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吴长青说,作家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是的,作家写的每一篇作品,都是一种付出,但偏偏有太多的杂志和报纸,一分钱稿费也不给。这是对写作这种脑力劳动的践踏。更有甚者,腆着脸向作者收赞助费或者版面费。
在当下,靠写作能挣钱养家的只是一小部分人,而这些人绝大部分是体制内的人,作协的,文联的,报社和杂志社的等等,真正的素人靠写作能养家糊口实乃凤毛麟角。网络上姑且不论,确有素人、新人能挣钱,我今天要说的是纸质媒体。
打开报纸杂志,前后仔细查看一下就会发现,能在报纸副刊上用稿的也就那么一撮人,大部分还是在当地有点小名气的,或者是圈内的,所谓的不唯名家唯作品,扶持新人,只是一种口号,许多老朽写的作品也是一般般,新人写的东西甚至编辑看都不看,直接被帕斯掉了,劳动成果被践踏。
再说,就是用上了,目前小小说或者散文,也就三五十块钱,试想,就是每天发表一篇,也就每月一千到一千五,不谈养家糊口,自己维持下去都不够,写作显然不及搬砖的,更让人气愤的是,五月份我投了一篇四千多字的文章给北京某杂志,一周后收到用稿通知,说审核通过,需要买xx本杂志。荒诞,我写稿是为了花钱买你的杂志?杂志社穷困潦倒到这种程度,写作人的收入怎么可能得到保证?是有那么一部分人,为了凭职称,为了入各种协会,花钱买版面,给自己贴金装门面,但这毕竟都是体制内的人,那些人与写作无关,只是弄几篇文章沽名钓誉罢了,但报纸杂志不能把这个当做一项营生。
老婆去年在某晚报上发表一篇散文,满心欢喜,同事闹说请客,快一年了,没见一分钱稿费,今年五月,在某日报副刊又登一篇,比晚报好点,收到了样刊,我想,日报是党报,不会不重视别人的劳动成果,我相信多少会给点。不是钱的事,是对劳动成果的一种认可,对知识的一种尊重。
作家叶某说,八十年代,在省级刊物发表一个中篇,能有一百多元的稿费,那时候工资只有几十块钱,如今,同样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一个中篇,有四五千的稿费,但已经不到工资的一半了,这就说明,作家的劳动越来越被小视了。
作家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我很赞同这句话,所有的圈内用稿都是权利交换,所有的不给钱的用稿都是抢劫。