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党的纪律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起来。
一要加强学习教育。要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学习内容上,要聚焦原原本本学《条例》,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防止泛化、复杂化、散光走神。学习形式上,可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确保党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学习安排上,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将学习融入日常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杜绝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的所谓“自选动作”。
二要完善制度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改党章,制定修订一系列党规党纪,每次都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党内意见,反复斟酌修改,确保政治性、针对性、可行性,不断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找准《条例》和具体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建立健全相关纪律制度,明确纪律红线,确保《条例》规定在本机关、本领域切实落地落细,使党员行为有规可依。同时,针对性地建立科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基调深入推进纪律建设,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密切关注党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抓早抓小。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四要鼓励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并且明确提出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大力保护干部积极性,鼓励干部大胆探索、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