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离婚”避债?法律明确说不

恒大许家印“技术性离婚”转移资产的行为,被香港法院认定为欺诈性财产转移,其前妻名下巨额资产亦被冻结。

此案清晰表明,无论是依据香港法律还是内地《民法典》,在债务危机爆发后,通过离婚方式将财产转移至配偶名下的操作,均属无效,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合法财富隔离需未雨绸缪,工具选择至关重要。

在企业经营良好、无潜在债务纠纷时,通过设立规范的家庭信托(真正放弃资产控制权)或配置来源清晰的大额人寿保险,可以实现风险隔离。

若在债务产生后或企业已陷入困境时再进行类似安排,则极易被认定为恶意避债。

法律尊重正当规划,但严惩恶意逃债。

企业家应恪守商业伦理,于“晴天”时即借助合规工具为家庭财富构筑防火墙,而非在“风雨”来临后试图以“假离婚”等投机手段金蝉脱壳,此举终将面临法律的击穿与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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