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两三个学生给了玉米,发现她们给的玉米都是一排排珍珠赤裸裸的展示出来,让人看到挺喜欢的,但又转念一想,这样“放荡”的玉米不卫生。学生的书包都有铅笔,这是有毒的。即使铅笔放在笔盒里,书包可能也会褪色,即使玉米是用袋子装着,但是学生拿的时候肯定没有经过洗手,想着这不穿衣服的玉米总比穿了衣服的玉米脏。曾经的何老师,是不收学生拿给她的东西的,她嫌脏,她嘴也不馋。可我不行,我嫌脏,可我收下,并吃掉。欢喜了学生,满足了我的胃,两全齐美,哈哈。
在办公室里,和黄老师各自吃着玉米,吃着吃着,疑惑就来了:“这里的人家怎么都喜欢把玉米衣都摘掉呢,很不卫生啊”!黄老师也不但应和还补充了:“有玉米衣的玉米煮出来好吃点的,你信不信”。此话被姚老师听到了,进了门口就说:“有玉米衣的玉米熬出来清香点,她的衣让香气不散发。”此话让我灵机一动,“要在班上跟学生说说,带衣服蒸的玉米好吃,香气果在里面可香了”。
说到并做到。我要把我想说的说出来,即使班级是吵吵闹闹的,我相信有学生会听得进去的,只要有人听得进去就行了,我要求不高,能力也就那样。
今天早读下班,林小芸就递给我一个玉米说:“老师,这是给你的”。看到带着衣服的玉米,我惊喜极了,她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小小的安慰。她第一次给我的玉米是光着膀子的,这一次是的是衣冠楚楚的“美男子”。
这是林读第三年的学前班了。三年学前班,她坐在前面的时候比较听话,因为懂事、乖巧、伶俐,得到了老师的喜爱。可恶的我,曾把她调到偏后的座位去,那时的她不听话,不跟我读书,爱跟同学玩,我想:我是把这孩子给害了吧。心理挺不好受的。上个学期,那些比她厉害点的人上一年级了,余下的她算是佼佼者了,我就让她做到前排来,跟我读书,带领全班一起读。回到第一排,她很快适应,原来的坏习惯减少了。我教的课文只有她和另一个同学能一个字,一个的字指着把整篇读出来,偶尔不会的她会问,问多了就会了,然后就可以沉浸在课文中了。
林是家里的姐姐,以前曾带两个妹妹来学校玩滑梯,她会教妹妹从阶梯小心地上,会提醒妹妹走校门口的坡时要慢点,对妹妹这般的细心照顾,冷血的我自愧不如。
一个懂事、乖巧、活泼、听话的孩子是很受人喜欢的。我魅力不够,遇到这样的学生不多,感谢她对我的好,你也要对她好一点CDL,彼此都对彼此好,这才是快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