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仅仅只是一张纸上的条文,其中更包含着人们对社会焦点事件的关注。每一个法律法规的修改订正都意味着时代的变化与人们想法意识的不断变化。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法律上仍然让人们难以忘怀和不断纠结的事件。
(一)与智力残障女孩结婚构成强奸罪吗 ?
有部分孩子一直是社会关注的弱势人群,那便是智力残障人士。关于他们的生活与养老问题一直都引人关注,对于大部分的家庭而言有一个智力残障人士那么将会是没顶之灾。
而其中有个更焦灼的问题便是智力残障的女孩问题,她们并没有独立自主生活的能力可是她们却仍然拥有生育的能力。
一方面家属愿意以婚姻和生育的为交换来保证女孩接下来的生活,毕竟父母家人不可能保证她生活一辈子。可是婚姻至少可以给她的生活带来基本的保证。
另一方面一个智力残障的女孩是不能肩负婚姻的责任与作为母亲的作为,婚姻和生育也会给她的身体以及生活带来极大的负担。
对于心智不全之人,一般缺乏对性的理解能力,因而不能对性行为做出有效的同意。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特殊利益,防止有人利用被害人心智缺陷来谋取性利益,各国一般都将这类群体发生性行为视为严重犯罪。
关于我国的司法解释,1984年:“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这个司法解释虽然已经失效,但是任然具有参考价值。
关于与智力不全的女孩发生性行为是否是强奸罪的关键点是:
1、行为人必须在一定的犯罪心态的支配下与智力残疾人士发生性行为,才存在利用对方缺陷的可能,而如果根本无法知道对方是智力残疾,那么也就不存在处罚的前提。
2、与智力残疾人士在婚姻内发生的性行为一般不应该看成犯罪。
(二)代孕应该合法吗?
代孕即用他人的子宫来孕育自己的孩子。一方面代孕使那些无法自己孕育子女的夫妇有了希望,一方面代孕也可能对代孕的女生发生迫害。
代孕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性代孕,即通过医疗手段进行受精达到代孕的目的。一种是有性代孕,即在代孕的同时还提供性的服务。
有性代孕明显是违法的,甚至还可能涉及卖淫、重婚等法律问题。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的其实是无性代孕。无性代孕中有一种情况,是无偿的无性代孕,比如你可能看到这样的新闻,母亲为女儿代孕,这种情况一般法律也是不干预的。所以目前,争议最大的就是商业性的无性代孕。
有人认为代孕是双赢的事情,代孕妈妈可以解决经济上的需求,而委托人可以解决需要孩子的需求。且代孕事件有其市场其实难以断绝,不如政府管制来保证代孕妈妈的利益。
但仔细分析之下,代孕的后续会衍生许多的后续问题。比如“退货”问题、违约问题。如果代孕妈妈怀上的孩子有残疾,委托人不要这个孩子怎么办?这个孩子的利益谁来保护?再比如代孕妈妈和孩子产生感情,不愿意把孩子交给委托人,又该如何处理?
其次如果允许代孕的话,其实就是把人当成了商品,把子宫当成了工具,把怀孕当成了一种服务性的工具。
2001年国务院有一个专门的规定,叫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方法》,明确规定无论代孕是否盈利或者血缘归属如何,均不允许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2004)均明确规定禁止相关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实施代孕。
或许你会有疑问,既然代孕违背了道德主义,那为什么捐赠精子是合法的呢?这主要原因是,这些捐赠行为并没有把卵子或精子商品化,因此并不存在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而且也没有中介组织对弱者进行二次剥削。同时女性使用自己的卵子怀孕与精子结合生育后代,正恰好是其行使生育自由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