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后下课后,我拉住了小艾,一直等到教室里人都走光了,我放开她说,小艾,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小艾本来不耐烦的脸上突然多了一丝红晕,她说是吗,是什么大八卦吗?
我伸手把教室里的灯一关,说:“小艾,你看。”
小艾本来屏息闭着的眼睛这时才睁开,在我的摊开的手掌间,是一条七色的小彩虹。
“我发现我有了超能力!厉不厉害!”
“切,就这个啊?”啪的一声,她把教室的灯一开,甩甩手走了。
我也不知道我这个超能力算什么鸡肋超能力,能从手心里长出彩虹来,但是除了好看点之外,好像一点实用性都没有,我在小艾这里碰了壁,灰头土脸地回了宿舍。
宿舍里,舍友们正在密谋今晚翻墙去校外五黑,我们佯装睡下,等过了十一点,宿舍熄灯后,就排着队溜了出来。
学校后面的墙角,一片乌漆嘛黑,室长一个咕噜翻身上去,卡在了上面。
“诶我说你倒是跳啊,你不跳就滚下来。”我们在下面急得直起哄。
室长一脸委屈,“这下面…黑…看不清地面”,我实在是看不下去,提神静气,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一串彩虹从墙内穿到墙外,这才解决了照明问题。
舍友们看到了,不禁纷纷叫好,一路上遇到无灯路段,总叫我打头阵。我走在前头,感觉自己像个古代提着灯笼的更夫。
我边走边想,这样可不行,这可是超能力,得用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呀。
开完黑回来,夜色如墨,进了学校,为了不被看见,我收起了我的彩虹。快走到到宿舍门口的时候,突然听到对面女生宿舍有人大喊一声:“有贼!”
当时我的正义感蹭蹭地就上来了——当然了,更多的是好奇,那贼就在对面栋与我们同一层,我瞄着那个忽隐忽现的身影,一道彩虹从我手心伸展开去,那个身影跑到哪,彩虹就跟到哪…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做了回抓贼英雄,后来,他们叫我“彩虹侠”,而那道深夜里的彩虹,也被誉为“男女宿舍间友谊的桥梁”。
我很喜欢这个比喻,毕竟男女间的友谊桥梁,常常都是华而不实的。
班主任表扬了我,学校领导表扬了我,就连小艾都表扬了我,但其实我并不快乐。我想,作为“彩虹侠”,我做的事情也很平凡,是一个拿着手电筒的正常人可以做到的。
瞧,我就是这么一个理智的人,并不会被过分的赞誉冲昏头脑,甚至,我想只做个“彩虹男孩”就够了。
要不,做个正常男孩也行。
我去参加篮球比赛,喜欢站在三分线外投球。虽然不是逢投必中,但是当篮球沿着彩虹的轨道落入篮框,场外的人一阵欢呼,会让我觉得,全场的迷妹都是我的。
然而对方队伍却表示不想与我同场,因为“彩虹会影响他们的视力与判断”。
我去参加文艺话剧演出,出于特殊的能力的原因,被表演老师安排为“重要的”的角色道具,在罗密欧吻醒朱丽叶的那一刻,我要站在台下,营造出贯穿整个舞台的室内彩虹。
然而天知道我心里只想演哈姆雷特。
参加学校不同社团的联谊,会被不断问到是不是有特殊的交友意向,因为大家印象里彩虹代表着特殊的性取向。
甚至学校停电,别的班都能提前结束晚自习,回宿舍休息,我却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普度”全班同学,照亮他们的未来的同时,承受在座各位的抱怨。
这算是个什么“彩虹侠”?我在深夜里扪心自问,都说超级英雄都是孤独的,我虽然不到那份上,但也体会了一把无奈感。
带着这份失落,周末,我回到了家里。有天睡醒,我发现世界变成了黑白色,是的,所有的东西都褪色了。
我打开电视,看到所有人和我一样惊慌失措,电视里,所有的电影变成了黑白电影,交通频道正在统计红绿灯失效引发的交通事故,新闻报道中,许多艺术创作者为此而精神失常。
小艾突然跑到我眼前来,抓住了我的手,“让我看看好吗?”
我看着她一震,把双手合在一起,然后缓缓摊开,一条七色的小彩虹出现在眼前。
“真好看”,她说。
“真好看”,她说,随即我从梦中醒来,哎,原来是自己做的一个梦,我坐在床边,心情烦闷,想着出门散散心。
到了小区楼下,我发现有个小女孩站在草坪旁,一个人孤零零地哭着,边哭边抹眼泪。我走到她身旁,蹲下问:“小朋友,你怎么了?”
“我妈妈,我妈妈不见了…哇…”
我哄呀骗呀,怎么劝也劝不住她,突然间灵机一动:“小朋友,别哭了,这是什么,你看——”,我在她面前张开了双手,她瞪大了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眼泪还在眼眶里,却看着小彩虹,破涕为笑了。这时候,她妈妈刚好走了过来。
我看着那小孩的笑脸,听着家长对我的道谢,突然觉得释然了。
嗯,彩虹虽然不算什么超能力,但是,它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