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下雨,好在走得快,在暴雨来临之前就回到了家。
昨晚太热,将桌子移到窗前。现在看着窗外的雨,觉得十分满足。
主要做了两件值得纪念的事情。一是听行政法的课程,二是翻开了《常识》这本书。
听法律,本来是为了考试。民法、刑法也要听,可内容太多,目前还没想好该如何安排时间。行政法的内容比较难,昨晚睡前便开始听行政法了。
说到行政法,大三的时候曾有过这一门课程。但由于是选修课,便时常溜掉,期末考试也随随便便应付过去。只记得那位老师一直说“我非常建议你们考法硕……考的内容不多……”
目前只听了课程的第一、二节,内容是行政法的基础。大概是囿于自己所学专业了,虽然去年去油岭村时,已意识到宏大叙事的局限性,但往往落窠臼而不知,当另一种声音出现时,才能够幡然醒悟过来。
将“公权力”想象成一个整体,并对其加以批判,大概是我从前所做的。从前一直以为人人相卫,层层相护, 却没有看到行使公权力之主体间也存在着相互制约。大概是在抄写编制表时,才意识到从前对“公权力”有太多的误解;后来又读《万历十五年》,看到掌权者间也会存在龃龉,也会有博弈。
在未了解某人某物某事之前就进行价值判断,甚至对其“污名化”以抢占道德制高点——这可不是个好习惯!果然是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再说话或作文!今后,要实事求是,对于不知道的东西就不说,了解不多的就少说。乱说瞎说,害人害己。
为什么会对“公权力”存在偏见?为什么会对行政组织存在误解?大概是从前聚焦于Jupiter,忽视了背后的斗争、暴力和规则。
想起Y先生给我看的一篇习作,他在文中提出了两个问题:
“国家”存在于何处?
我们口中常说的“国家”是什么?
这两个玄之又玄的问题,我尚无答案。隐约觉得“国家”是一种象征吧?亦或是“想象的共同体”?算了,留待以后解决!
再来说说《常识》。自序有几句话,我是赞成的。
……我时常感到国人今日颇有一种凡事都要往“深处”钻、议论总要谈“本质”的倾向。于是明明在探讨“毒奶粉”的问题,偏偏觉得光是信仰缺失还不够,一定要把“灵魂”也搬出来才算功德圆满。明明在点评志愿者的救灾行动,却不满足于民间集体动员的逻辑,硬是要扯到中西文化差异的“高度”,然后再结穴于华夏文化的“基因”“本质”……在公共事务上,种种关于“本质”和“深度”的空洞玄说不只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有时还会塑造出更难疏解的偶像与幻觉。比如说“中国文化的本质”,这是我最怕看到的字眼;如果现实中国的一切问题都是中国文化的错,那么我们就什么都不用做了(更不消说这里头可能还有循环论证和过度简化等种种谬论)……
可不是嘛!我自己也有这样的毛病,喜欢搞宏大叙事,喜欢“放空炮”。这和说出“土豪劣绅!晓得三民主义吗?”的农民又有什么两样?只知其表,不知其里;明明不懂,却还要装懂,羞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希望自己能够努力改掉这个臭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