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剧《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播,它的收视率和热度,依然在持续,观众都等着坏人被绳之以法。看剧时,最让人生畏的地方,是犯罪分子无法无天的行径,为了一己私利杀人灭口,而这在他们看来就像口渴喝口水就可以解渴一样正常,我们知道那是虚构的,因为我们更知道现实比虚构的故事更让人意想不到。
电视据向我们展示了贪官的各种黑暗,以及他们是如何利用权力,明目张胆的忽视法律的威严。线上电视据演的热闹,线下的现实世界也是不惶须让,正在给我们演出金融业内发生的故事。
据报道,一家上市银行的一张罚单中,囊括了11项票据业务违规事实。
该行2016年年报尚未披露,而根据该行2016年半年报显示,该行在全国 92 个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了 38 家一级分行,51家二级分行,其中涉票据违规的一级分行就达到了12家,占比接近30%,也就是说在这家上市银行中,有近三成的分行被查出了票据问题。该行2016年中报显示,票据贴现为320亿元,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75%,比2015年年末略有下降。
2016年票据大案频出,爆发的票据案规模已超过了100亿元。对此银监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维护银行业经营稳定,防止出现重大案件。落实票据业务相关规定,规范业务操作,严禁与非法票据中介等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监管规则是有,也有明确指示,可是监管对于违法分子的作用形同虚设。
中小银行比较乐于做票据的买入返售业务,企业获得资金后,接着再存入银行作为保证金,随后再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这对于银行而言一举三得。银行这样做的好处:一是通过赚取利息和套取利差获取利润; 二是可收取保证金, 虚增存款; 三是可扩大贷款, 稀释不良资产。
这里有让人费解的地方,打个比方来说,地主借给长工2块大洋,长工走的时候,银行收回来一块大洋做保证金和手续费,扣除的手续费后剩下的资金,接着像这样再重复操作·····
有人说银行这不是傻嘛,把自己借出去的钱给别人,然后让别人接着买自己银行里的东西。银行不傻,银行有业绩要求,而且钱也不是它的,但经过这样的倒手后,就能把部分钱变成利润自己吞掉,而它的操作从账面上看起来就合法了,亏损的钱,有国家和人民兜底。最后,银行完成了业绩,也赚取了利润。
电视剧中,我们听到关于很多金融业中的专业名词,比如:过桥贷、同业拆借等。反贪局局长在跟国企老总刘新建谈话时,提到同业业务。刘新建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觉得企业和银行之间的潜规则是非常正常的业务往来,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地方。
换而言之,银行违规将同业存款变相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违规提供同业增信、同业投资业务违规间接接受第三方信用担保、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这些违规业务都被认为是业内正常的业务,然后就没有人去管风险和损失。
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的数额,可能都不是外行人可以获悉的。
某种程度上,社会各方面对资本的逐利,一方面带来了活力,一方面放大了贪婪。而贪婪在没有有效的监管下,又强化了人性的恶,让某些人毫无畏惧之感,什么都敢做。
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引用的:“资本惧怕没有利润或利润过于微小的情况。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电视剧里坏人出现时,有英雄可以及时出现,为人民排忧解难,保卫国家,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没有那么多的英雄,我们不要忘记,前一段时间,因高利贷发生的人命案。不过,金拐棍觉得,我们可以做自己的英雄,学会保护自己,最好不要同魔鬼交换什么,追逐利益的同时,保有做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