫,更何况,还带了大量的行李,愈往前走,就越累,也越来越寻不到自己的归宿。
【32.5】度阴山曰:
第一,如何知道天意?通晓天地的化育,求证于鬼神而没有疑问,就是知道了天意。所谓“天意”就是客观规律和命运,这两样东西都是注定的,而且神秘难测。我们必须明白这两点,同时还要明白,人类即使有超能力,也无法改变这两样东西。人要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必须有个人努力和时势的结合。倘若我们找不到改变时势的方法,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个人努力。个人努力就是致良知。只有良知光明的人,才能在时势来时,抓住机会,一跃而上。
第二,生命有限,有生就有死。唯有突破生死观,才能建立事业,生死观不破,就会患得患失,为善的心就不真切、不专一,这样,存养的功夫必不能行。
第三,格物致知,就是要看破这几件事:生死、客观规律与命运。
【32.6】原文: ——— 致知格物
来书云:“闻语学者,乃谓‘即物穷理之说亦是玩物丧志’,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
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求孝之理于其亲,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抑果在于亲之身邪?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见孺子之入井,必有恻隐之理,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是皆所谓理也。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以是例之,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谓而然哉?谓之玩物丧志,尚犹以为不可欤?
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合心与理而为一,则凡区区前之所云,与朱子晚年之论,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32.6】注释:
即物穷理:意为通过接触事物来研究事物的道理。语出朱熹《大学章句》“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晚年定论:王阳明作《朱子晚年定论》,收录朱熹一些包含“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等论点的书信,认为朱熹晚年改变了观点,与陆九渊的观点接近。此说遭到后世的非议。
【32.6】解析:
你来信说:“听说您教导学生‘即物穷理就是玩物丧志’,还拿了朱熹晚年一些关于‘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等学说的书信给学生参看,我认为这可能有些不对。”
朱熹所说的格物,是指在事物上去穷究万物之理。即用心在万事万物上探求到它们所谓的原本的理,这样就将心和理分而为二了。在万事万物上探求道理,就和在父母身上寻求孝敬是一个道理。在父母的身上寻求孝敬的道理,那么这个孝敬的道理到底是在父母的身上,还是在我们的心中呢?如果是在父母身上,那么当父母逝世之后,我们就不需要孝敬,心中就没有孝敬的道理了吗?遇见小孩子掉到水井里,肯定会产生恻隐之心,那么这个道理是在孩子身上还是在我们自己的心上呢?或许不能跟着孩子跳入井中,或许可以伸手援救小孩,这都是所说的理。以此类推,万事万物的道理无一不是如此,由此就能够知道将心与理分而为二是错误的了。把心与理分而为二,就是孟子曾深刻批判过的告子的“义外”学说了。“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不对,那为何还要这样说呢?我说它是玩物丧志,难道你认为不可以吗?
像我所说的格物致知,是将我们心里面的良知应用到万事万物上去。我们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把我们心中良知应用到万事万物上,万事万物就都能得到天理了。求得我们内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的功夫。而万事万物都得到天理便是格物的功夫。这才是把心与理合而为一。把心与理合而为一,那么我前面所说的,还有我对于朱熹先生晚年学说的说法,便都能够不言而喻了。
【32.6】解读:
这里强调将心与理合二为一,也就是阳明心学中的“心即理”的人性论。王阳明学朱学之时,最疑惑之处是朱子对“格物”的解释。朱子认为天下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务必格尽天下之物,才能全知;而阳明先生以为既说连一草一木都有自然之理,凭一己之力如何尽天下之事理?长期以来,阳明先生始终无法借助朱子学说解开谜团,因此迫使他设定朱学的谬误,另外谋求正确合理的解释来表达自然天理。
【32.6】度阴山曰:
第一,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是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我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那么万事万物就都合乎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万事万物都合乎天理就是“格物”。这就把心和理合二为一了。譬如孝顺父母,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到父母身上,良知所发出的就是孝顺,那么,孝顺父母这件事就符合了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到声色货利上,良知所发出的就是理性对待,那么,声色货利这件事就符合了天理。这就是心理合一。
第二,朱熹的错误就在于,他把心看成独立的,理自然也是独立的,理必须经过心的评判。这就如同看见一个小孩要掉进井里,王阳明说心即理,那么推广心中的良知到孩子身上,恻隐之心立即产生,拯救孩子就成了刻不容缓的天理。朱熹的思路是,看到一个小孩要掉井里,心也会产生恻隐,但要经过评判,拯救孩子是不是天理,虽然也能立刻去拯救,但终究把心和理分开了。心和理之间有间隔,这就不是心理合一,更不是知行合一。
第三,理在我们心中,不在事物上。在事物上探求道理,好比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那么孝顺的道理究竟是在自己的心中,还是在双亲的身上呢?假如真的在双亲的身上,那么双亲过世之后,我的心中就没有孝顺的道理了吗?
【32.7】原文: ——— 学习的方法
来书云:“人之心体,本无不明,而气拘物蔽,鲜有不昏。非学、问、思、辨以明天下之理,则善恶之机、真妄之辨不能自觉,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
此段大略似是而非。盖承沿旧说之弊,不可以不辨也。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笃者,敦实笃厚之意。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谓尔。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即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以求通其说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其实而言谓之行。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此区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所以异于后世之说者,正在于是。
今吾子特举学、问、思、辨以穷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专以学、问、思、辨为知,而谓穷理为无行也已。天下岂有不行而学者邪?岂有不行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明道云:“只穷理,便尽性至命。”故必仁极仁而后谓之能穷仁之理,义极义而后谓之能穷义之理。仁极仁则尽仁之性矣,义极义则尽义之性矣。学至于穷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宁有是邪?是故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
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吾子所谓“气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犹目之不明者,不务服药调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外,明岂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此诚毫厘千里之谬者,不容于不辩。吾子毋谓其论之太刻也。
【32.7】注释:
操觚染翰【cāo gū rǎn hàn】:意为提笔作文。觚,古人书写时用的竹筒。翰,笔。
人一己百:语出《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32.7】解析:
来信说:“人的心体原本没有不清明的,但受到了气的拘束和物欲的蒙蔽,就很少有不模糊的。如果不通过学习、询问、思考、辨析来明晰天下的道理,那么就不能自然觉察善恶的原因、真假的区别,而纵情恣意,会产生不可言尽的危害。”
你的这段话,大体上是似是而非的。大概是沿袭了朱熹学说的弊端,我不能不把它分辨清楚。学、问、思、辨、行,都是所谓的学,从不会有习而不行的。比如说学“孝”,必须辛苦地服侍奉养父母,亲自实践孝道,才能称之为在学习孝道。难道仅仅是悬口空言,就能够说他在学习孝道吗?学习射箭就必须自己张弓拉箭,拉满弓以命中目标;学习书法就必须执笔掭墨。所有天下的学习,没有能够不实践就算作学习的,因而学习的开始,本身就已经是实践了。笃,敦实笃厚的意思。已经去“行”了,就是指敦实笃厚地行,而且是切实地连续地下功夫。学习不可能没有疑问,便需要问,询问就是学习,就是行;之后又不会没有疑惑了,所以便需要思,思考就是学习,就是行;思考了还有疑问,便需要辨,辨析也是学习,也是行。辨析明白了,思考谨慎了,询问也很清楚了,学习也有收获了,加上不断地努力,这才叫笃行,而并非是在学问思辨之后,才开始去实践。所以学习是指追求做某事的能力,询问是指解除疑惑,思是指通达自己的学问,辨是指精密地审察,行就是具体地实践。从分析它们的功用的角度可以分成这五个方面,但是把它们综合起来则实际上只有一个。我的心、理合一成为本体,知、行并举的方法,之所以不同于朱熹先生的学说,原因就是在这个地方。
现在你特别举出学、问、思、辨来穷尽天下之道,却不提及切身实践。这样做,是专门把学、问、思、辨看成知,又不把穷理当做行。天下哪有不行而学的道理?哪有不行便可以叫做穷理的道理?程颢先生说:“只穷理,便尽性至命。”所以必须行仁达到仁的最高境界,才能说是穷尽了仁爱的道理,在行义达到了义的最高境界,才能说是穷尽了义的道理。达到最高境界,就充分发挥了天性。学习也是这样,它达到了穷尽事理的最高境界,却还没有在行的方面下手,天下哪有这样的事情呢?所以知而不行就不是学习,知而不行就不能够穷尽事物的道理;知道了不去行便无法穷尽事物的道理,就知道知行必须合一,不能够把它们分开做两件事。
万事万物的道理并不在我们心外,如果一定要说穷尽天下之理,可能是因为心中的良知还不足够,而必须向天下众多事物中寻求道理,以求弥补增加。这仍旧是把心与理分而为二了。学、问、思、辨、行的功夫,那些天资愚笨的人付出了相对于别人而言百倍的努力,最后到了极点能够充分发挥天性而知道天命,这也不过是我们心里的良知到达最高境界,得到圆满而已。难道良知之外还需再有一丝一毫其他东西吗?现在一定要执著于穷尽天下之理,却不懂得反过来向我们的内心寻求。舍弃我们心中的良知,那些善恶的原因、真假的区别,将怎么去体察辨明呢?你说‘气拘物蔽’,是受了这些说法的拘束和影响。现在想要改正这一弊端,但不在本心上用功,却要往心外寻求。就好像得眼疾的人,不吃药调理、治疗,只是徒劳地去外面寻找光明,光明难道是能从眼睛之外求得的吗?不能从我们的内心上去探究天理,就会有任意放纵的危险。这些确实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事情,不能不去进行详细的分辨。你不要认为我讲得太严厉,太苛刻了。
【32.7】解读:
这段宏论围绕着学、问、思、辨、行,反复比拟、反复论证,最终还是落实在一个“知行合一”上。
王阳明首先强调人的活动是有目的和意识的,即他说的“致良知”。
但如何使人的主体与客体联系起来呢?王阳明主张“求理于吾心”,即“知行合一”。他用主体包容了客体,将客体的独立性、自然性和物质性否定了。王阳明的“行”范围很广,包括了学、问、思、辩。因此,重视行也不能忽略了思的重要性。
【32.7】度阴山曰:
如何真正地学习?分五步:
第一步,实践。王阳明所谓的“学”必须有实践相伴,服侍奉养双亲,亲身实践孝道,才可以称之为学。否则,难道仅仅是空口白话地随便说说就可以称之为学习孝道了吗?学习射箭必须张弓搭箭,射中靶心;学习书法必须铺纸提笔,切实去写。天下所有的学习,没有不实践就可以称之为学的,所以在学习的开始就已经是实践了。
第二步,强化。反复地实践,反复地强化这一实践的行为,绝不停止,最终形成惯性,你就会成为这一方面的高手。
第三步,询问。学任何事物不可能没有疑惑,有疑惑便会产生问题,问问题就是学习,就是实践。
第四步,思考。询问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便需要思考,思考也是学习,也是实践。
第五步,辨析。思考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就要用到辨析的功夫,辨析也是学习,也是实践。
实践—强化—询问—思考—辨析,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这就是王阳明给我们的学习方法。
【32.8】原文: ——— 事物的存在,是我们意念的结果
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试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
“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是以“至”训得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
盖《大学》“格物”之说,自与《系辞》“穷理”大旨虽同,而微有分辨。“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故言“穷理”则格、致、诚、正之功皆在其中,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今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此所以专以“穷理”属知,而谓“格物”未常有行。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之矣。此后世之学所以析知、行为先后两截,日以支离决裂,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端实始于此。吾子盖亦未免承沿积习,则见以为“于道未相吻合”,不为过矣。
【32.8】注释:
九经:语出《中庸》“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功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
格于文祖:语出《尚书·舜典》“归,格于艺典。”注曰:“归,告至文祖之庙,艺,文也。”格,至、到。文祖,尧的庙。
有苗来格:意为有苗族人到来。语出《尚书·大禹谟》“七旬,有苗格。”
【32.8】解析:
你来信道:“先生教人致知、明德,却又阻止他们即物就理,从事物上寻求天理。假若让懵懂昏沉的人深居端坐,不听教导和劝诫,就能够达到有了知识,德行清明的境界吗?纵然他们静坐时有所觉悟,对本性稍有领悟,那也是定慧之类的佛家的无用见识,难道果真可以通晓古今、通达事变,对治理国家有实际作用吗?你说:‘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这些话虽然显得高超而独到,不墨守陈见,但恐怕和圣道不大吻合吧?”
我所讲的格物致知,正是为了穷尽事物,我未曾禁止人们穷尽事理,让他们深居静坐,无所事事。如果把即物穷理讲成是前面所说的重视外在知识,忽略内心修养,那也是错误的。糊涂的人,如果能够在万物之上精察心中的天理,发现原有的良知,那么即使愚蠢也定能变得聪明,即使柔弱定能变得刚强。最后就能够行达道、立大本,九经之类的书也能一以贯之没有纰漏,难道还需担心他会没有经世致用的实际才干吗?那些只谈空虚寂静的佛、道弟子,恰恰是不能在万事万物上精察心中的天理,发现其心中本有的良知,以致抛弃人间伦常,把寂灭虚无当做是正常现象,所以他们才不能够齐家、治国、平天下。谁说圣人穷理尽性的学说也会这样的弊病呢?
身体的主宰是心,心的虚灵明觉就是人原本的良知。虚灵明觉的良知因感应发生作用,就是意念。有识即是有意,无识即无意。怎么能说认识不是意念的本体?意念的运用,一定会有相应的东西,就是事。如果意念在侍奉双亲上起作用,那么,侍奉双亲便是一件事;意念在治理百姓上起作用,治理百姓便是一件事;意念在读书上起作用,那么读书就是一件事;意念在听讼上起作用,听讼也就是一件事。只要是意念起作用的地方,就有事物存在。有这个意就有这个物,没有这个意也就没有这个物,事物难道不是意念的运用吗?
“格”的含义,有用“至”字来训释的,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里的“格”,都是“至”来解释的。然而“格于文祖”,必定诚心诚意地纯然至孝,对于人间和阴间的道理都无一不晓,之后才能叫做“格”。苗族人十分顽固,只有通过礼乐把他们教化之后才能“格”,所以这个“格”也有“正”的意思,不能够仅仅用“至”字就能完全解释它的含义。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中的“格”,都是“纠正不正以达到正”的意思,不能用“至”字来训释。那么《大学》中“格物”的解释,怎么知道它不是用“正”字而须用“至”字来解释呢?如果用“至”字来训释,就必须用“穷至事物之理”才说得通。用功的要领全在一个“穷”字,用功的对象全在一个“理”字上。如果在前面把“穷”字去掉,后面把“理”字去掉,而直接说成“致知在至物”,这说得通吗?“穷理尽性”是圣人既定的教诲,在《易经》里已经有了记载。如果格物的含义真的就是穷理,那么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致知在穷理”,却一定要让语意有了转折且不完整,说这种话,造成后世的弊病呢?
《大学》里的“格物”和《易经》里的“穷理”,意思只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含义基本上是一样的。穷理里包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所以谈到穷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就已经都包含在其中了。谈到格物,就必然一同有致知、诚意、正心,这样,格物的功夫才能够是完整的。现在说到格物便说成是穷理,就只是把穷理当做了一种认识,而不认为格物里还包括实践了。这样,不但没有把握到格物的宗旨,就连穷理的本义也是一并丢掉了的。这就是后世的学者们,把认识、实践分而为二,并且让它日益支离破碎,圣学日渐残缺晦涩的原因所在。你承袭旧来的观点也在所难免,而觉得我的学说与圣道不符,这也不算什么。
【32.8】解读:
此段分析了后世学者之所以将知行分成两截的根源所在。阳明先生认为,《大学》中的“格物”和《易经》中的“穷理”,大义相近,但也有其微妙的区别。
穷理,囊括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之功。而说格物,却必须再说致知、诚意、正心,然后格物的功夫才会完整而严密。如果片面地强调格物,便是忽视了行,所以,知行便分成了前后两截。
【32.8】度阴山曰:
第一,事物固然客观存在,但如果我们不赐予它价值和是非,它的存在就毫无意义。一块在石头群中的小石头,只有我们把它拿出来,欣赏一番,它才存在,否则,我们根本不知道石头群里有这样一块石头。
第二,我们的意念发动必然有对象,这个对象就是事。比如意念发动于侍奉双亲,那么侍奉双亲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治理民众,那么治理民众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读书,那么读书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听取诉讼,那么听取诉讼便是一件事。但凡意念所发动之处,都有事物的存在。有这样的意念便有这样的事物,没有这样的意念便没有这样的事物。
第三,有此心才有此理,无此心即无此理。真有孝顺父母的心,才会有孝顺父母这件事和孝顺这个理出现,否则,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