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的发明
我国史籍上首次出现“火药”这一名词可以追溯到于宋仁宗时期。根据《宋会要》记载,宋仁宗天圣元年(约公元1023年),宋都汴京设有专门制造攻城器械的作坊,其共有二十一作:“曰:大木作、锯匠作、小木作、皮作、大炉作、小炉作、麻作、石作、砖作、泥作、井作、赤白作、桶作、瓦作、竹作、猛火油作、钉铰作、火药作、金火作、青窑作、窑子作。”火药一词由此正式出现。
火药的发明并不是空穴来风,在中国古代炼丹家长期的大胆尝试中,经过漫长时间的实验再加上些许气运,火药终于现身于世。
火药之于炼丹术是一件必然之事,炼丹家为了炼制长生不老药和炼制金银时,常常会使用很多种矿物及药材配合进行炼制。他们常用的药石有五金(金、银、铜、铁、锡)、八石(丹砂、雄黄、雌黄、空青、硫磺、云母、戎盐、硝石)等,有事也会使用木炭、松脂及各种草本药物。如果炼丹家用硝石、三黄(雄黄、雌黄、硫磺)、炭、松脂等药石混合共同炼制,就会导致火药的发明。
火药的早期应用
炼丹家经过反复的实验,对火药的化学性质即其可燃性和爆炸性有了认知并导致了后来火药在军事上的应用。
火药在军事上的应用,最早是利用火药的燃烧性将其用之火攻。早在春秋时期,《孙子兵法》上就有关于火攻的记载:“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月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历朝历代的兵法家皆奉这五项火攻法为典。于火药未被发明以前,大多数战争火攻的引燃物使用的还是使用草艾与油脂,尽是些烧的不够快,不够猛的玩意。而火药烧的又快又旺,点着了就不得熄灭,噼里啪啦作响惊人的特性使其可以在军事上很容易得替代油脂等燃烧材料。
根据史料,在唐朝末年火药就被应用到了军事上。在藩镇割据的情况下,战争情况愈演愈烈。《九国志》记载:“以所部发机飞火,烧龙沙门,率壮士突火先登入城,焦灼被体。”这是唐昭宗天佑元年(904年),杨行密的军队围攻豫章(今江西南昌)时所使用火药兵器攻城于史料的记载。对于飞火的解释,后有许洞于《虎铃经》著:“飞火者,谓火炮火箭之类也。”
火来在《武经总要》中对于许洞所说的“火炮”有了更加具体的描述,所谓“火炮”者:“以晋州硝黄、窝黄、焰硝铜搗罗、砒黄、定粉、黄丹同研,干漆捣为末,竹茹、麻茹即微炒为碎末,黄蜡、松脂、清幽、桐油、浓油桶熬成膏,入前药末,旋转和匀,以职权五重裹衣,以麻缚定,更别镕松脂傅之,以炮放。”这种最初的“火炮”为将火药加上砒黄、定粉、黄丹等其他成分,攒成球,点燃,用抛石机抛出打击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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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观点多为引用刘旭老师的《中国古代火药火器史》
炮之一物,亦或沉声静气、孤舟浮水,亦或山崩海啸,倾城骇恐。
北京田园民风,火炮行业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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