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儿子上幼儿园,这些年我们陪他过了不少“洋节”。万圣节我们要给他购买或制作服装好让他cosplay;复活节我们陪他一起做彩蛋......幼儿园并非一味地“崇洋媚外 ”,也组织中国节日的活动,我们在和孩子一起制作奇形怪状口味复杂的粽子和月饼的过程中也一起感受了童年的快乐和亲子活动的意义。有一年英语学校搞复活节活动,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孩子们在闹哄哄的欢乐之后每人拎了一只小白兔回家。儿子深不可测的亢奋和对养动物的无知也传染了我。我们给它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Bunny,就是“兔子”的意思。自从有了儿子,我对生命的认识让我我决定要好好地对待它,对,要善待每一个生命,哪怕它是一只兔子,一只普通的肉兔,它首先是一个生命,我当时这样想。
以前在乡下没少接触动物,家里也养过兔子。很小的时候,母亲养过长毛兔,犹记得她和伯母们互相到对方家里帮忙剪兔毛,把红眼长毛的“团绒”们一一拽着耳朵提溜出来,摁住,给它们脱去厚厚的“外衣”,可爱美丽的“白雪公主(王子)”变身成了裸体丑八怪——剪刀不光紧贴着它们的粉皮留下了一道道参差的毛茬,往往还会留下一两道血口,大人们也不管,过不了多久,这些伤口就看不到了,它们又会变成美丽的“团绒”。长毛兔往往养在紫穗槐编成的圆口大肚的筐子里,常常是放在屋前窗下,可以晒到太阳,也不会太晒——上面盖块破木板,下雨前在上面再罩一块塑料布,用碎砖块或烂瓦片压住。家家户户的长毛兔都受到如此的呵护,毛色要洁白,长毛不要被其它东西缠扯,这样可以卖出好价钱。村子里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养几只,孩子们一定会如我一般在多年后还会记得他们家养过的长毛兔,大人们在剪毛卖了钱之后大多不会吝啬给孩子买点糖果或点心,黄色硬质水果糖或是高粱饴——可真甜呀,后来再也没有过的味道。
似乎长毛兔的饲养并没有持续多久,听说是养的太多了,兔毛价格不再诱人,大人们越来越觉得不合算了,大多数兔子被送到了肉联厂,少数被自家主人吃掉了。母亲用兔子的毛皮给我剪了好几双不同大小的鞋垫,每年冬天在她给我做的新棉鞋里垫上一双,我的脚有好几年不再生冻疮,直到十二岁,那年最后一双兔皮鞋垫被垫烂了。我没有吃兔肉,在我们那里,还没有结婚生过小孩的女子都不能吃,以后会生个豁子,大人们都这么说。我的爷爷擅长在秋天收割后的田野里捉野兔,它们常常暴露自己的行迹躲藏不及。我没有见过它们是如何被炖食的,他们吃兔子的时候我总不在家,往往是去了姥姥家,他们一定是故意选择我可以被打发到别处的周末或假期吃兔子,一定是怕我忍不住诱惑,央求,不,死缠硬磨甚至是威胁他们给我吃兔肉。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对吃的肉食类并不太关心,我嗜好一切甜食。母亲去世前一年冬天,我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次吃兔肉。这次是她不在家,爷爷奶奶也去世了,父亲把从春天开始养的两只肉兔炖了两大盆,不是白色长毛的那种,是花灰短毛的,散养在院子里,它们在屋基底下或院墙跟打了不少洞,也不用喂食豆粕、玉米、花生秧之类的干料,就是应季的各种鲜草、自家种的萝卜、生地瓜、各种长老了的蔬菜等等,随手丢在地上,它们长得很快。多年过后,父亲还常在跟别人聊天的时候提到,“我那年养的两只肉兔,喂了不到一年,最后炖了两盆,这么大的盆”,他一边用手比划着。父亲,我,还有我家养过的唯一一只猫一起吃了半个月,每天晚饭时,父亲会热上一碗,里面没有放其他比如土豆之类的辅料,实实在在全是兔肉。母亲回来后并没有对我吃兔肉以及父亲给我吃兔肉有过任何微词——他们那时已经变了很多,乡村变化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